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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主張房屋增值部分的判例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8-14 13:10:26

關于主張房屋增值部分的判例?一審法院認定事實:2013年7月2日,徐曉與豐盈公司簽訂《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合同第二條約定,豐盈公司銷售的商品房為現房合同第三條約定,徐曉所購的涉案房屋建築面積為182.33平方米,套内建築面積156.52平方米合同第四條約定,本商品房為裝修房,總成交金額為4752455元,套内建築面積單價為30363.24元/平方米合同第五條約定,徐曉采取按揭付款方式,于2013年7月2日支付首付款1432455元,餘款3320000元以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方式支付合同第七條約定,涉案房屋屬現售商品房,豐盈公司應在2013年8月31日前将房屋交付徐曉使用合同第八條約定,豐盈公司應于确定交房日的七日前書面通知徐曉做好辦理交付手續的準備,雙方進行正式驗收交接時,豐盈公司應當出示重慶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登記證;驗收交接後,還應提供重慶市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說明書和新建商品房屋質量保證書;如徐曉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房的,自書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視為已交付,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及物業服務費用由徐曉承擔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豐盈公司交付的房屋建築材料、設備安裝标準應符合附件三的約定,該商品房系裝修房的,裝修标準還應符合附件四的約定,達不到标準的,徐曉有權要求豐盈公司按照合同附件五的約定進行處理合同第十八條約定,新建商品房屋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豐盈公司自本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新建商品房屋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内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内發生的質量問題,豐盈公司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徐曉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合同附件四對雙方房屋裝修标準進行了約定合同附件五為合同補充協議,該協議第三條對合同第八條内容作出補充約定,在商品房達到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後,無論豐盈公司是否發出書面交房通知,徐曉均應于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或其他豐盈公司通知的時間前往寰宇天下現場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并最遲應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之日起15日内辦理完畢房屋交付驗收手續,逾期未辦理的,以合同約定的交房日作為房屋交付之日,視為徐曉認可并接收房屋,本補充協議另行約定豐盈公司不予交付的情況除外;房屋交付時,如徐曉發現交付的商品房有任何瑕疵或任何非屬主體結構性的質量問題,應記錄在交接文件中,屬于保修範圍内的,由豐盈公司按買賣合同約定和新建商品房屋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義務,在合理期限内進行整改,但徐曉不得以此為由延遲或拒絕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且豐盈公司不承擔延期交房的責任,自買賣合同約定的交房日起,與該商品房有關的一切稅費、風險、責任和物業服務費等均由徐曉承擔補充協議第九條約定,豐盈公司交付使用的商品房裝修設備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标準,如交付标準不符的,徐曉應當在辦理房屋驗收交接手續後要求豐盈公司進行整改;徐曉對該商品房的裝飾設備質量有争議的,應當在辦理房屋驗收交接手續後,雙方共同委托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并由異議方預付相關檢測費用;徐曉确認合同附件四所列裝修事項使用的同一種天然材質材料必然存在紋理、色差、半點、裂紋等感官效果,且與示範單位展示的感官效果存在差别;合同附件四所涉裝修工程的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相應标準,其保修期為自合同約定的交付之日起至兩年止,保修期屆滿後,裝修裝飾材料及設施設備的維修責任由徐曉自行承擔;對由豐盈公司或施工單位依照附件四約定承擔保修責任後的整改成果,在買賣合同約定的各項質保期屆滿後,豐盈公司和施工單位不再承擔保修責任;如該房屋的裝修項目需要進行整改的,豐盈公司将積極配合、協調完成整改事項,徐曉确認,徐曉不得以該房屋存在整改事項為由要求豐盈公司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不得要求豐盈公司賠償交通費、房屋租金損失、務工損失、資金占用損失、精神損失等各項直接或間接損失,也不得以此為由要求退房;徐曉确認,徐曉知曉該房屋裝修後如長期無人入住或者無人養護會産生發黴、變型等不利影響,因此,如果因徐曉未能在約定時間前往接收該房屋,或者因徐曉存在違反與豐盈公司任一約定的違約行為導緻豐盈公司無法按時向徐曉交付房屋的,該責任由徐曉自行承擔,由此導緻的損失亦由徐曉承擔,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關于主張房屋增值部分的判例?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關于主張房屋增值部分的判例(房屋質量問題影響居住的)1

