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有兼職,為了收款方便注冊個體戶,那個體戶這部分的收入會影響工作的個稅嗎?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的時候會不會要補繳?
個人所得稅
觀點一:
不影響。個體戶繳納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和工資薪金所得屬于不同的所得分類,他們不會合并計稅,所以個體戶的收入不會影響工資收入個稅。但是,以下情形除外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
(一)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額,且無正當理由;
(二)居民個人控制的,或者居民個人和居民企業共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的企業,無合理經營需要,對應當歸屬于居民個人的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
(三)個人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獲取不當稅收利益。
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觀點二:
當然會啊。難道兼職收入就不是你的收入了嗎?
主要看的是金額,而不是收入的方式(當然不同的收入稅率不一定相同)。到該彙算的時候,如實彙算,該退稅就退稅,該補稅就補稅。你也不用太放在心上,如果真的要補稅,會有人打電話來催你的。
個體戶的收益與個稅的收益沖突嗎
個體戶收益征收個稅征收率與工資薪金收益計稅的适用的征收率不同,工資薪金适用稅率表(一),而個體生産經營所得适用稅率表(二)
即:個稅按個體戶的生産、個人經營所得,以每一申報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扣減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為應納稅額。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但,對于個體戶普遍采取附征的辦法,附征率一般在1%-3%之間,普遍在2%左右。應納個稅=應稅銷售額*附征率。
個稅講收益類型劃分了九種,工資薪金、勞務報酬所得、稿費、特許權使用費、生産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财産租賃、财産轉讓和偶然所得。
從這裡面就可以看出,你有兩種收益,一個是工資薪金、一個是個人經營所得,依照稅收法律要求,你的工資薪金,由你挂職的單位在給你發工資的時候預扣預繳申報。
你的個人經營所得,你就每月或者按季在申報期申報,這個得看你當時認定稅種的時候是按月還是按季。至于報多少,看你是定額征收還是查賬征收,定額征收也分定額和定率,定額就按定額報,目前定額是每月自動就報了,超出定額了另行申報,如果定率就按你的收益或者費用算就行了。如果查賬征收核算自己的收益和費用,适用稅率。
都是每月預扣預繳,年終彙算清繳。工資薪金在次年3-6彙算,個人經營所得在1-3月彙算。
新個稅下個體戶的個稅如何計算與申報
2018年個稅法修改體現在個體戶個稅征收上的主要變化有兩點:第一,簡并應稅所得項目。将“個體戶的生産、個人經營所得”調整為“個人經營所得”。
第二,優化稅收級距。以現行個體戶的生産、個人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為基礎,保持5%至35%的5級征收率不變,适當調整各檔征收率的級距,其中最高檔征收率級距下限從10萬元提高至50萬元。
案例分析:
某個體戶2018年7月份成立并于當月正式開始經營,2018年7-9月份實現生産經營所得收益為60萬元,其中成本費用稅金為30萬元,該個體戶生産經營所得按季度申報個稅。該個體戶業主應如何準确計算申報繳納其生産經營所得的個稅?
根據98号文規定:對個體戶業主、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自然人投資人、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2018年取得的生産經營所得,用全年應納稅額分别計算應納前三季度稅款和應納第四季度稅款,其中應納前三季度稅款依照稅收法律修改前規定的征收率和前三季度實際經營月份的權重計算,應納第四季度稅款依照稅收法律修改後規定的征收率和第四季度實際經營月份的權重計算。
計算第三季度應納稅額
該個體戶在2018年10月申報生産經營所得個稅時,按舊稅率計算如下:(10月份申報第三季度個稅時,仍然按個稅修改前的稅率計算即可)
7-9月累計應納稅額=(600000-300000)×35%-14750=90250元。
新個稅下個體戶的個稅如何計算與申報、個體戶的收益與個稅的收益沖突嗎等内容小編就給大家講完了,同時小編給為大家通過案例來分析了下,個人所得稅是針對個人取得所得,個體經營者所得是指個體戶投資人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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