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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期刊一年多都沒刊出

健康 更新时间:2024-08-16 17:18:34

“俠盜!”

“當代的普羅米修斯!”

“羅賓漢!”

“科研人的救世主”

“學術圈的‘女藥神’!”

很難想象,這些要麼充滿行俠仗義、劫富濟貧精神,要麼帶着神的光環、普惠衆生的中西方英雄式人物,并不是用來褒揚某個站在聚光燈下的大人物,而是統統指向了一個在學術圈外名不見經傳,還時常需要靠四處躲藏度日的哈薩克斯坦女孩 ——Alexandra Elbakyan。

學術出版商再下封殺令,“女藥神” 前途未蔔

大約在 10 年前,22 歲的 Elbakyan 畢業回到老家阿拉木圖,苦于論文下載費用昂貴的她,決定利用所學的軟件開發知識 “移除科研道路上的所有藩籬與絆腳石”(To remove all barriers in the way of science),打破知名學術出版商們高築的 “知識付費牆”,讓學術成果真正流動起來,實現交流與共享。

中文期刊一年多都沒刊出(慘遭封殺的學術圈)1

圖 | Sci-Hub 創始人 Alexandra Elbakyan

這就是著名的免費學術論文下載網站 Sci-Hub,有了它,科研人員隻需在網站首頁搜索框輸入想要獲取的論文 DOI、标題或者鍊接,就可以輕松免費查閱、下載學界發表的超過九成的期刊論文。

Elbakyan 和 Sci-Hub 的意義是非同一般的,尤其是對那些院校、機構之外的科研人員而言。在他們口中,Sci-Hub 就是 “肅清科技發展藩籬的武器,也是中小科研單位、公衆學習的福音”;“科學大門的免費入口”;“科研世界裡的一日三餐和氧氣”……

中文期刊一年多都沒刊出(慘遭封殺的學術圈)2

圖 | Sci-Hub 網站首頁

然而,在出版商眼中,Elbakyan 及其創辦的 Sci-Hub 卻是名副其實的 “盜賊”,不折不扣的 “小人” 與 “毒瘤”,她越過版權法為出版商們圍起來的盈利屏障,公然鑿壁偷光。

被動了 “奶酪” 的出版商們當然不會坐視不理,并開始不惜一切代價對 Elbakyan 進行圍追堵截,先後将其送上多個國家的法庭,以期徹底封殺盜版網站 Sci-Hub。

利用遊擊作戰的方式,Elbakyan 成功躲過了一次又一次 “封殺”,然後通過更換域名在很短時間内就讓 Sci-Hub 死而複生,重新在學術圈活躍起來。

但這一次的 Elbakyan 就沒那麼幸運了。

全球三大知名出版商 Wiley、Elsevier 和美國化學學會 ACS 于 2020 年 12 月底聯合将其告上印度德裡高等法院,訴狀長達 2169 頁,嚴厲指斥其侵權行為,希望法院強制當地網絡運營商對 Sci-Hub 進行屏蔽。

在 2021 年 1 月 6 日的聽證會上,法院以此事 “具有公共重要性” 為由,駁回了出版商的請求,并給了學界一定的申訴抗辯的時間,并将開庭時間延後至 2 月 23 日。

這在很大程度上給了 Elbakyan 一定的喘息時間,她開始利用擁有近 19 萬粉絲的 Twitter 賬号,廣泛收集學界的支持。但在 1 月 9 日,特朗普 Twitter 賬号被封禁的同一天,Sci-Hub 的賬号也被徹底清空,并被 Twitter 官方告知,因違反平台的 “假冒産品政策”,帳戶已被永久停用,且不得申訴。

毫不疑問,這很可能是三大出版商在印度法院拒絕其立刻封禁 Sci-Hub 的請求後,在 “法外之地” 對 Sci-Hub 進行的全面堵截,以切斷該網站與其支持者的聯絡,出版商們此次誓要将 Sci-Hub “趕盡殺絕” 的意圖可見一斑。