關于主張房屋增值部分的判例

律師講解:因出賣人所售房屋存在質量問題,緻購房人無法對房屋正常使用、收益,雙方當事人對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如何計算未作明确約定的,購房人可以按當地房屋同地段租金作為标準計算購房人的實際損失,自行修複房屋的,還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修複費用。本文附重慶高院審結的(2020)渝民申1849号重慶豐盈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與徐曉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一案,以供讀者參考。案情簡介:

一審法院認定事實:2013年7月2日,徐曉與豐盈公司簽訂《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合同第二條約定,豐盈公司銷售的商品房為現房。合同第三條約定,徐曉所購的涉案房屋建築面積為182.33平方米,套内建築面積156.52平方米。合同第四條約定,本商品房為裝修房,總成交金額為4752455元,套内建築面積單價為30363.24元/平方米。合同第五條約定,徐曉采取按揭付款方式,于2013年7月2日支付首付款1432455元,餘款3320000元以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方式支付。合同第七條約定,涉案房屋屬現售商品房,豐盈公司應在2013年8月31日前将房屋交付徐曉使用。合同第八條約定,豐盈公司應于确定交房日的七日前書面通知徐曉做好辦理交付手續的準備,雙方進行正式驗收交接時,豐盈公司應當出示重慶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登記證;驗收交接後,還應提供重慶市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說明書和新建商品房屋質量保證書;如徐曉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房的,自書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視為已交付,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及物業服務費用由徐曉承擔。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豐盈公司交付的房屋建築材料、設備安裝标準應符合附件三的約定,該商品房系裝修房的,裝修标準還應符合附件四的約定,達不到标準的,徐曉有權要求豐盈公司按照合同附件五的約定進行處理。合同第十八條約定,新建商品房屋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豐盈公司自本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新建商品房屋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内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内發生的質量問題,豐盈公司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徐曉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合同附件四對雙方房屋裝修标準進行了約定。合同附件五為合同補充協議,該協議第三條對合同第八條内容作出補充約定,在商品房達到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後,無論豐盈公司是否發出書面交房通知,徐曉均應于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或其他豐盈公司通知的時間前往寰宇天下現場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并最遲應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之日起15日内辦理完畢房屋交付驗收手續,逾期未辦理的,以合同約定的交房日作為房屋交付之日,視為徐曉認可并接收房屋,本補充協議另行約定豐盈公司不予交付的情況除外;房屋交付時,如徐曉發現交付的商品房有任何瑕疵或任何非屬主體結構性的質量問題,應記錄在交接文件中,屬于保修範圍内的,由豐盈公司按買賣合同約定和新建商品房屋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義務,在合理期限内進行整改,但徐曉不得以此為由延遲或拒絕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且豐盈公司不承擔延期交房的責任,自買賣合同約定的交房日起,與該商品房有關的一切稅費、風險、責任和物業服務費等均由徐曉承擔。補充協議第九條約定,豐盈公司交付使用的商品房裝修設備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标準,如交付标準不符的,徐曉應當在辦理房屋驗收交接手續後要求豐盈公司進行整改;徐曉對該商品房的裝飾設備質量有争議的,應當在辦理房屋驗收交接手續後,雙方共同委托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并由異議方預付相關檢測費用;徐曉确認合同附件四所列裝修事項使用的同一種天然材質材料必然存在紋理、色差、半點、裂紋等感官效果,且與示範單位展示的感官效果存在差别;合同附件四所涉裝修工程的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相應标準,其保修期為自合同約定的交付之日起至兩年止,保修期屆滿後,裝修裝飾材料及設施設備的維修責任由徐曉自行承擔;對由豐盈公司或施工單位依照附件四約定承擔保修責任後的整改成果,在買賣合同約定的各項質保期屆滿後,豐盈公司和施工單位不再承擔保修責任;如該房屋的裝修項目需要進行整改的,豐盈公司将積極配合、協調完成整改事項,徐曉确認,徐曉不得以該房屋存在整改事項為由要求豐盈公司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不得要求豐盈公司賠償交通費、房屋租金損失、務工損失、資金占用損失、精神損失等各項直接或間接損失,也不得以此為由要求退房;徐曉确認,徐曉知曉該房屋裝修後如長期無人入住或者無人養護會産生發黴、變型等不利影響,因此,如果因徐曉未能在約定時間前往接收該房屋,或者因徐曉存在違反與豐盈公司任一約定的違約行為導緻豐盈公司無法按時向徐曉交付房屋的,該責任由徐曉自行承擔,由此導緻的損失亦由徐曉承擔。

