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遷律師:一戶有兩塊宅基地拆遷時怎麼補償?
宅基地是村民賴以生存的家,對村民的意義不言而喻。雖然每家每戶都有宅基地,但申請宅基地的流程及審批都是經過嚴格把控的。法律規定一戶村民隻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并且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規定,但因為種種原因,還是會出現一戶有兩塊宅基地的情況。那麼,一戶有兩塊宅基地拆遷時怎麼補償?今天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學物權與土地研究所聯席所長史西甯律師告訴大家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處理。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
農村村民一戶隻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标準。
1999年1月1日施行的《土地管理法》即在第62條作出了上述原則性規定,并一直延續至2020年新修訂的版本中。
故此,“一戶多宅”即一戶擁有兩處以上宅基地是一種不正常的狀态,在宅基地制度改革過程中這種情況将會得到逐步的治理。
但曆史遺留形成的“一戶多宅”卻有其存在的客觀原因,遇征收時應當獲取适當的補償。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确權登記工作問答》第33問的内容,《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确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6〕191号)規定,宅基地使用權應按照“一戶一宅”要求,原則上确權登記到“戶”。
符合當地分戶建房條件未分戶,但未經批準另行建房分開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關規劃,經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同意并公告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可按規定補辦有關用地手續後,依法予以确權登記;未分開居住的,其實際使用的宅基地沒有超過分戶後建房用地合計面積标準的,依法按照實際使用面積予以确權登記。 對于因繼承房屋占用宅基地,形成“一戶多宅”的,可按規定确權登記,并在不動産登記簿和證書附記欄進行注記。 也就是說,上述兩種情形下的“一戶多宅”是能夠依法确權登記的,這也就意味着其能夠獲得适當的補償。不過,多出來的“宅”具體能夠獲得多少補償,還要依據涉案項目的補償安置方案而定,一般不會出現“拿雙份”房屋安置的不公平情形。但如果是違規的一戶有兩塊宅基地是享受不到的。
史律師提醒
拆遷是一個長期鬥争,需要全面專業的知識,需要對全局的把控,需要對法條的合理運用。即使一個有着多年訴訟經驗的律師,也在不斷地學習和更新,才能在一個案件中冷靜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斷。而對于非法學的人來說,這是一個龐大的課題,不能僅靠短時間的惡補可以達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遷問題的時候不妨問問律師,在律師的指導下進行專業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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