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一直說要給大家介紹兩款沒健康告知的重疾險,
最近終于騰出空來了。
其實就是水滴保聯合兩家保司共同推出的兩款産品:
水滴藍海1号和水滴藍海2号。
這兩款産品雖然不是同一家保司承保的,但區别很小,
都沒有健康告知,帶病也能買。
保障責任和保額都不如普通重疾險,但對帶病群體來說也能緩解一些壓力,
公子覺得還是有必要為大家介紹介紹的。
一、基本責任我們先來看看這兩款産品的基本形态:
藍海1号由中華聯合财險承保,2号由永安财險承保,都是一年期的重疾險。
對于一年期産品,最重要的是續保,而這兩款産品卻都是不保證續保。
那就有了極大的不确定性:
比如我今年買了,明年還能不能買到?
或者我今年體檢查出來個新毛病,那明年還能給我續保嗎?
藍海兩款産品的續保需要審核。
那意味着理賠和身體狀況就有可能會影響到續保。
除此以外,這兩款産品也玩得花,都是多次賠付,
至于一年期的産品,有沒有要搞多次賠付,大家早已心知肚明。
而它們的主要區别,其實在于:
藍海1号是分組賠付,藍海2号是不分組賠付。
不分組指的是,除了已經賠付過的,無論得哪個還能再賠1次,
而分組賠付則是将重疾分為幾組,哪組有賠付過的,統統“拉黑”,隻賠其它組所包含的病種。
總的來說重疾賠付不分組要求比較嚴格,而且得多次重疾概率本身就很低,所以投保的話建議優先考慮藍海2号。
接下來說兩款産品的具體責任。
1、藍海1号先說藍海1号。
它的保額隻有固定的15萬,并不能根據家庭經濟情況來選擇保額補償收入。
責任也不複雜,基礎的重疾險責任都有:
120種重疾,每次賠30萬,分6組最多賠付6次,但首年投保最多賠2次(分組);
28種中症,賠1次,賠6萬;
45種輕症,賠1次,賠3萬;
高發的輕中症責任很全,該有的都有。
不過沒有身故保險金,隻有全殘保險金,10萬。
另外還附帶了6項保險金責任和2項贈送服務:
重疾異地轉診費用保險金:
因病情需要跨省或直轄市住院治療給付保險金,最高累計賠付1萬;
ICU住院津貼保險金(要求三級公立醫院):
扣除20天ICU中住院天數後,剩餘的ICU中住院天數按1000元/日給付重症監護病房住院津貼保險金,一個保單年度内,累計給付不超過10萬;
ECMO治療金(要求三級公立醫院):
确診初次發生急性肺損傷并實際接受了體外膜肺氧合(ECMO)急救治療,賠10萬;
特定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保險金(要求三級公立醫院):
接受心髒、肝髒、肺、腎髒、胰腺5個特定重大器官中任一或多個的移植手術,賠10萬;
特定住院治療保險金(要求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
因意外住院,經社保報銷後,累計自費醫保目錄内住院醫療費用25萬元(含)以上,賠10萬;
特定疾病緻日常生活能力喪失保險金(要求三級公立醫院):
因意外導緻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且持續180天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的,賠10萬;
另外還贈送了就醫綠通服務和癌症能用到的MDT多學科會診服務。
2、藍海2号而藍海2号因為是不分組賠付的,所以責任和保額略有區别:
正常投保年齡階段(0-60歲)時是30萬,續保年齡階段(61-80歲)時隻有15萬。
因此基礎責任的賠付金額不同。
120種重疾,最多賠2次(不分組),0-60歲每次賠30萬,61-80歲每次賠15萬;
28種中症,賠1次,0-60歲每次賠9萬,61-80歲每次賠6萬;
45種輕症,賠1次,0-60歲每次賠4.5萬,61-80歲每次賠3萬;
同樣沒有身故隻有全殘,賠10萬。
除此以外,藍海2号隻有6項保險金責任,
保額和賠付标準均與藍海1号相同,就不多贅述了。
基礎責任就是這樣,輕中重症賠付 6項保險金。
接下來看保費。
兩款産品的價格比起市面上其他的短期重疾險要貴:
比如跟X安的X生X安來比,同樣是一年期的重疾險,30萬的重疾保額,30歲男性投保:
X生X安一年隻需要415元,而藍海2号卻得650元,貴了差不多50%,
這已經是比較離譜的數字了,如果年紀再大一點,保費差距大概得按倍數走了。
在前面的論述裡,故意沒講最為重要的“免健康告知”,這點我們放在下面讨論。
二、藍海系列,真的免健康告知嗎?首先,藍海系列的兩款産品确實沒有健康告知。
這是寫在條款裡的。
衆所周知,重疾險不是你想買就能買的。
一個是保費貴,另一個是健康要求多。
很多人可能因為乙肝、糖尿病、高血壓等等這些很常見的疾病,就被保司無情拒保;
更别提其他嚴重疾病了,可能患病的人壓根兒都已經對“買重疾險”這件事情不抱希望了。
大家苦健告久矣。
其實這些人往往是最需要買保險的時候(風險高),可最想買卻最難買。
這兩年互聯網保險發展極快,很多人都打算要為自己挑一款更便宜責任更好的互聯網保險了,結果健康狀況成了攔路虎。
所以水滴保是真的大膽,直接免了健康告知,給帶病人群一個投保機會,
這點确實是幹得漂亮。
比如像是甲狀腺癌患者痊愈後沒有重疾險可投,或者是因為身體有其他問題總被拒保的情況,都可以通過這種方式去獲得一份新的保障。
但衆所周知,免了健告并不是就沒有對健康的要求了。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比如已經得了良性腫瘤的患者,買了藍海系列的産品,那麼此後再确診惡性腫瘤,還能得到賠付嗎?