  合同簽訂後,徐曉按約向豐盈公司履行了購房款交付義務。2013年8月15日,豐盈公司按照徐曉在《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預留的通訊地址向其郵寄了寰宇天下接房邀請函,通知徐曉于2013年8月31日上午9點至12點到寰宇天下售樓處辦理接房手續,但徐曉并未于該通知時間到場辦理接房手續。2015年1月7日,徐曉在豐盈公司提供的寰宇天下觀瀾苑業主接房流程表上簽字确認預交了6個月物業公共服務費,并領取了涉案房屋鑰匙。

  2015年5月3日,豐盈公司負責涉案房屋維修的工作人員馮雲向徐曉短信告知“尊敬的寰宇天下觀瀾苑B區6棟2601的業主您好,您戶内牆紙等問題已處理好,請您前來驗收确認。祝您生活愉快!(寰宇天下房屋維修中心)"。2015年7月30日,徐曉與馮雲短信交流,徐曉問“馮工,我是26-1的業主,情況怎樣?"馮雲回“您好,您戶内已處理部分問題了。餘下情況正在處理中。"徐曉問“馮工,今天下午我能來接房嗎?謝謝!"馮雲回“接房可以吧,隻是還有幾個問題我還沒有處理完,但是您接房了後,問題我們也還會處理的。"徐曉問“衛生間和廚房的空心牆磚換個沒有?"馮雲回“還沒開始,這個牆磚問題整改周期比較長,工人還沒安排過來。我會安排工人盡快處理。"

  2015年7月20日,豐盈公司向徐曉郵寄關于精裝修保修期的溫馨提示,提醒涉案房屋的精裝修部分質保将于2015年8月31日到期。

  2015年8月31日,徐曉在豐盈公司提供的業主報修任務記錄表上簽字,并載明需整改問題包括:次卧一牆紙不平;主卧牆紙靠背景牆軟包處有一條橫線及一處污染;櫥櫃旁兩塊空心磚;廚房頂部污染。另,該記錄表徐曉與豐盈公司各執一份,馮雲在徐曉保留的該表陪同人員處簽字确認。豐盈公司保留的該表中備注“正在處理牆磚中",确認時間2015年9月25日。

