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省違建房屋處理辦法?【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3日,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河南省公安廳、河南省民政廳、河南省自然資源廳、河南省農業農村廳、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河南省消防救援總隊聯合發布《關于規範全省農村房屋租賃工作的指導意見》,建立農村房屋租賃管理體系,規範農村房屋租賃行為,保護農村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消除房屋租賃安全隐患,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2022年河南省違建房屋處理辦法?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3日,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河南省公安廳、河南省民政廳、河南省自然資源廳、河南省農業農村廳、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河南省消防救援總隊聯合發布《關于規範全省農村房屋租賃工作的指導意見》,建立農村房屋租賃管理體系,規範農村房屋租賃行為,保護農村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消除房屋租賃安全隐患。
《意見》适用于河南全省城市、鎮規劃區範圍外,租賃農村具有合法權屬證明的安全房屋用于居住的活動及其相關監督管理活動。
《意見》明确出租要求:
(一)農村房屋出租,應當取得相關憑證。相關憑證可以是宅基地使用權不動産權屬證書、建房批準文件或者其他有效憑證之一。無上述憑證的,經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組織相關部門認定後,方可出租。違章建築、權屬不清的房屋,不得出租。
(二)農村房屋出租,應當符合治安、防災、環保、安全等方面的标準和要求,具備供水、供電等必要的生活條件,電氣線路應選用合格産品。房屋出租應進行安全性鑒定,經專業機構鑒定危險等級屬于C級或D級的房屋,不得出租;經鑒定危險等級屬于B級的房屋,對隐患點整治後方可出租。違反國家有關建築合用、用電用氣用油等安全管理規定的房屋,不得出租。
(三)農村房屋出租,應當以村民建房時形成的自然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依據國家和我省有關管理規定,按間出租的,應當具備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風條件。每個房間的居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且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标準,但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系的除外。竈間、衛生間、陽台等非居住部位,不得單獨出租供人員居住。
(四)農村房屋出租,應當符合國家和我省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居住區域與建築其他部分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并分别設置獨立的疏散設施;建築嚴禁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闆,公共部位不得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和堆放可燃雜物;房間外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的鐵栅欄、防盜窗;禁止在室内停放電動自行車、為電動自行車(或車用電池)充電。
對于租賃行為,《意見》提出:
(一)農村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租賃合同,并使用公布的《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範本》)。合同内容包括房屋及設施基本情況、租賃期限、租金和押金數額及支付方式、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房屋維修責任、違約責任等。
(二)農村房屋出租人,包括房屋所有權人,以及接受委托後再行出租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等,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1.出租人應當負責出租的房屋及其設施設備的安全,告知承租人安全使用事項,定期上門檢查和維護,發現有安全隐患或者承租人及使用人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及時排除、勸阻;無法處置的,及時報告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同時告知村(居)民委員會。
2.出租人應當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并向公安派出所備案;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并辦理暫住證;禁止将農村房屋出租給無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合法身份證件的人員。
3.出租人應當向村(居)民委員會及時報告農村房屋出租情況和承租人的聯系方式,告知并督促承租人及使用人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
4.配合鄉鎮、街道辦事處和有關管理部門,開展對承租人及使用人違法違規行為的調查、制止、整治及處罰等工作。
(三)農村房屋承租人,包括承租農村房屋的自然人以及承租用于員工和家屬居住的單位,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1.承租人及使用人要對其使用行為負責,應當合理、安全使用農村房屋及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結構,違規用電用氣用油,發現承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2.承租人應當如實向出租人告知使用人的身份信息,外來暫住人員,必須按戶口管理規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增加使用人,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将承租房屋轉租或者轉借他人的,應當向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備案。
3.承租人及使用人應當主動向村(居)民委員會報告有關信息。
4.承租人及使用人應當自覺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主動接受鄉鎮、街道辦事處和有關管理部門管理,不得利用承租的農村房屋從事違法違規活動。
責編:陳玉堯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