所以,依然要看另一個東西,那就是既往症的相關賠付規則。
比如藍海系列産品,不賠付既往症及其引起的并發症。
這是什麼意思?
既往症可以理解,既往症引起的并發症具體指什麼?
其實投保頁面下方給出了簡單解釋,甚至還舉了例子:
比如投保前已經确診為心律失常,在保單生效後因心髒瓣膜手術住院治療,出院後向保司申請理賠是沒法獲得賠付的。
再比如,投保前确診了煙霧病,在保單生效後因腦梗死出險,這時也是沒法獲得賠償的。因為有醫學論證,腦梗死和煙霧病有必要的強關聯,所以都不會賠。
條款裡也明确說了:被保險人因患重疾導緻的複發、轉移、并發症,保司不承擔中輕症賠償責任。
比如在投保前就确診了糖尿病,如果後續因糖尿病并發症導緻了單足截肢(中症),那保司仍舊是不會賠償的。
看起來合情合理,但這個解釋,問題挺大,
可以簡單理解為“既往症免責範圍不清晰”。
像上面舉的例子一樣,其實有很多疾病,在醫學上很難證明兩者有直接關系。
大概可以類比于當初上海疫情:
人被隔離了,但官方公告上卻說你所處的地方不是中高風險地區,那再怎麼樣也拿不到隔離險的賠償。
所以如果之後條款内對既往症的規定,也依舊不明晰的話,我覺得将來會有不少扯皮的案件。
針對這個問題,我問了水滴保的工作人員,
得到的反饋是,隻要投保前的疾病都算作既往症,但痊愈後可不再列為既往症,具體還是得看病曆。
至于後續确診的重疾能不能賠,得看這個重疾和既往症有沒有關聯。
那按照保險法第三十條規定來看:
對保險合同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法院和仲裁機構應當作有利于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解釋。
換句話來說就是,保司沒解釋清楚的,法院和仲裁機構得以投保人的解釋為準。
那意味着,如果既往症的相關賠償和免責範圍劃定不清晰,那這産品未來面臨的風險可就很大了,
一旦雙方開始在既往症的條款上開始扯皮,根據保險法來看,保司勝算并不大,未來可能得賠哭。
另外還有一些要說的,就是這兩款産品與一般的重疾險相比,責任不夠靈活:
沒有什麼可選責任,保額也不能根據情況自己調節。
而且保額比較低。
中國癌症治療平均費用大概在22-80萬,
藍海2号的保額30萬(0-60歲)勉強夠用;藍海1号的保額隻有15萬,确實是有點少了。
另外這兩款産品的責任也略顯寒酸。
中輕症均隻賠付1次;
附加責任看起來倒是挺多,但到底能不能用上還得另說。
綜合來看,藍海系列産品放在百花齊放的重疾險産品市場裡顯然有點不夠看。
三、配置建議整體來說,藍海系列的兩款産品,主打的是非标體人群,
沒有健康告知,就能讓買不了重疾險的人擁有保障,初心值得肯定。
但請大家認清一點,這款産品其實不算好。
既往症不賠、輕中症隻賠1次、保額也不高;
綜合來看,這兩款産品的責任和價格都和一般的重疾險相去甚遠,真正面向的投保群體并不包含“健康體”。
所以并不适配所有人,隻能說,對特定群體确實有用。
那麼,如果身體問題沒那麼大,其實可以試試類似于中荷1号這種,核保比較寬松的長期重疾險,保障更多更長久。
要是身體健康,經濟狀況良好,能買其它産品就不要湊這個熱鬧了,老老實實去選擇責任更好的産品吧。
但如果是帶病體,已經到了完全沒有重疾險可以買的地步,那可以考慮藍海系列的兩款産品。
不管是把它們看做多次賠付還是單次賠付,兩款中都優先建議選擇藍海2号,
除了重疾賠付不分組用到的概率更大以外,單次賠付的保額也更高。
最後要強調的是,藍海系列這兩款産品實在太特别了,買之前一定一定要來咨詢我,千萬不要直接去買。
因為既往症這個事情确實比較複雜,不是你們自己就能随意下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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