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安全防護
2.7.1洞口防護(短邊尺寸≤1500mm)
方式一∶
1.主體結構施工階段,洞口内應布設鋼筋。
2.采用直徑6@200mm單層雙向鋼筋作為防護網,在混凝土澆築前預設于模闆内。
3.模闆拆除後,在洞口上部采用硬質材料封閉,并穿孔用鐵絲綁紮于預留鋼筋上。
4.當洞口安裝管線時,可切割相應尺寸的鋼筋網片,餘留部分作為安裝階段的防護措施。
方式二∶
1.根據洞口尺寸大小,鋸出相當長度木枋卡固在洞口,然後将硬質蓋闆用鐵釘釘在木枋上,作為硬質防護。
2.蓋闆承載力應滿足使用要求,四周應大于洞口200mm,要求均勻擱置,刷紅白警示漆。
3.洞口蓋闆應能承受不小于1kN的集中荷載和不小于2kN/m2的均布荷載,有特殊要求的蓋闆應另行設計。
2.7.1洞口防護(短邊尺寸>1500mm)
1.洞口四周搭設工具式防護欄杆、下口設置踢腳闆并張挂水平安全網。
2.防護欄杆距離洞口邊不得小于200mm。
3.欄杆表面刷紅白相間警示油漆。
2.7.2 臨邊防護
2.7.2.1鋼管、扣件式防護
基坑邊、樓層邊、陽台邊、屋面邊防護欄杆采用鋼管、扣件搭設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防護欄杆應為兩道橫杆,上杆距地面高度應為1.2m,下杆應在上杆和檔腳闆中間設置。防護欄杆立杆間距不應大于2m,内側滿挂密目安全網,下設不小于180mm高擋腳闆。
2.基坑臨邊時,立杆與基坑邊坡的距離不應小于500mm,基坑周邊砌築200-300mm高擋水牆。
3.坡度大于1∶2.2的屋面臨邊時,防護欄杆上杆離防護面高度不低于1500mm,并增設一道橫杆,橫杆間距不應大于600mm,滿挂密目安全網。
4.防護欄杆内側滿挂密目安全網,防護欄杆及擋腳闆刷紅白警示漆。
5.防護欄杆的設置、固定及連接應牢固,任何處均能承受任何方向的最小1kN外力作用。
6.防護欄杆和密目安全網内側懸挂安全警示标識,每面至少挂兩個。
7.基坑周邊宜設置夜間警示燈。
2.7.2.2窗台臨邊防護
1.對于窗台、豎向洞口高度低于1000mm的臨邊,可以采用橫杆進行防護,其端部采用專用連接件(單邊扣件或鑄鐵式防護配件)進行固定。
2.防護采用一道欄杆形式,欄杆離地1200mm。
3.鋼管表面塗刷紅白相間油漆警示,并張挂“當心墜落”安全警示标志牌。
2.7.2.3工具化鋼管防護
工具化鋼管防護宜使用在建築樓梯、臨邊、洞口、基坑邊、樓層邊、陽台邊、屋面邊防護欄杆采用鋼管、扣件搭設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樓梯臨邊防護宜采用定型化、工具式,杆件的規格及連接固定方式應符合規範要求。
2.立柱間距不應大于2000mm。底部應設置不低于180mm高的擋腳闆。
3.欄杆及擋腳闆宜刷紅白相間油漆。
2.7.2.4網片式工具化防護圍欄(一)
适用于∶加工車間圍護、塔吊基礎處圍護、消防泵房圍護、室内電梯井門等。
1.立柱采用40×40mm方鋼,在上下兩端250mm處及中間各焊接50×50×6mm的鋼闆、三道連接闆均采用10mm螺栓固定連接,或用三道承插式鍊接。
2.防護欄外框采用30×30mm方鋼,每片高1800mm,寬1500mm.底下200mm處加設鋼闆作為踢腳闆,中間采用鋼闆網,鋼絲直徑或截面不小于2mm,網孔邊長不大于20mm。
3.立柱和踢腳闆表面刷紅白相間油漆警示,鋼闆網刷紅色油漆。
4.立柱底部采用120×120×10mm鋼闆底座,并用四個M10膨脹螺栓與地面固定。
2.7.2.4網片式工具化防護圍欄(二)
适用于∶地面施工區域分隔,基坑周邊防護,首層(或上部樓層)結構臨邊防護。
1.立柱采用40×40mm方鋼,在上下兩端250mm處各焊接50×50×6mm的鋼闆,兩道連接闆采用10mm螺栓固定連接,或采用兩道承插式鍊接。
2.防護欄外框采用30× 30mm方鋼,每片高1200mm,寬1900mm,底下200mm處加設鋼闆作為踢腳闆,中間采用鋼闆網,鋼絲直徑或截面不小于2mm,網孔邊長不大于20mm。
3.立柱和踢腳闆表面刷紅白相間油漆警示,鋼闆網刷紅色油漆,并張挂"當心墜落"安全警示标牌。
2.7.3 移動式防護欄杆
移動式防護欄杆适用于∶臨時道路隔離、人流引導,禁止用于臨邊防護。制作參考規格如圖。
2.7.4室内電梯井口防護(一)
三件套式防護∶
1.三件套式防護,由防護門、水平杆、L型卡固件(通過套筒貫穿于水平杆),卡固件向外滑移卡固于井道内側。
2.裝飾施工階段可采取臨時防護措施,待該部位抹灰完成後可重新安裝恢複。
