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雲飛 編輯/大菁小怪
針對李雨桐9月19日發的長文,9月21日上午,薛之謙公開系列證據,稱李雨桐在撒謊,最震驚的消息是李雨桐出軌。薛之謙表示,“我為我以下的圖文負責。”
薛之謙先澄清兩點:
1、說我拿了李的1000萬給小高的事情純屬捏造
2、雖然李雨桐為了毀滅我,願意自己被小三,但我還是要澄清,當我決定跟李開始的時候,我就跟小高協議分手了。
随後,薛之謙曬的證據非常震驚,包括
1、誰先愛上誰?
薛之謙曬的是李雨桐之前發給他的信,以此證明兩人是因為愛情而開始,并不是自己主動接近李雨桐,而且是為了和她做生意。
薛之謙說,因為愛,他最後還是選擇了原諒。
3、給前妻的首筆賠付錢是自己賣房的錢。薛之謙說和前妻達成離婚協議後,自己拿賣掉房子的錢給了前妻第一筆款。“在李雨桐口中變成了她給了我1000萬。”“如果我拿了這1000萬,我願意入獄。”
4、曾付給李雨桐公司分紅1079萬,個人轉賬218萬,買房買車花了200多萬,分手費還被索要100萬精神損失費。
之後又經過幾輪扯皮,賠償要求不斷加碼,2016年2月4日,薛之謙通過銀行支付給李雨桐爸爸140萬(另外有60萬之前已支付給李雨桐媽媽),雙方簽署總價200萬的分手賠償協議。
5、之後李雨桐又加回薛之謙微信,提出重新合作做服裝,并向薛之謙借500萬資金,薛之謙答應把UUJULY無償給李雨桐,并願意送給她50萬啟動資金。後由于店鋪閑置,此事不了了之。
6、2017年9月5日,李雨桐家人再度聯系薛之謙,要100萬,将薛之謙徹底激怒,“李雨桐一邊微博上罵我,一邊來問我要錢,我說我沒那麼傻。”于是就有了時至今的漫長口水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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