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經看點網 北方】“孩子身患癌症,請救救他,伸出您的援助之手!”相信屏幕前的你,不止一次在朋友圈看到有人轉發水滴籌的求助信息。10元、50元,積少成多,既可以解決患者家屬的燃眉之急,還能踐行慈善。
可你知道嗎,每一條籌款鍊接背後,可能都有一位“職業籌款推廣人”在推波助瀾,并從中獲取高額提成。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水滴籌的籌款中介抽成最高達70%,很快水滴籌便登上微博熱搜。
随後水滴籌在21日回應稱,所謂的籌款中介是部分惡意推廣的第三方商業組織運作。
本是一樁善事,背後卻有暗箱操作,那麼水滴籌真的是獨善其身嗎?《财經看點網》注意到,在黑貓投訴平台上,水滴籌相關的投訴并不在少數,有人投訴水滴籌打騷擾電話誘導籌款,還有人表示在水滴籌上捐款後,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投保并自動扣款。
看來不僅有第三方中介在利用人的善心暗箱操作,水滴籌也在利用自己的平台,暗中獲取不合理的利益。
無獨有偶,《财經看點網》在裁判文書網上注意到這樣一起案例,有位女士加入了水滴公司的大病互助計劃,并多次分攤互助金。可這位女士突患惡性腫瘤時,水滴公司卻拒絕支付互助金。
水滴公司為何拒絕履約?罹患重大疾病的這位女士是如何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水滴公司究竟是一家怎樣的公司?
多次參與互助捐款,好人卻沒好報?
80後的張女士,2017年開始在朋友圈看到水滴籌的求助信息,善良的張女士在捐款的同時,也注意到了水滴籌這個平台。
當時水滴籌平台有一個“中青年大病互助計劃”,根據計劃條款的約定,繳納會費成為該計劃會員後若不幸罹患互助計劃互助範圍内的惡性腫瘤,可發起互助申請,互助計劃内的其他會員有義務進行分攤式互助,互助金及管理費由互助計劃的會員平均分攤。
根據計劃釋義,患病年齡在31歲至40歲的會員,患惡性腫瘤最高互助金額為25萬元,低度惡性腫瘤最高互助金額為5萬元。
随着年齡的增長,張女士也越來越擔心自己的身體。于是在2017年12月,張女士加入水滴公司的“中青年大病互助計劃”,成為該計劃的會員。
在加入互助計劃後,張女士多次按照計劃要求,伸出援助之手,分攤互助金。越來越多的中青年患有重大疾病,也讓張女士更加确信自己加入該計劃是正确的,能幫助他人的同時,對自己也是一份保障。
可就在加入該計劃一年後,不幸的事情發生了。2018年9月,張女士在體檢時被診斷出肺淋巴管平滑肌瘤病。家住河南的張女士立刻前往北京協和醫院,确診了淋巴管肌瘤病,并且北京協和醫院的大夫表示,張女士所患為惡性腫瘤。
張女士如遭晴天霹靂,但也不得不振作。為了接下來一系列需要花費的治療費,張女士選擇向水滴公司申請互助,可水滴公司卻拒絕了。
原來,水滴互助平台上,張女士參加的互助計劃已經終止。水滴公司表示,已經沒有會員可以給予張女士互助,所以拒絕支付互助金。
張女士十分不解,自己之前按要求履行計劃,多次參與互助捐款,自己突患腫瘤,水滴籌卻單方面終止計劃,還拒絕支付互助金違反約定。難道好人沒好報嗎?張女士抱着病體,将水滴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水滴公司按照惡性腫瘤的标準,賠付互助金25萬元。
加入計劃前就已患病?所患疾病不是惡性腫瘤?
在法庭上,水滴公司表示,2021年3月31日,水滴互助平台上所有的互助計劃已經終止,已沒有會員可以支付互助金。
不僅如此,水滴公司還對張女士加入該計劃的資格,和張女士所患疾病是否為惡性腫瘤提出質疑。
首先,水滴公司提交了一份張女士2017年8月的超聲診斷報告單,記載診斷意見為左鎖骨上淋巴結腫大,因此水滴公司認為張女士不符合參加該計劃的資格。
張女士則回應稱,淋巴結腫大與她所患疾病沒有關系,之後複查時已經消失,是偶發的、正常的免疫反應。随後張女士提交了2019年4月的超聲檢查報告,報告顯示,張女士雙側頸部及鎖骨上窩未見明顯腫大淋巴結。
那麼張女士所患的疾病,是否為惡性腫瘤呢?張女士提交了她在北京協和醫院的主治醫師出具的證明書,證明張女士所患淋巴管肌瘤病屬于罕見惡性腫瘤。
水滴公司随即拿出世界衛生組織和協和醫院衛生組織編著的《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其中明确記載淋巴管肌瘤病為動态未定的腫瘤,不屬于惡性腫瘤範圍。
此外水滴公司還提交了張女士主治醫生發表的文章《淋巴管肌瘤病:罕見病中的“稀有者”》,文章記載“目前認為,LAM(淋巴管肌瘤病)是一種低度惡性的腫瘤性疾病”。
法院面對雙方的證據,會如何判斷呢?
法院認為,水滴公司作為互助計劃的設立者,單方終止計劃,導緻符合互助條件的會員無法通過約定的方式取得互助金,水滴公司應當承擔按照原約定給付互助金的義務。
其次,雖然張女士在加入計劃之前曾檢查出左鎖骨上淋巴結腫大,但其複查後此項症狀已經消失,症狀與張女士所患疾病并無關聯,水滴公司以此拒絕賠付,缺乏法律依據。
第三,水滴公司就張女士所患疾病不屬于計劃條款中約定的惡性腫瘤範疇提交了充分的證據,而張女士未提交充足的反證。因此法院認定張女士所患疾病屬于低度惡性腫瘤。
最終法院判決,水滴公司按互助計劃中低度惡性腫瘤的标準,向張女士支付互助金5萬元。
是慈善組織,還是保險中介?
騷擾電話誘導籌款、捐款後“被投保”還自動扣款、單方面終止互助計劃還拒絕賠付、近日被爆出的中介高額抽成,又真的是“第三方”嗎?水滴籌的慈善事業背後,究竟是什麼?
《财經看點網》注意到,去年5月在美股上市的水滴公司,其招股書中顯示,2018年至2020年,水滴公司營收分别為2.38億元、15.11億元、30.28億元,而其旗下的水滴籌,是不貢獻營收的。
那麼水滴公司究竟靠什麼,實現高額營收的呢?答案是保險分銷傭金,其貢獻收入占比高達89%。這也是為何在水滴籌上捐款後,會不停跳出來誘導投保的頁面。
而前文張女士所參與的水滴互助,雖然打着互聯網保險的擦邊球,但卻不妨礙該業務幫助水滴公司成為炙手可熱的互聯網公司。根據2019年的數據,其用戶規模突破7000萬。而在2021年,因網絡互助業務存在監管風險,水滴公司在上市前主動剔除這個風險因素,終止了所有互助計劃。
水滴籌的創始人、美團10号員工沈鵬曾多次表示,水滴公司的商業模式是依托水滴籌來聚攏大量人氣和進行健康保險意識教育,靠兜售保險來盈利。
沈鵬的這番話讓我們明白,水滴公司,從來不是慈善組織。每一條籌款信息、每一項互助計劃,隻是水滴公司聚攏人氣、用來推銷保險的工具。但也不可否認,水滴籌确實構建了一個慈善平台。但如果慈善成為生意,那慈善的意義,究竟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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