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麼也想不到,這個之前小透明一般沒什麼存在感的人,居然成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我和他勉強算得上是青梅竹馬,其實說得通俗點也就是一起長大的鄰居,從出生到二十歲出頭,我們說過的話不知有沒有一百句。他的存在于我而言,隻能說是可有可無。除了讀書時期,父母那一句句,“你看隔壁家李明,這次又是名列前茅,你看看你,真的……”是的,由于住得近,他還是我隔壁班的同學。
像我這樣成績一般,相貌一般,循規蹈矩的人和早戀是無緣的。高考後,我“穩穩”地考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學。談了一場不鹹不淡的戀愛,分手的那天,我不覺得傷心,因為宿舍同學起哄而勉強談的男朋友,分了就分了吧。可讓我尴尬的是,那天碰到了李明,更巧的是他還認識我男朋友。然後,我們三個人一起吃了頓飯。當然,這還不算是最尴尬的。男友喝高了,酒後吐真言,說他對我沒意思,他喜歡的是我們宿舍的某某某,我當時尴尬得都想土遁了。這什麼人?私下不講,非要有人的時候才一吐為快……我尴尬得用腳都能摳出一棟别墅了,生平第一次想把一個人踹到外太空去……
當一個人尴尬到了極點的時候,就會顧左右而言他,我稀裡糊塗地加了李明微信,還留了手機号,就這樣斷斷續續地有了聯系。都讀大三了,可以說之前幾年雖然學校離的不遠,還真的和他沒什麼聯系。
畢業後工作了幾年,年紀到了,家裡老是催着我結婚,我的天,我才25,我才25。别煩了N次後,迫于無奈,隻能答應媽媽去相親了,然後在某個咖啡館看到了李明,我一下就樂了,揮着手,叫了聲小明 。再然後,我們戀愛了,結婚了。婚後我才知道,他從情窦初開起就對我情有獨鐘。這些年,他都在默默地關注我。他跟我說這些的時候,我瑟瑟發抖,“小明,看不出你也是個喜歡看言情小說的人,要不是你長得這麼明眸皓齒,眉清目秀,我會以為你是變态的。這什麼年代了還默默守護。要不是我這麼平平無奇,沒什麼人追,這會兒有得你哭的。”李明聽了我的話,樂了,“你以為哪來的那麼多巧合?”
後記:這是個故事,純屬虛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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