事實上,早在 2020 年 9 月,三大運營商尚未将 Sci-Hub 訴上印度法院之前,他們的 “殺意” 就開始漏出端倪 —— 愛思唯爾委托中國區的律師事務所就 sci-hub.tw 侵犯知識産權一事,向運營商廣東時代互聯科技有限公司連發兩封律師函,請求該公司停止為 sci-hub.tw 域名提供解析服務,2 個月後,Sci-Hub 發布推文,充滿遺憾地宣布中國運營商已對該域名屏蔽。

學術出版商合法維權卻不得人心

然而,以版權法之名,采取了一系列 “合法維權” 手段的出版商們,卻似乎并沒有赢得人心,他們的大肆封殺反而在國内外的學術圈引起了堪稱激烈的 “讨伐”。作為 Sci-Hub 網站論文下載量最多的國家之一,中國的科研人員對此事作何評價呢?

“學術期刊可以說是最特殊的雜志了。除此之外,所有雜志都會給予作者稿酬,并通過銷售雜志或者廣告來獲取利潤。隻有學術期刊,發表文章要交錢,閱讀文章也要交錢(還特别貴),審稿、部分排版等一系列發表流程中的重要工作,還是學術界完成的。但學術期刊确實有其特殊性。因為除科研人員外,大部分人根本毫無閱讀興趣,雜志肯定賣不出去,沒法靠大衆實現盈利。但由于學術界有強烈的交流需要,學術期刊就變得必不可少,于是出版成本必定要由學術界承擔。學術界大部分人對于承擔出版開支倒也沒有意見。” 知乎用戶 @卷阿表示。

話鋒一轉,他補充說,“但是,學術期刊的收費實在太高了,甚至遠遠超過了運營成本。畢竟愛思唯爾的利潤率都接近 40% 了,這合理嗎?當然不合理。”

據 DeepTech 此前報道(《驚人淨利潤率超蘋果!全球學術出版五巨頭已成壟斷之勢,著名“學術侵權機構”如何反擊?》),全球一半以上的研究成果都是由五大集團出版的:Reed-Elsevier(裡德 - 愛思唯爾)、Wiley-Blackwell(約翰・威利父子出版公司)、Springer(施普林格)、Taylor & Francis(泰勒弗朗西斯)、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美國化學學會)或 Sage Publishing(塞奇出版公司)。

上述頭部出版商幾乎涵蓋了全球知名的學術期刊。其中,創辦于 1880 年的愛思唯爾出版的期刊數目高達 2500 餘種,包括了《細胞》《柳葉刀》等重量級期刊。該集團出版的學術論文在 2018 年就已占據全球出版總量的 18%,引用比達到 25%;成立于 1842 年的施普林格則是第二大科技期刊出版公司,每年出版的科技期刊達到 2000 餘種。

憑借不斷擴大的期刊版圖,這五大出版商擁有了學術出版行業中的壟斷地位,并獲取了 35%~40% 的巨額利潤,而谷歌等科技巨頭的淨利潤率僅有 20% 左右,蘋果公司也隻有 30% 出頭,而寶馬等汽車名企的利潤率隻有 10%。

愛思唯爾負責學術溝通的高管 William Gunn 曾高調宣稱,學術出版平台能賺取多少利潤率,主要 “看市場能承受多少”。言外之意,就是在商言商。

“愛思唯爾是一家盈利性企業,它的目标是為股東創造利潤,當然是能賣多貴就賣多貴。” 卷阿說道。

這種不顧科學發展,隻顧一己私利的做法,早已在學界引發了極度不滿,有人直接将商業學術出版社視為 “阻礙科學技術進步發展的‘障礙’之一。”

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意識到,原本是納稅人出資,由政府等機構對這些資金進行劃撥來資助科研項目,科學家取得成果後會公開發表,旨在促進學術共享與自由流動,從而實現科技的階梯式進步,最終真正惠民,即做到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不少學術出版商卻成了 “半路殺出的程咬金”,完全從個體私利出發,一面對論文作者收取高額版面費,交錢才能發表;另一面對普通讀者收取高額的訂閱費,花錢才能下載。

盡管學界早已對出版商的肆意 “綁架” 心生不滿,但是還是無法改變這種現狀。這又是為什麼?