2.7.4 室内電梯井口防護(二)
上翻式防護:
1.防護欄高為1.5m,寬度為1.5m和2.1m兩種規格,根據建築物井口尺寸選定。
2.在防護門上口兩端設置直徑16鋼筋作為翻轉軸,以使門上下翻轉。
3.在防護門底部安裝200mm高踢腳闆,防護門外側張挂“當心墜落嚴禁抛物”安全警示牌。
2.7.5安全防護棚
2.7.5.1傳統搭設式防護棚、安全通道防護棚
1.現場作業時,下層作業、通行部位處于上層作業的墜落半徑内時,應設置安全防護棚。根據規定,高處作業劃分為四個等級∶
高處作業高度在2-5m時,劃定為一級高處作業,其墜落半徑為3m。
高處作業高度在5-15m時,劃定為二級高處作業,其墜落半徑為4m。
高處作業高度在15-30m時,劃定為三級高處作業,其墜落半徑為5m。
高處作業高度大于30m時,劃定為四級高處作業,其墜落半徑為6m。
2.現場使用搭設式防護棚時,如防護棚内無機械、無需車輛通行,棚底至地面高度不應小于3m,如防護棚内有機械、有車輛通行,棚底至地面高度不應小于4m。
3.當建築物高度大于24m并采用木質闆搭設時,應搭設雙層安全防護棚。兩層防護的間距不應小于700mm,防護棚高度不應小于4m。
4.當安全防護棚的頂棚采用竹笆或膠合闆搭設時,應采用雙層搭設,間距不應小于700mm;當使用木闆時,可采用單層搭設,木闆厚度不應小于50mm,或可采用與木闆等強度的其它材料搭設。
5.防護棚端頭需設置安全警示标識牌和安全宣傳标語。
6.搭設式防護通道可以使用盤扣式腳手架搭設。
2.7.5.2 工具式安全通道防護棚、施工電梯防護棚
1.工具式安全通道防護棚、施工電梯防護棚搭設尺寸∶長6000×寬4500mm,具體尺寸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确定。
2.搭設在塔吊回轉半徑和建築物周邊的工具式木工加工防護棚應設置頂層防護,滿足規範的要求。
3.防護棚地面需硬化。立柱應與地面可靠連接。
4.防護棚頂部應張挂安全警示标識和安全宣傳用安全通道語的橫幅。工具式安全通道、施工電梯防護棚兩側懸挂宣傳畫,施工電梯防護棚需在醒目處挂操作規程圖牌,圖牌朝内,具體尺寸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确定。
5.各種型材及構配件具體規格、材質應根據當地施 工 電梯 防 護 棚風荷載、雪荷載計算确定。
2.7.5.3 工具式鋼筋加工防護棚
1.工具式鋼筋加工防護棚搭設具體尺寸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确定。
2.搭設在塔吊回轉半徑和建築物周邊的工具式木工加工防護棚應設置頂層防護,滿足規範的要求。
3.加工防護棚可設雙立柱和獨立柱兩種形式,頂部桁架可通用于各種防護棚。
4.加工車間地面需硬化,基礎必須牢固可靠,應根據當地風荷載、雪荷載進行核算。
5.加工車間頂部應張挂安全警示标識和安全宣傳用語的橫幅。
6.工具式鋼筋加工防護棚需在醒目處挂操作規程雙立柱鋼筋加工棚圖牌。
7.南方地區,如遇台風應采取防風措施,可設置纜風繩。
2.7.5.4工具式木工加工防護棚
1.工具式木工加工防護棚搭設尺寸宜選用寬3000×長4500mm單組加工防護棚拼裝加長,如木工加工防護棚(一),具體尺寸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确定。當對環境保護有特殊要求的項目,可采用闆房搭設封閉式木工房,如木工加工防護棚(二),尺寸∶長5400×寬5400mm。
2.搭設在塔吊回轉半徑和建築物周邊的工具式木工加工防護棚應設置頂層防護,滿足規範的要求。
3.加工車間地面需硬化。立柱應與地面可靠連接。
4.加工車間頂部應張挂安全警示标識和安全宣傳用語的橫幅。
5.工具式木工加工防護棚需在醒目處挂操作規程圖牌。
6.各種型材及構配件,具體規格應根據當地風荷 載、雪荷載進行核算。
2.7.6有限空間作業防護
1.有限空間作業是指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作業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内工作,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間。生産區域内的各種筒倉、罐、鍋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窖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閉場所内的作業均屬于有限空間作業。
