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1.1 全面推廣持續改進的觀念,建立持續改進程序,旨在不斷改進産品過程能力、提高産品/服務質量和生産效率,消除浪費,降低成本,增加客戶的滿意度。
2.适用範圍
2.1 從訂單接受到完成品交付客戶的所有過程及管理系統之持續改進均适用于本程序。
3.職責
3.1 本程序由系統督導部制訂、管理者代表審核、總經理批準後生效。
3.2 改善小組:負責提出和實施可持續改善項目。
3.3 各部門:參與持續改善項目的評審,并協助改善項目的推行。
3.4 管理者代表:持續改進效果的确認和獎勵。
4.标準應用與定義
4.1 标準引用
4.1.1 IATF16949:2016(覆蓋 ISO9001:2015)标準之條款:10;
4.1.2 ISO14001:2015 标準之條款:10。
4.2 定義
4.2.1 持續改進:指在已達到基本質量要求的基礎上,以減少質量變差、降低成本和改善服務為主要目标的活動,它使系統得到不斷改善。
5.程序
5.1 公司選取作為持續改進的項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點):
5.1.1 提高生産效率。
5.1.2 提高管理水平。
5.1.3 降低成本。
5.1.4 改進現場。
5.1.5 降低不良率和避免浪費。
5.2 持續改進意見的提出
5.2.1 由公司管理層在各項管理例會中提出;或由公司人員提議,經公司管理層确認後提出;
5.2.2 提案部門需填寫 RF-MP05-02-02【提案與改進計劃】。
5.3 現狀分析
提案部門會同責任部門運用相關技術(如:排列圖、層别法等)對公司現時狀況進行分析,找出待改進的重要項目,并确定是否需要成立持續改進小組,若需要則繼續以下作業過程,若不需要則隻需采取糾正措施予以改善。此判定需經過總經理核準。
5.4 持續改進項目的确立
明确需改進的項目後,由相關部門主管組成持續改進小組,根據公司現時實際情況(即能力範圍)制訂出可衡量的(即數據化)、經過努力在一定的時間段内可達成的目标(例如目标達成之預定時間為 6 個月,而在連續 3 個月都達标的情況下,應更新改進目标,以期不斷改進):
5.4.1 持續改進小組須制訂詳細的改進計劃,計劃内容可包括現狀、預期可達到的目标、衡量方法、為完成目标需完成的工作(誰完成,誰确認)。
5.4.2 持續改進小組需運用适當的改善工具,采取持續改進的技術有如下幾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控制圖
b.基準确定
c.動作/人機工程分析
d.防錯
5.5 探讨原因
5.5.1 使用特性要因圖等技術,分别從五個方面(即人員、設備、材料、方法、職業健康安全)等去探讨,将可能的原因一一找出,最後決定幾個主要原因。
5.5.2 使用 5WHY 工具,徹底尋求根本原因[Root cause];見 RF-MP05-01-09【5WHY 分析表】。
5.6 提出改進對策
針對形成問題的主要原因和公司現時實際情況,制訂出适當的改進措施,并明确措施的責任人以及完成時間。
5.7 改進實施及效果跟蹤
改進措施制訂完成經認可後,加以實施,在實施過程中,督導人員利用有關技術(例如:管制圖、直方圖或推移圖等)對效果進行跟蹤。
5.8 對改進的效果進行評審
5.8.1 當目标的預定期結束時,對改進的效果進行評審、總結,看是否達成初定目标。
5.8.2 若效果不理想,則重新探讨,可能是原因找錯,也可能是措施不對,此時,應考慮是否重新回到章節 5.5 (探讨原因),還是回到章節 5.6 (提出改進對策)中去。
5.8.3 若效果已達到初定目标,并且以公司目前情況不便于作更進一步的改進時,僅作維持。
5.9 效果的維持
若改進對策取得成效,便将作業标準予以修改或建立新的作業标準,以維持原先的效果或制訂新的改進目标和方案,使其更進一步,如此 PDCA 不斷循環。
5.10 改善目标完成後,管理者代表将改善績效提交給總經理及相關部門主管。
6.相關文件
無
7.記錄
7.1 RF-MP05-02-02【提案與改進計劃】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