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與論語哪個難?前輩學者如高亨等人早已指出,《周易》卦爻辭中存在着與《詩經》相類的語詞及句式簡帛文獻所見其他《易》類文獻亦多本《詩》語設占清華簡《筮法》中就有這樣的例證,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詩經與論語哪個難?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前輩學者如高亨等人早已指出,《周易》卦爻辭中存在着與《詩經》相類的語詞及句式。簡帛文獻所見其他《易》類文獻亦多本《詩》語設占。清華簡《筮法》中就有這樣的例證。
《筮法》将“常見的占問事項分作十七類,稱為‘十七命’”①,其中“雠”命筮辭二則,其第一則雲:
凡雠,三男同女,女在悔上,妻夫相見,雠。
“雠”,整理者注:“疑即‘售’字,指售賣而言。”整理者斷“雠”為“售”是正确的,然“售賣”連言,用字未确。由《詩經·邶風·谷風》經傳可得其正解。《谷風》第五章說:
不我能慉,反以我為仇。既阻我德,賈用不售。
“賈用不售”,《鄭箋》謂“如賣物之不售”。朱熹《詩集傳》謂“雖勤勞如此,而不見取,如賈之不見售也”。可見“賈”訓為“賣”,而“售”意為“賣出”。
今本《詩經·谷風》中的“售”字,本當作“雠”。阮元《十三經校勘記》雲:
售,小字本、相台本同。唐石經“售”字磨改。案錢大昕《唐石經考異》雲:“蓋本作‘雠’。”段玉裁雲:“‘雠’正字,‘售’俗字。《史記》《漢書》尚多用‘雠’。”今考《釋文》“售,布救反”,是《釋文》本作“售”,石經磨改所從也②。
清華簡《筮法》“售”作“雠”,正用本字。上文所引“雠”命筮辭中,“三男同女,女在悔上,妻夫相見”為卦象的具體内容。“雠”為斷占結果。該卦象何以斷占為“雠”即“售”,值得進一步探究。
“三男同女,女在悔上”,整理者已有詳注。“妻夫相見”,整理者注:兌與艮左右相對,為少女、少男,是為“妻夫相見”。以“相對”釋“相見”,乃就卦象而言。其具體意指,似可作進一步說明。按“相見”一詞又見于“死生”及“雨旱”兩命,為《筮法》專門術語之一。其中“死生”命筮辭雲:
筮死妻者,相見在上,乃曰死。
筮死夫者,相見在上,乃曰死。
整理者注:右上震依《周易·說卦》第十章為長男,左上巽為長女,兩者“相見在上”。右上坎為中男,左上離為中女,亦“相見在上”。
“雨旱”命筮辭:
金木相見在上,陰。
水火相見在下,風。
整理者注:據《卦位圖》,本卦例上方兌在西方,屬金,巽在東南,屬木,是“金木相見在上”卦象。下方艮在東北,屬水,坎在南方,屬火,是“水火相見在下”卦象。
上引“雠”“死生”“雨旱”三命中“相見”之象共五組:少男與少女,長男與長女,中男與中女,金與木,水與火,皆“相反而相成”(《漢書·藝文志》)。于此,可推知“相見”之意。
按《爾雅·釋诂》:“遘、遇,見也。”《周易》經傳凡言及“遘”“遇”者,多就陰陽對待而言。“遘”,《易》又作“姤”③。《姤卦·彖傳》謂:“姤,遇也。柔遇剛也。”又雲:“天地相遇,品物鹹章。”《筮法》之“相見”,實蘊相反相成意。
又《筮法》“水火相見”,似可比較《周易·說卦傳》“水火不相射”“水火相逮”之語。《說文》“逮,及也”;“不相射”,帛書《易傳》作“相射”。古人認為,水火“相滅亦相生”(《漢書·藝文志》),“水火異處,則庶類無生成之用,品物無變化之理”(《周易正義》孔疏)。“相射”“相逮”,言其作用變化之功。