2.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施工項目部應根據從業範圍組織相關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辨識,制定工作程序和控制措施,并實施。
3.應為有限空間作業配備相應的檢測和報警儀器,作業人員專項教育培訓配備必要的安全設備設施和個體防護用品。
4.項目部應根據工程進展情況,辨識有限空間.制定控制措施,公示危害因素,明示警示标志,無關人員禁止入内。
5.有限空間作業應辦理有限空間施工作業證,作業證有效時限為一天,應注明作業起始時間,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寫明危險源及對應措施。
6.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先檢查其内部是否存有可燃、有毒有害或有可能引起窒息的氣體,符合安全要求方可進入。
7.有限空間内作業時,應設置滿足施工人員安全需要的通風換氣、防止火災、塌方和人員逃生等設備設施及措施。
8.有限空間作業時,入口處應設專人監護,電源開有限空間施工作業證關應在監護人伸手可操作位置。
2.7.7 人工挖孔樁防護
1.人工挖孔樁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開挖深度16m及以上的應組織進行專家論證。
2.孔口應設置井圈,井圈頂面應高于場地地面150mm~200mm。
3.人工挖孔樁混凝土護壁的厚度不應小于100mm;每節高度應根據岩土層條件确定,且不宜大于1000mm。
4.孔内必須設置應急軟爬梯供人員上下∶使用的電葫蘆、吊籠等應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動卡緊保險裝置,不得使用麻繩和尼龍繩吊挂或腳踏井壁凸緣上下。電葫蘆宜用按鈕式開關,使用前必須檢驗其安全起吊能力。
5.每日開工前必須檢測井下的有毒、有害氣體,并應有足夠的安全防範措施。當樁孔開挖深度超過10m時,應有專門向井下送風的設備,風量不宜少于25L/s;
6.挖出的土石方應及時運離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周邊1m範圍内,機動車輛的通行不得對井壁的安全造成影響;
7.施工現場的一切電源、電路的安裝和拆除必須遵守現行行業标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的規定,抽排水電源線路應安全可靠。孔内應采用低壓照明設備,提倡采用充電式LED燈等光源。
8.孔口四周必須設置防護欄杆。
9.施工完畢的樁(井)口設置蓋闆進行覆蓋,蓋闆應設置牢固。
2.7.8大模闆作業防護
1.大模闆應包含面闆系統、支撐系統、操作平台系統和對拉螺栓等,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按方案執行。
2.模闆頂部應設置操作平台,平台外圍應設置防護欄杆和踢腳闆。
3.施工前應進行方案交底及安全技術交底,吊裝設專人指揮,操作人員站在安全可靠處,嚴禁施工人員随模闆起吊。
4.大模闆組裝、安裝及拆模作業時,設置警戒3.操作平台系統區,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嚴禁交叉作業。
5.大模闆施工過程中及時對模闆上混凝土進行清理,避免吊運過程中混凝土塊掉落傷人。
6.大模闆堆放場地應在起重機有效工作範圍内,基礎堅實平整。
7.在地面存放時兩塊闆面應相對放置且中間留不小于600mm操作間距,長時間存放時應将模闆連成整體。
8.可采用鋼管、扣件搭設堆放架,大模闆放置在堆放架上應采取可靠臨時固定措施,防止倒塌。兩邊堆放不能超過三層大模闆,且兩邊均勻堆載。
9.堆場四周采用隔離圍擋進行封閉,懸挂安全責任公示牌及大模闆操作安全技術規程,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大模闆堆放場地。
10.大模闆吊運過程中吊耳、吊索具、鋼絲繩必須安全可靠,吊運之前必須對吊索具進行檢查。
11.嚴禁大雨、4級以上大風、大霧等惡劣天氣條件下進行大模闆吊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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