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納稅人應交稅費下設置哪些明細科目?
根據《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當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預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轉銷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明細科目。
2、一般納稅人可以網上登記辦理嗎?
根據《關于在全國推廣一般納稅人登記網上辦理的通知》的規定:在全國範圍推廣一般納稅人登記網上辦理,是稅務系統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新要求,優化營商環境,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舉措,各級稅務機關務必高度重視,按照稅務總局統一部署,加強統籌協調,精心組織實施,确保在2018年11月20日前,按照本通知和電子稅務局建設規範有關要求,實現一般納稅人登記網上辦理。具體咨詢稅務機關。
3、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應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一、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和《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
二、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按月申報納稅人)或連續4個季度(按季申報納稅人)累計應稅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
如果納稅人在轉登記日前的經營期尚不滿12個月或4個季度,則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銷售額估算12個月或4個季度的累計銷售額。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截止2018年12月31日。
4、一般納稅人銷售額達到多少,才會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根據《關于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标準的通知》的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标準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
所以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就會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5、一般納稅人實行簡易計稅,怎麼計算應納稅額?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的規定: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簡易計稅方法的銷售額不包括其應納稅額,納稅人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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