有網友一陣見血地指出,如今這種局面的形成根本原因在于學術界與出版商之間達成的某種意義上的 “合謀”,期刊早已被視為衡量學術成績的 “KPI 工具”。比如代表期刊學術質量的影響因子 (Impact factor,IF),這個最初被設立用來幫助圖書館采購期刊的依據,不知不覺中轉化為科研評價的關鍵準繩,尤其是在國内,影響因子甚至成為了部分科研機構,科研績效考評、職稱晉升和獎金評定的标準。

Sci-Hub 是實現科研自由流動的最優解嗎?

為了祛除這些并不可取的風氣,擺脫被出版商 “牽着鼻子走的” 被動局面,不少學者呼籲科研屆應當共同崛起,重新制定新的 “遊戲規則”,掌握學術交流的主動權。

Elbakyan 創立的 Sci-Hub 提供了一種簡單粗暴的應對思路:踩在現有法律和規則之上,直接從出版商手中 “偷” 論文。這種不以營利為目的,隻依靠自發捐款來維持網站基本運營的方式赢得人心,但是能夠赢得法律的支持嗎?

“現在學術界普遍覺得出版商已經構成壟斷,比如美國加州系列高校選擇不再訂閱一些大型出版商期刊,所以 Sci-Hub 這事道理上能夠理解,但是法律上他們勝訴的可能性不大。” 北京郵電大學博士、知乎科技領域優秀回答者崔原豪表示。

一位不願具名的海外華人教授王羽(化名)表達了類似的看法,“大家的态度其實根源于對出版商獲取高額利潤的‘不爽’,以及對于學術自由理想的追求。但從法律上講,Sci-Hub 的确在侵犯出版商的權利。所以被起訴本身是可以理解的。我覺得出版商的策略就是,短線通過法律方式進行遏制,長線通過改變收費結構使其失去存在的意義,如果按照這個節奏,Sci-Hub 應該不是被封殺,而是自然的影響式微。從這個角度講,長期而言,我并不覺得 Sci-Hub 能夠改變什麼。”

同時,知乎用戶 @qb 兔子在認可 Sci-Hub 作為一個文獻下載渠道對自身确實具有意義的同時,還指出了該網站的一些缺陷。

“由于 Sci-Hub 獲取論文全文的時間節點比較早,所以一些較新的文獻可能停留在 pre-proof 甚至是 final manuscript /final revision 的版本階段,這樣就會帶來以下問題:1. 如果期刊編輯還未對稿件進行排版,圖表有可能都位于全文最後,這意味着讀者需要翻來覆去地對正文和圖表進行匹配,弄得頭昏眼花,而事實上此時正式版本早已更新發布;2. 假設 pre-proof 版本的時間戳是 2016 年,而正式版本于 2017 年上線,那麼 endnote 在讀取前者的 PDF 時,可能以 2016 作為發表年份,結果從引用到導出文獻目錄都會相應出現錯誤。”

那麼,對于學術交流而言,真正合法又合理的解決方案到底是什麼呢?

王羽告訴 DeepTech,“以我個人愚見,OA 和傳統的出版方法并存,可能是一個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相對較優解。目前,歐洲已經在大力推行 OA,比如歐盟 Plan S 會員就要求他們資助的文章必須是 OA 形式。”

他補充道,當然,在大規模推行 OA 時,還需要警惕一種極端情況的發生(雖然可能性很小),“主要出版商先用低價 OA 進行傾銷,對所有傳統出版方式加以打壓,進一步鞏固壟斷之勢,然後利用其在議價方面的優勢,再度提高利潤率,從而把之前虧損的部分全都賺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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