夫婦為敵體。《易傳》雲“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家人·彖傳》);《太玄》謂“夫妻反道,維家之保”(《戾·次四》),司馬光注雲:“夫治外,妻治内,内外相成以保其家。”(《太玄集注》)“妻夫相見”,得遂其遘,故《筮法》斷占為“售”。
由《邶風·谷風》經傳,可窺見《筮法》“雠”命旨趣。《谷風》篇之主旨,《毛詩序》謂“刺夫婦失道也”。詩人以“賣物之不售”比婦之見棄于夫,《筮法》斷夫妻相見,曰賣物之得售。用法相類。
《谷風》篇的作年,孔穎達《正義》謂于衛宣公時(公元前718—前700年)。《筮法》篇所載數字卦“與天星觀簡、包山簡、葛陵簡等楚簡所載實占的數字卦形式基本一緻”④,可知寫定于戰國。《筮法》與《谷風》以“售”言事,語詞相類,邏輯相通。合理解釋當是《筮法》篇作者化用《詩經》成典,施諸占辭。
同為戰國筮書的王家台秦簡《歸藏》中亦有類《詩》之語。其《介卦》雲:“交交黃鳥,集彼秀虛。”王輝先生曾指出,《介卦》“交交黃鳥,集彼秀虛”與《秦風·黃鳥》“交交黃鳥,止于棘”句式相類⑤。進一步研究可以發現,《介卦》與《小雅·黃鳥》在句式與取象上更近。《小雅·黃鳥》首章雲:
黃鳥黃鳥,無集于榖,無啄我粟。此邦之人,不我肯谷。言旋言歸,複我邦族。
《小雅·黃鳥》“無集于榖”句與《歸藏·介卦》“集彼秀虛”同用“集”字。《介卦》言黃鳥“集于有穗之墟,有禾實可食,自甚豫樂”(王輝《王家台秦簡〈歸藏〉校釋》),而詩人以黃鳥之“集木啄粟”(《毛傳》語)傷己之無谷,旨在言其“困”。《孔子詩論》第9簡雲:“《黃鳥》,則困而欲反其故也。”“困”為《周易》六十四卦卦名之一,《詩論》用“困”字斷《黃鳥》篇旨,可見作者兼通《易》理。又《詩論》第26簡謂“《邶·柏舟》悶”。“悶”亦為《周易》專門術語,出自《乾卦·文言》“遁世無悶”。
衆所周知,《詩經》與《周易》均與孔子關系密切。《詩》《易》并傳,孔子以來成為學統。孔門高弟子夏兼擅《詩》《易》,七十子後學荀卿亦然,漢初《韓詩外傳》更多次以《詩》《易》并舉,此為學術史之尤著明者。我們曾經指出,《孔子詩論》“對《詩經》諸篇進行評述時所使用的話語系統與《周易》經傳高度重疊,在思想方法上《詩論》與《周易》經傳有着密切的内在聯系”⑥。凡是,皆可見戰國時期《易》學對于《詩》說影響之大。清華簡《筮法》與王家台秦簡《歸藏》則表明《詩經》對于先秦時期《易》類文獻浸潤之深。這一現象的揭示,對于認識春秋以降的《詩》學及《易》學源流或不無啟示。
(姚小鷗 高中華 作者單位:中國傳媒大學文學院)
①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肆),中西書局,2013年。
②[清]阮元刻《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中華書局,1980年,第307頁。
③《姤卦》之“姤”,《經典釋文》:“薛雲古文作遘。鄭同。”[唐]陸德明,《經典釋文》,中華書局,1983年,第27頁。
④李學勤《清華簡〈筮法〉與數字卦問題》,《文物》2013年第8期。
⑤王輝:《王家台秦簡〈歸藏〉校釋(28則)》,《江漢考古》,2003年第1期。
⑥姚小鷗:《〈周易〉經傳與〈孔子詩論〉的哲學品格》,《文學評論》,200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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