看過一本小說,裡邊寫到一個年長的情人,這個人做什麼事情都很講究規則,比如吃飯一定要在吃飯的地方,睡覺一定得在睡覺的地方,如果把東西拿到床上來吃,就很不合“規則”;那麼做愛呢?我想,那個人一定也覺得做愛也該去做愛的地方吧?隻是不知道在他看來,哪裡才是
看過一本小說,裡邊寫到一個年長的情人,這個人做什麼事情都很講究規則,比如吃飯一定要在吃飯的地方,睡覺一定得在睡覺的地方,如果把東西拿到床上來吃,就很不合“規則”;那麼做愛呢?我想,那個人一定也覺得做愛也該去做愛的地方吧?隻是不知道在他看來,哪裡才是做愛的地方呢?是床?好像不行,因為那是他觀念裡睡覺的地方;去浴室?好像也不行,因為那裡是他觀念裡洗澡的地方;那麼,他究竟該去哪裡做愛呢?
去哪裡做愛?似乎不該成為一個問題。因為人是先有欲望,後要解決欲望,最後才考慮在哪裡解決欲望。
所以,當欲望無法遏止的時候,許多人選擇了“野戰”。通常意義上來看,“野戰”指的是在非常規的做愛地點做愛,至于究竟在哪裡做?則完全看個人的興緻所至,隐秘的公園角落,黑暗的後排座位,人迹罕至的月光沙灘,甚至飛機狹小的衛生間……都可能成為野戰的場所。
以上所說的都是公共場所,還有一種更加刺激的“野戰”,是在非公共場所,也就是。這種場面在電影童話裡很常見PARTY,酒精和音樂的刺激之下,你和新情人難遏激情,相互撫摩着走上樓梯,在主人的卧室裡、衛生間裡,成就春事;比如和情人郊遊的時候,正筋疲力盡時,看到一處美麗幽靜的私人花園,你們悄悄闖入,在草地上相互擁抱,情之所至,性之所至……
心理專家對于野戰給出的評價是,大多數人,在與平時不同的環境中做愛,會感到更加刺激,而在被監視、被發現的危險之下,更有可能迸發出更大的激情……原來,做愛本不需要在自己的床上,甚至不需要在自己的地方!難怪意大利足壇驕子科科冒着被偷拍的危險,也要和情人嘗試一把在私人遊艇海上做愛的滋味,而休・格蘭特則更是不惜吃官司也要放棄舒适的毫宅,而選擇在汽車中與女郎春風一度。
野戰地點實例:
A.純情篇:
地點、别人的集體宿舍
主角
激情指數:★★★
危險指數:★★★★★
這是個一度引起司法争議的真實故事,兩名大學生情侶在自習室沒有人的時候發生了親昵的行為,被閉路電視拍攝下來,雖然在屏幕上無法辨别兩者是否真的發生了性關系,但學校依然堅持把兩人開除以正風紀。
年輕人的情欲放縱往往是以沖動開始,以眼淚為代價的,在學校的教室裡發生點什麼真的是非常刺激,但是得到的後果也是相當沉重的危險。畢竟,學校是學習的地方,如果實在想做,也要躲着點人,怎麼可以傻到去和閉路電視分庭抗禮?
有大學性經曆的人往往更多選擇去對方的集體宿舍過夜,相比之下,對于做愛者來說,真的需要極大的勇氣(雖然有蚊帳的阻隔,但是周圍可都是睡着血氣方剛的異性啊);而對于周圍的學生來說,需要的則是強大的自我控制能力了,實在不行,自己也帶個戀人來,搞個行為對抗活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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