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看去,騎乘電動自行車者都戴了頭盔。
南報融媒體記者 段仁虎攝
昨天上午,北京東路與成賢街路口,交警對不佩戴頭盔的違法行為進行現場處罰。 南報融媒體記者 段仁虎攝
天熱,戴着不舒服;怕被偷,特意放辦公室了……昨天是我市對騎乘電動自行車者不戴頭盔正式開罰第一天,上午8點半,記者随警作戰,半個小時内,有3名不戴頭盔的騎乘人員被處罰,他們的理由也令人啼笑皆非。
根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7月1日起,南京交管部門将對騎乘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人員處以罰款,其中首次被攔下者罰款20元,二次及以上被攔下者罰款50元。
8點半,記者來到北京東路成賢街路口,此時正是早高峰,非機動車道上車來車往,每個紅燈都能排十幾米長,8成都是電動自行車。記者看到,絕大多數騎乘人員都戴着頭盔。
5分鐘後,一名女子騎着電動自行車駛來,她雖戴着頭盔,但她身前電動自行車踏闆上站着的小女孩卻沒有戴。交警将其攔下,女子抱歉地說,她知道戴盔規定,前些天女兒也一直戴的,但今天有點熱,女兒不願意戴。說完,女子從後備箱内拿出一個小小的棉布頭盔,給2歲半的女兒戴上。交警告訴她,這個頭盔起不到任何安全防護作用,應該給孩子換一個正規的電動自行車頭盔。根據規定,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搭乘電動自行車未佩戴頭盔的不予處罰,交警對這位母親進行教育後,讓她們離開了。
又過了幾分鐘,一名20多歲的黑衣男子騎着一輛白色電動自行車駛了過來,見交警攔下自己,男子趕緊表示“我有頭盔”,說完從車子尾箱中拿出一個黑色頭盔戴在頭上。“為什麼你剛才不戴?”記者問。“天熱,懶得戴。”年輕男子不好意思地回答。不過,這樣的“亡羊補牢”在法律面前是沒有用的,該男子還是因沒有戴頭盔被交警處罰。此外,他還因駕駛揚州号牌電動自行車闖禁區,被罰款20元。
十幾分鐘後,又一名沒戴頭盔的灰衣男子進入交警視線。被攔下後,該男子從口袋裡掏出了幾張火車票,解釋道:“警察同志,我一直都戴頭盔的,馬上要去趕火車,我怕頭盔被偷。”原來,這名男子打算将電動自行車停在南京火車站附近,但他的車型比較老,沒有頭盔鎖,害怕被偷,于是特意将頭盔放到了辦公室。
聽到這啼笑皆非的解釋,交警告訴他,頭盔是用來保護身體的,不能因為擔心被偷而不戴,這是舍本逐末的做法。交警建議該男子可以在車上加裝一個頭盔鎖,這樣就不用擔心頭盔被偷了。
半個小時内,有3名騎車人因沒戴頭盔被交警處罰,均為男性。
“早高峰這麼大的車流量,僅有3人沒戴頭盔,說明騎乘電動自行車戴盔的理念經前期宣傳,已深入人心。”一位交管人士點評道。
據了解,南京電動自行車“戴盔率”在全省遙遙領先。今年5月,省交警總隊曾對全省13個城市的電動自行車頭盔佩戴率進行暗訪,當時南京的城市道路佩戴率為79.4%,第二名隻有50.4%。
随着《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生效,昨天起,全市交警都開始嚴查騎乘電動自行車不戴盔的交通違法行為,截至下午5點半,主城區共查處此類交通違法771起。老五縣的戴盔率也有明顯提高,江甯湖熟交警中隊一位交警告訴記者,昨天上午,他們一共查到20名沒有戴頭盔的電動自行車騎車人,這個數量比之前宣傳階段時要少很多。
通訊員 甯交軒 李磊
南報融媒體記者 王茸
新聞
鍊接
5月至今,南京“戴盔令”處罰步步升級
首次罰20元,再犯罰50元
今年4月16日,南京交管部門向社會發布通告:從5月1日起,對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佩戴頭盔進行管理,現場查處未佩戴頭盔的,由交警登記身份信息,拍照取證。第一次被逮到,以口頭教育為主;第二次及以上仍未佩戴頭盔的,将參與15分鐘的現場交通執勤或交通安全教育。
昨天起,随着《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戴盔令”的處罰進一步升級。根據南京交管部門規定,不戴頭盔者将被處以20—50元罰款,其中第一次被查處者,罰款20元;第二次及以上被查處,罰款50元;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搭乘電動自行車未佩戴頭盔的,現場進行安全教育後放行,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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