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豫視頻記者 張陽
2022年1月12日,河南省許昌市公安局通報,鄭州金域臨床檢驗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金域醫學”)因實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行為,被警方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通報稱,“經公安機關調查,鄭州金域臨床檢驗中心有限公司區域負責人張某東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實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行為。禹州市公安局于2022年1月10日,對張某東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12日中午,金域醫學對外界回應稱:1月10日,我司當地工作人員接受公安機關調查問詢,目前仍在調查階段,未有結論。
(事件通報)
通報一經發出,立即引發網絡熱議,網友紛紛質疑張某東究竟幹了啥?有自媒體發文稱張某東涉嫌“罪惡散播新冠病毒被抓”,而在微博、股吧等社交平台上,有網友稱涉事公司涉嫌在當地新冠檢測中丢失樣本并僞造檢測結果。
記者注意到,官方通報中使用了“實施引起新冠肺炎傳播”與“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行為”等字眼,并非如網友猜測張某東可能“惡意投毒”。對此,北京市京師(鄭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刑事法律事務部主任劉兆慶律師表示,如果有人主觀故意“實施傳播病毒”,則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能會判處死刑。
劉兆慶律師認為,按照通報所述,“張某東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張某東或将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會被處以最高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是有區别的。”劉兆慶律師解釋,除了在犯罪客體與行為方式存在不同之外,兩者的犯罪主體也不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主體為自然人和單位,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僅限于自然人,“危害公共安全罪所受處罰肯定會更嚴重一些。”
“也就是說,不僅張某東會面臨法律懲處,其母公司金域醫學也負有一定的法律責任。”劉兆慶說。
(金域醫學就此事件對外通報)
雖然當前案件未有詳細通報,但在過去兩年裡,北京、河北、天津等多輪次疫情中都曾出現過檢測機構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僞造檢測結果,或是違反操作流程等情況。
如在2021年1月17日,邢台市通報,在1月12日至13日隆堯縣第二輪核酸檢測中,濟南華曦醫學檢驗有限公司檢測314987人。但是,該公司收集點負責人翟某在樣本尚未檢測完成,未知已完成檢測數量和結果的情況下,于1月14日向縣衛健局謊報送檢樣本全部為陰性。事發後,涉事企業已被暫停檢測業務,翟某某已被警方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事拘留。
公開資料顯示,鄭州金域臨床檢驗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20日,經營範圍包括醫療服務;臨床檢驗服務;健康體檢服務;醫療器械的銷售、租賃、維修。A股上市公司金域醫學持有其100%股權,為控股股東。
據金域醫學2021年三季報,公司主營收入86.17億元,并先後在湖北、廣東、吉林、北京等全國31個省市區和香港、澳門特别行政區開展新冠核酸檢測,截止2021年9月30日累計檢測量超過1.7億人份。
截至12日中午收盤,金域醫學股價下挫超7%,每股不足90元,總市值418億元。
來源:大河新聞 編輯:張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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