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小區内停車緊張是普遍現象,一些司機則不顧公共道德違章停車。從去年5月17日到今年1月10日,顧某發現自己停放在唐鎮金利公寓的一輛轎車多次被人劃車身、戳輪胎,曾幾次到公安機關報案,最後發現竟是該小區的保安趁着天黑故意毀壞他的車輛,小區保安為何跟他過不去呢?
視頻監控顯示:業主顧某的轎車停在小區的綠化帶内,月黑風高之時,一名男子拿着手電筒靠近,繞了一圈确定周圍沒人後,蹲下後,他用螺絲刀去戳汽車的輪胎。
根據監控視頻,嫌疑人很快到案,原來,50歲的嫌疑人尹某是小區保安,他從工廠退休後一直在該小區當保安。尹某交代:車主經常把車輛停在小區綠化帶内,他多次在車上張貼告示,提醒車主規範停車,但是對方毫不理睬,繼續我行我素,保安說:他在主管的默許下,用一把削尖了的螺絲刀先後四次戳這輛車的輪胎。
嫌疑人尹某交代,每次紮一個輪胎,總共紮了四次。紮輪胎的原因是業主顧某的轎車總是停在小區的綠化帶内。每次貼告知單警告對方,對方都不予理睬,打電話也不接,前後連續貼了18張告知單。車主早上開車就把它扔掉了,看都不看告知單就扔掉了。這個車主挺蠻橫的,本來小區就不收停車費,要求他用15元錢辦個停車證也不辦。當被問到紮輪胎物業負責人是否知道,尹某表示就是領導默認的。
尹某被抓捕後,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深感後悔,并對被害車主進行了經濟賠償,表示今後絕對不會再用過激的方式解決問題了。
原本是亂停車的車主有錯,但是作為保安的尹某,卻沒有尋求正确的解決方法,他的過激行為觸犯了相關法律。犯罪嫌疑人先後四次毀壞了被害人車輛,多次毀壞他人财物構成了故意毀壞财物罪。
檢察官認為:保安作為物業的管理者應該冷靜解決問題,而業主則應該知錯就改,規範停車。
檢察官:保安作為物業的管理者,雖然小區的業主經過多次的告知行為仍然沒有改正,但是不能因為小區業主的過錯,做出一些違法的事情,你可以通過向上級部門反映,或者找到業主本人,與他進行有效的溝通,這樣可能是更好的處置方式。
對于業主來說,現在很多小區都面臨車位緊缺的問題,但是小區的綠化帶或者沒有畫車位的地方是小區的公共場所,把車停在綠化帶上,損害的是小區大家的整體利益,作為業主,當你實施了這個行為,物業對你進行了告知,你就應該配合物業,對這個行為做出整改,否則不利于營造良好的社區環境。
由于尹某對被害人做出了經濟賠償,且認罪态度較好,檢方對其進行取保候審,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宣克炅 胡曉虎 編輯:沈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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