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無形資産的增值稅率是多少?6%?難道一般納稅人銷售無形資産的增值稅率一定是适用6%嗎?
提 醒 不一定,也要具體看看是什麼樣的無形資産。
注 意
1、若是轉讓的是自然資源使用權中的土地使用權,一般納稅人一般計稅适用增值稅率9%。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适用增值稅率5%。
2、若是轉讓的是自然資源使用權中的土地使用權以外的海域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取水權和其他自然資源使用權,一般納稅人适用增值稅率6%。
3、若是轉讓的是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标、著作權、商譽以及經營權、代理權、會員權、席位權、域名、名稱權、肖像權、冠名權等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産,一般納稅人适用增值稅率6%。
4、假設你公司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則若是轉讓的是自然資源使用權中的土地使用權,增值稅征收率5%。除了土地使用權之外的無形資産轉讓,則适用增值稅征收率3%(優惠時期為1%)。
參考政策
1、《關于進一步明确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稅【2016】47号)文件第三項第二款規定:“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選擇适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原價後的金額為銷售額,按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2、根據《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财稅〔2016〕36号, 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産、不動産注釋:二、銷售無形資産 銷售無形資産,是指轉讓無形資産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業務活動。無形資産,是指不具實物形态,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産,包括技術、商标、著作權、商譽、自然資源使用權和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産。技術,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自然資源使用權,包括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取水權和其他自然資源使用權。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産,包括基礎設施資産經營權、公共事業特許權、配額、經營權(包括特許經營權、連鎖經營權、其他經營權)、經銷權、分銷權、代理權、會員權、席位權、網絡遊戲虛拟道具、域名、名稱權、肖像權、冠名權、轉會費等。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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