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一般都有自己的公戶,公戶一般是用來收款,支付成本等等,當有盈餘的錢也會留在公戶裡,但是很多的老闆總是把公司的利潤與自己利潤混淆了,公司利潤是不等于老闆自己的收益的的,公司是獨立的法人性質,利潤是歸公司的,即使實際控制人隻有老闆一人。那麼利潤屬于公司就需要交企業所得稅,交完企業所得稅後這部分利潤就是公司的了,但是老闆在從公賬裡面提錢需要交20%分紅稅。并且公賬裡面的錢是不能亂轉給私人賬戶的,不能想轉給誰就轉給誰。
現在歸納幾種公轉私的情況:
1. 發放員工工資
注:利用公賬發放工資,5000以内不涉及個稅
2. 備用金
注:備用金可以轉給法人或股東以及公司其他需要用的人,但是備用金的金額不宜過大,建議可以提幾萬出來,但備用金的每一筆支出都需要有票據來對應,比如吃飯花了1000元,就要找飯店給你票。
3. 股東分紅(20%分紅稅)
4. 支付勞務報酬(繳稅按照勞務報酬的稅率,稅率偏高,超過4000稅率對應20%-40%,稅高,且要參與彙算清繳)
5. 像自然人采購(這相當于在支付貨款了,但是需要自然人提供票,自然人可以在稅務部門提供合同等資料可以代為開出個人的票)
6. 歸還個人借款
7. 支付個人賠償金,違約金
8. 個人獨資企業提取稅後收益
這幾種情況公轉私才是合理的,其他任何形式的公轉私都多多少少會涉及一些問題,第8種是較為特殊的,下面重點講一下。
為什麼個人獨資企業可以直接公轉私呢?這其實也是有條件的
①需要交完個人經營所得稅(與有限公司相比少了企業所得稅)
②公轉私是轉至法人的私卡
也是因為個人獨資企業不用交企業所得稅,若果個稅申請核定征收,稅率就會大大降低很多,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降稅的效果。
例如,王某今年一年 的業務就是200萬的設計費,就一個或幾個操持,利潤率比較高,這樣注冊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征收稅率就會低很多。如下:
增值稅:按照小規模政策的稅率上交,3%。200*3%=6萬
個人經營所得:核定行業利潤率的10%,200*10%*20%-1.05=2.95萬
附加稅:增值稅的6%(減半征收),6*6%=0.36萬
一共繳稅:6 2.95 0.36=8.3萬
這是不是要比注冊有限公司要少交很多,所以注冊公司,某些情況下,可以用合适的政策起到降低稅負的作用。但是前提必須是建立在業務真實的基礎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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