  案件審理過程中,徐曉就涉案房屋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存在何種質量問題申請司法鑒定,該院委托重慶重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進行鑒定,但該公司因不具備裝飾裝修鑒定資質,于2017年10月12日向該院出具函件,表示無法對該申請進行鑒定。收到退還鑒定材料後,該院組織雙方當事人選擇了重慶市建設工程質量檢驗測試中心作為鑒定機構,并确定鑒定内容為室内裝飾裝修工程及外牆保溫工程質量鑒定。2019年3月11日,重慶市建設工程質量檢驗測試中心作出《重慶市建設工程質量檢驗測試中心司法鑒定檢驗報告書》(以下簡稱檢驗報告書),檢驗報告書主要内容如下:司法鑒定人員于2019年1月30日赴本案所涉房屋現場進行現場檢測工作,經現場查看,該房屋為精裝房,裝修工程已全部完工,當事雙方無法提供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及材料産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複驗報告、隐蔽工程驗收記錄等工程資料,現場不具備條件對上述内容進行檢測。根據《鑒定委托書》及相關規範的要求,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對該房屋的内牆飾面磚工程空鼓率及外觀、裱糊與軟包工程外觀、地面工程地面磚空鼓率及外觀、門窗工程外觀、吊頂工程外觀、儲櫃外觀裝修質量進行抽檢,檢測情況如下:抽檢内牆飾面磚空鼓情況不滿足《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标準》……廚房牆面①抽檢28塊,空鼓塊數19塊,評定結果不合格;廚房牆面②抽檢9塊,空鼓塊數7塊,評定結果不合格;客卧衛生間抽檢48塊,空鼓塊數27塊,評定結果不合格;公共衛生間抽檢48塊,空鼓塊數20塊,評定結果不合格。抽檢地面磚空鼓情況不滿足《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客廳、餐廳抽檢40塊,空鼓6塊,評定結果不合格……入戶門外側及内側門框、門扇,客廳推拉門門框、客卧門門框、門扇均存在劃痕現象;主卧推窗開啟不順;櫥窗、兒童房窗戶耐候密封膠開裂;客卧窗戶玻璃存在劃痕;主卧、客卧、兒童房窗戶五金件均存在鏽蝕現象;客廳、餐廳、主卧吊頂雙層石膏線接縫處、陰角線、陽角線多處開裂;客卧過道吊頂石膏面層開裂;玄關櫃櫃門開關時摩擦,開啟不順;櫃門安裝與櫃體位置不對應,存在斜位;房屋客卧衣櫃門闆存在劃痕現象。檢驗報告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後,徐曉方申請司法鑒定人員出庭作證,經該院通知,作出檢驗報告書的重慶市建設工程質量檢驗測試中心鑒定人員文曉波于2019年5月15日到庭接受詢問,經過質詢,文曉波确認:入戶門外側及内側門框、門扇存在擦傷、劃痕,客卧門門框、門扇存在劃痕,客廳推拉門門框1處凹陷、1處劃痕及脫漆,客卧窗戶玻璃1處劃痕,主卧、客卧、兒童房窗戶五金件均存在鏽蝕,房屋客卧衣櫃門闆存在劃痕等情況無法确定問題産生的時間,檢驗報告書中載明的以上問題之外的情況均系開發商施工工程中産生;涉案房屋現有的質量問題因為牆磚空鼓率高可能脫落、玻璃質量存在瑕疵可能爆裂,所以存在危險居住人人身财産安全的隐患。

  再審申請人重慶豐盈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盈公司)因與被申請人徐曉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一案,不服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9)渝01民終9363号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法院觀點: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第一,關于涉案房屋是否存在嚴重影響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及豐盈公司應否承擔涉案房屋質量問題的修複義務的問題。本案中,一審法院依法委托鑒定機構對涉案房屋室内裝飾裝修工程及外牆保溫工程質量進行鑒定,該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報告書載明涉案房屋牆、地磚空鼓率較高,且鑒定人員出庭接受詢問時陳述“牆、地磚空鼓率高可能脫落、玻璃質量存在瑕疵可能爆裂,所以存在危害居住人人身财産安全的隐患",故一、二審法院根據日常經驗法則認定牆、地磚空鼓質量問題會嚴重影響徐曉正常居住使用涉案房屋并無不當。涉案房屋的交付時間為2013年8月31日,其裝修工程保修期應于2015年8月31日屆滿,而徐曉向豐盈公司提出整改牆、地磚空鼓問題的時間為2015年7月30日,并未過質保期,因此,豐盈公司關于涉案房屋牆、地磚空鼓質量問題已過質保期的再審申請理由不能成立。

  第二,關于豐盈公司應否賠償徐曉因涉案房屋質量問題導緻的損失及損失大小的問題。本案中,在豐盈公司同意對涉案房屋牆、地磚質量問題進行整改的情況下,徐曉沒有自行或委托他人修複的法定義務,故導緻涉案房屋牆、地磚空鼓質量問題未能及時整改處理的過錯在豐盈公司,一、二審法院認定徐曉的損失從2015年7月30日即現有證據顯示雙方确認涉案房屋存在牆、地磚空鼓質量問題時起計算至實際修複時止并無不當。雖然徐曉并未舉示修複期間另行租房居住的相關證據,但涉案房屋系精裝房,對外出租獲取收益亦是徐曉正常使用涉案房屋的方式之一,故徐曉請求參照涉案房屋同時期同地段房屋租金标準計算損失具有合理性。

(我國并不是判例法國家,本文所引述分析的判例也不是指導性案例,對同類案件的審理和裁判中并無約束力。同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司法實踐中,每個案例的細節千差萬别,切不可将本文裁判觀點直接援引。本律師對不同案件裁判文書的梳理和研究,旨在為更多讀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觀察的視角,并不意味着本律師對本文案例裁判觀點的認同和支持,也不意味着法院在處理類似案件時,對該等裁判規則必然應當援引或參照。如有具體案件,可私信留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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