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都警方接到群衆舉報,稱在網上購買到了假名牌電池。警方循線追蹤,成功端掉一假名牌電池銷售團夥。經查,截至被抓獲,該團夥利用網絡購物品牌将假冒商品銷售往全國各地,累計涉案金額已達300餘萬元。警方表示,在網上購買到“假名牌”的案件并非個例,群衆在網絡購物時一定要擦亮雙眼,以免上當受騙。
新買電池咋這麼快沒電了?
“警察同志!你幫我看看,我在網上買的這電池不大對勁啊,用不了幾個小時就沒電了!”近日,江都市民張某來到揚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花蕩派出所,稱自己可能買到了假貨。原來,張某平時喜歡在網上購物,前段時間,他在網上看到某店鋪正在銷售自己常用的一款電池,售價要比官方店鋪便宜不少。張某發現,這家店鋪聲稱自己是“官方正品”,且評論裡也有不少好評。于是,張某下了單。幾天後,電池到貨了,從外表上看,寄來的電池與正品沒有太大區别。然而,這款新電池沒用幾個小時便沒電了,這與正品的使用時長存在着較大的差距。随後,張某便将此款電池與正品電池進行了比較,發現細節上存在差異。
“我這才意識到,我是買到假貨了。”張某說,電池的價格雖然不算太高,但對方明目張膽地欺騙消費者的行為讓他覺得憤怒,從銷量上看,已有不少人購買了同類的假貨,最終張某決定報警求助。
接到報警後,花蕩派出所所民警立即展開了調查取證工作,并将涉案電池寄往該品牌的檢測部門進行檢測。幾天後,檢測結果出來了,該電池确實是假冒産品!與此同時,民警發現,該電池在涉案平台銷售量較大,已達立案标準,随即予以立案偵查。
累計涉案金額達300萬元
經過大量研判、排查,江都警方很快鎖定嫌疑人,并奔赴廣東等地,将嫌疑人何某等四人抓獲。在現場,警方還發現了大量未來得及銷售的假冒電池。近一年多來,該4人通過不法途徑購入大量假冒名牌電池,并且在明知其為假冒注冊商标産品的情況下,在網絡上大肆銷售,令不少不明真相的消費者上當受騙。除此之外,為了讓自己的店鋪更加“真實可信”,吸引消費者購買,他們還采取了刷信譽、刷好評等行為。将這4人抓獲之後,警方順藤摸瓜,又成功将該團夥的上線曾某抓獲。
“何某等人的行為,已經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标的商品罪。”辦案民警介紹,銷售假冒注冊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銷售者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冊商标的商品仍然銷售,從中牟取非法利益,并且盈利數額較大的行為。《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标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經初步審訊,近一年多來,該團夥在網上大量銷售假冒名牌電池,涉案金額達300餘萬元。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網上買到假名牌案例還不少
随着網絡購物的興起,假冒名牌商品、“挂羊頭賣狗肉”的情況也并非個例,從衣服鞋包、家用電器到化妝品等均未能幸免。近年來,揚州也已破獲過多起網絡售假案件。
今年6月,高郵市民小偉花100元在網上為妻子購買了一件“斐樂”品牌的短袖T恤。然而,收到貨後妻子發現,這件衣服的做工和專櫃銷售的衣服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做工明顯存在着差異。小偉報警後,警方迅速展開調查,最終将網店店主張某抓獲歸案。經查,張某從外地生産商處購買假冒“斐樂”服飾銷往全國各地,銷售金額達30多萬元,非法獲利達5萬餘元。
今年5月,揚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仙女廟派出所接到市民張女士求助,稱自己在某直播間購買了好幾瓶“國際大牌”化妝品,但用下來感覺都是假貨。接報後,警方迅速鎖定嫌疑人小花夫婦,并跟蹤追擊至浙江省義烏市。6月14日,辦案民警在義烏市将犯罪嫌疑人抓獲,并在該二人租住的倉庫(直播間)内查獲、扣押大量尚未售出的假冒注冊商标的化妝品,案值數萬元。
2021年5月,揚州市公安局景區分局平山派出所接到轄區居民吳先生報警,稱他從某網絡購物平台購買的一款品牌箱包做工十分粗糙,懷疑是假冒産品。接報後,警方立即展開工作,将售假者何某抓獲歸案。經查,何某自2019年起,以低價從上線處購買貼标假冒箱包,通過網絡平台,以明顯低于市場價的價格出售到全國各地。
警方提醒
網上購物需謹慎,發現被騙立即報警
經營者售賣假冒産品,不僅破壞了正常的商标管理秩序和市場競争秩序,也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針對這些案例,警方提醒廣大群衆,網上購物需謹慎,在購買品牌産品時,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不要輕信所謂的“内部渠道”“員工福利”等,應仔細鑒别對方資質、商家的信用等級等,切莫貪小便宜吃大虧。如發現被騙,應第一時間報警,尋求警方幫助。
來源: 揚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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