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換了“新能源”車,對車的性能還不太熟悉,今天誤闖了“紅燈”。緊急刹車後,下來察看,發現前後輪都已越過停止線,整車巳停在了“斑馬線”上。
懷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咨詢了一位資深“交警”,他給我上了一課,并給了專業的解讀。
一,構成“闖紅燈”的處罰,是需要三張照片作為依據的。1,車前輪尚未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路口中間段;3,車輛穿越斑馬線,已達對面馬路。
二,構成“闖紅燈”的關鍵點:三張照片必須齊全,缺一不可,缺了任何一張,都不算闖紅燈。
三,誤闖紅燈後,有機會對闖紅燈行為進行補救。1,在紅燈亮起時,無法确認前輪是否越過停止線,就要當機立斷:緊急刹車,不要繼續前行;這時即使攝像頭已拍到第一張照片,但不會再拍到第二張,就不算“闖紅燈”;即使刹車不靈,車己開到路中間或者已到“斑馬線”,很可能第二張照片也被拍過,但隻要第三張照片沒被拍上,也不構成“闖紅燈”。
四,車主誤闖紅燈後,可以進行查詢。1,登錄“12123”進行查詢,一般需要5個工作日之後才能查到。2,到車管所或者交警大隊直接查詢,第二天就能查到。
五,如果車主由于特殊情況及“不可抗力”而闖紅燈的,可以向職能部門提出申訴。例如緊急護送病人到醫院;讓行特殊執勤車輛;道路維修、施工導緻的“紅綠燈”信号混亂等。這些客觀原因導緻的“闖紅燈”,是可以免予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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