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1年1至10月全省16個地級市空氣質量排名出爐。空氣質量排名采用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大小來确定,指數越小表明空氣質量越好,指數相同的城市以并列計。具體情況如下:
注:(1)城市空氣質量排名采用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大小來确定,指數越小表明空氣質量越好,指數相同的城市以并列計。(2)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是指評價時段内,參與評價的各項污染物的單項質量指數之和(單項指标評價時段内平均濃度與該指标二級标準限值的比值,SO2、NO2、PM10及PM2.5采用年均濃度二級标準限值、O3和CO采用日均濃度二級标準限值),指數越大表明城市空氣污染程度越重。(3)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同比變化率指本年度評價時段内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與上年同期變化幅度,變化率大于0代表空氣質量惡化、小于0代表改善、等于0代表持平。(4)2020年同期數據采用“十三五”監測點位進行評價。
來源: 中安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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