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還剩20多天但因未預交房租 行李被迫搬出房屋
中介稱:是正常行使權力
晚上下班回到合租房,用鑰匙開不了房門後,随後在廚房找到了被拆換下來的鎖芯,屋裡的行李也被搬至客廳一角,馬女士不知道遇到了什麼。
行李被強行搬出 證件等物品不翼而飛
馬女士是寶雞人,2019年4月,她來到西安準備找工作,通過西安廣發租房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安遠門分店,租下了位于未央區二府莊附近的一合租房。5月1日,雙方簽了租房合同,合同約定租期一年,每月房租630元,按季度交房租且需提前一個月支付。簽合同後,馬女士支付了3個月房租、押金等費用。
7月5日晚9時許,馬女士下班回家後發現,用鑰匙開不了房間門,找來中介發現,屋内的行李也全被打包出來放至客廳的一個角落,在廚房的桌子上,她還找到了被拆換下來的鎖芯。
馬女士說,她後來找的工作地點在西安港務區附近,離房子太遠,6月10日左右,她提前一個月告知中介公司業務員,說自己住到7月底就不住了并提出轉租。“我說後,業務員說可以轉租,但有手續費,而且我還得繼續交下個季度的房租,但我想着7月底之前肯定能轉租出去,就沒繼續交房租。”
于是,中介公司因馬女士未按期交房租,便在7月5日強行收回了房屋的使用權。
7月11日上午,華商報記者來到馬女士合租的房間看到,屋内有四個房間,在客廳的一角看到馬女士的部分行李,她租住的房間現已無法進入。
馬女士說,當時中介将她的行李堆放的亂七八糟,後來她在整理行李時發現她的身份證、畢業證、口紅等物品不見了。馬女士說之前門上也貼了催費的通知,但現在東西丢了得有人賠。
記者在馬女士提供的照片中看到,廣發租房于7月3日貼在房門上的通知單上寫着,馬女士需在7月5日中午12時前預交房租,逾期将收回房屋使用權。
中介:逾期未繳納房租 正常收回房屋使用權
7月11日中午,華商報記者陪同馬女士來到廣發租房安遠門分店,業務員李先生說,他們強行收回房屋使用權是因馬女士未按時繳納房租,按合同約定,她應于7月1日支付下個季度的房租。
“她的合同截止日期是2020年5月份,不是說不讓她轉租,隻是要她先把下個月的房租墊上,之後找到轉租的下家,我們把手續費啥的扣除後,剩餘房租都會退給她,但是現在她不交房租我們這邊就當違約處理了,合同上也有寫,違約要付雙倍違約金。”李先生說,關于物品遺失的問題,需要有強有力的證據,有證據了才會賠償。“因為這事,馬女士讓派出所民警調解了4次還找法院調解了一次,我們最後就說破例給她退一個月的押金。”
文/圖 華商報記者 田睿 實習生 趙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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