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關于調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告
各繳存職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繳存人共同渡過難關,繼續加大對繳存職工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結合昆明市租房市場實際,經昆明市第四屆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對市場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進行調整,具體内容如下:
一、取消市場租房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本人月繳存額的限制,将《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明确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事項的通知》(昆公積金〔2020〕109号)中“市場租房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本人月繳存額,也不得超過月租金,月提取金額上限為每戶每月1500元整”調整為“市場租房月提取金額不超過月租金,月提取金額上限為每戶每月1500元整”。上述調整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二、已按照市場租房原因辦理過租房提取的繳存職工,其租賃時間包含或部分包含2022年1月1日以後的,可補提因月繳存額限制形成的差額部分資金。
三、辦理渠道:可通過“昆明公積金”微信公衆号辦理,也可前往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網點辦理。在可補提額度内無提取次數限制,補提辦理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
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3日
轉自: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來源: YNTV2都市條形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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