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集團五大主業?城投公司是城市建設投資公司的簡稱,是全國各大城市政府投資融資平台,起源于1991年,承擔相應的政府職能,是特殊市場經營體,主要是為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籌措資金而設立的地方國有企業,主要從事公益性和準公益性項目,且政府财政補貼是其償債的主要資金來源之一,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城投集團五大主業?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城投公司是城市建設投資公司的簡稱,是全國各大城市政府投資融資平台,起源于1991年,承擔相應的政府職能,是特殊市場經營體。,主要是為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籌措資金而設立的地方國有企業,主要從事公益性和準公益性項目,且政府财政補貼是其償債的主要資金來源之一。
屬性上,城投出現的根源在于分稅制後中央與地方财權與事權的不匹配嚴重不匹配,地方事權較大财權不足,這個根源不改變,地方又要發展,則城投的曆史任務仍在繼續,城投屬性取決于與地方政府的關系,如果城投依然承擔地方政府融資職能,生産經營活動依然由地方政府決定,從對地方政府的相互依賴角度來看,城投屬性不會發生變化。變化的也許是城投更規範、更可控、更依賴投資者的專業性去分析。城投是政策下的産物,自上而下的政策主導了各輪周期。
業務上,城投傳統業務主要有一級土地開發(城投墊資等待土地出讓,利潤加成/出讓金額比例返還)、基礎設施建設業務(公共交通道路最花錢)、城市運營業務(供水、供電、公交、污水處理等有一定現金流的業務);響應市場化轉型後的新型業務主要有建築施工業務、房地産業務(保障房建設)、貿易業務。
城投發展曆程萌芽期:1991年,上海市率先成立城投公司,之後,重慶、廣東等省市也相繼成立。這段時間的操作模式,政府投融資平台隻是個載體,自身并無資産。當時的城投公司主要由财政部門、建委共同組建,公司資本金和項目資本金由财政撥款,其餘以财政擔保向銀行貸款。1995年,國家《擔保法》出台後,這種模式難以為繼:财政不能擔保,而這類公司沒有自己的資産,債務上升,舉步維艱。
而地方投融資平台的真正繁榮始于2008年下半年,在4萬億投資的刺激政策出台後,各家商業銀行紛紛高調宣布積極支持國家重點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據統計,1992年至2008年全國融資平台有6000多家。
爆發期:2009年3月,央行和銀監會聯合提出:“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政府組建投融資平台,發行企業債、中期票據等融資工具,拓寬中央政府投資項目的配套資金融資渠道。”同時,為了做強做大投融資平台,即城投公司,各級政府把公用企事業單位的資産納入城投,比如自來水公司、公交公司、熱力公司,燃氣公司等,更好的發揮了投融資平台的作用。
2010年下半年,國務院發行19号文,加強金政府投融資平台管理,防控信貸風險,控制融資平台發債規模。而2010年發改委發2881号文 ,明确規定,城投公司的主營收入70%需要來自自身,政府補貼隻能占30%。這一政令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可預防地方政府财政開支太大,間接帶來中央政府大規模财政赤字。
轉型期:2014年,新《預算法》、國務院43号文相繼出台,明确剝離地方融資平台的政府融資職能等,随後監管層陸續出台政策限制城投公司融資擴張。國發49号文、88号文等監管政策不斷加碼,城投公司融資規模大幅降低,随後50号文、87号文、92号文等政策均以“去杠杆、防風險”為重點,規範政府舉債行為,且證監會出台全面禁止通道業務等政策,監管壓力加大,城投公司融資環境趨緊。2018年資管新規,也進一步對城投公司融資渠道進行了約束限制。層層監管政策的約束下,倒逼城投公司與地方政府脫鈎、加快市場化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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