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施工流程圖?215混凝土施工作業指導書,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混凝土施工流程圖?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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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施工作業指導書
1 适用範圍
本工藝适用于 XXX 标段混凝土結構物的模闆制作和安裝。
2 作業準備
2.1 内業技術準備
1)混凝土的配合比,應以質量比計,并應通過設計和試配選定。試配時應
使用施工實際采用的材料,配制的混凝土拌和物應滿足和易性、凝結速度等施
工技術條件,制成的混凝土應符合強度、耐久性(抗凍、抗滲、抗侵蝕)等質量
要求。
2)普通混凝土的配合比,可參照現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
(JGJ/T55),通過試配确定。對于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的配合比設計(包括抗滲
混凝土、抗凍混凝土、高強混凝土、泵送混凝土、大體積混凝土),亦可參照上
述規程,經過試配确定。在施工過程中,應及時積累資料,為合理調整混凝土
配合比提供依據。
3)配制混凝土時,應根據結構情況和施工條件确定混凝土拌和物的坍落度。
當工程需要獲得較大的坍落度時,可在不改變混凝土的水灰比,不影響混
凝土的質量的情況下,适當摻加外加劑。
a.在鋼筋混凝土中不得摻用氯化鈣、氯化鈉等氯鹽。
b.位于溫暖或嚴寒地區、無侵蝕性物質影響及與土直接接觸的鋼筋混凝土
構件,混凝土中的氯離子含量不宜超過水泥用量的 0.30%;位于嚴寒和海水區域、
受侵蝕環境和使用除冰鹽的橋涵,氯離子含量不宜超過水泥用量的 0.5%。從各
種組成材料引入的氯離子含量(折合氯鹽含量)如大于上述數值時,應采取有效
的防鏽措施(如摻入阻鏽劑、增加保護層厚度、提高混凝土密實性等)。當采用
潔淨水和無氯骨料時,氯離子含量可主要以外加劑或混合材料的氯離子含量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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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c.無筋混凝土的氯化鈣或氯化鈉摻量,以幹質量計,不得超過水泥用量的
3%。
d.摻入加氣劑的混凝土的含氣量宜為 3.5%〜5.5%。
e.對由外加劑帶入混凝土的堿含量應進行控制。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總含堿
量,對一般橋涵不宜大于 3.0kg/m3,對特殊大橋、大橋和重要橋梁不宜大于
1.8kg/m3;當處于受嚴重侵蝕的環境,不得使用有堿活性反應的骨料。
4)粉煤灰、火山灰及粒化高爐礦渣等混合材料作為水泥代替材料或混凝土
拌和物的填充材料摻于矽酸鹽水泥、普通水泥或其他水泥配制的混凝土拌和物
中時,其摻量應通過試驗确定,用于代替部分水泥時的摻量不應大于現行國家
标準《礦渣矽酸鹽水泥、火山灰質矽酸鹽水泥及粉煤灰矽酸鹽水泥》(GB1344)
的規定。
5)泵送混凝土的配合比宜符合下列規定:
a.骨料最大粒徑與輸送管内徑之比應符合規定。通過 0.315mm 篩孔的砂不
應少于 15%,砂率宜控制在 40%〜50%。
b.最小水泥用量 280〜300kg/m3(輸送管徑 100〜150mm)。
c.混凝土拌和物的坍落度宜為 80〜180mm。
d.宜摻用适量的外加劑或混合材料。
6)通過設計和試配确定配合比後,應填寫試配報告單,提交施工監理或有
關方面批準。混凝土配合比使用過程中,應根據混凝土質量的動态信息,及時
進行調整、報批。
2.2 外業技術準備
a.開盤前試驗人員應嚴格測定粗細骨料的含水率,準确測定因天氣變化而
引起的粗細骨料含水量變化,以便及時調整施工配合比。一般情況下,含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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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班抽測 2 次,雨天應随時抽測,并按測定結果及時調整混凝土施工配合比。
計算每盤混凝土實際需要的各種材料用量。水、膠凝材料及外加劑的用量應準
确到±1%,粗細骨料的用量應準确到±2%。
b.混凝土配料和計量:混凝土配料必須按試驗通知單進行,并應有試驗人
員值班。配料應采用自動稱量系統計量。
c.開盤前應檢查砂、石的質量情況,核實所使用的原材料與配合比通知單
是否相符,數量是否足夠。
d.開盤前應校核上料計量裝置,使誤差控制在規定允許的範圍内,檢查各
運轉設備是否完好,保證開盤後設備能正常運轉。
e.開盤前要校核電子秤及其他計量器具,根據施工配合比調整用料,并由
試驗人員複核。
f.開盤前,應檢查拌合機、混凝土輸送泵及管道、澆築、振動等各工序設
備的運轉情況。
g.開盤前,應辦理模闆、鋼筋等工序的檢查簽證手續。
h.開盤前應準确掌握天氣預報情況,對各種不利氣候有相應的準備措施,
如冬、夏季的施工措施、砂石料保溫或降溫措施、雨天的防雨措施等。
i.冬季攪拌混凝土前,應先經過熱工計算,并經試拌确定水和骨料需要預
熱的最高溫度,以滿足混凝土最低入模溫度(不宜小于 5℃)要求。應優先采用
加熱水的預熱方法調整拌和物溫度,但水的加熱溫度不宜高于 80℃。當加熱水
還不能滿足要求或骨料中含有冰、雪等雜物時,也可先将骨料均勻地進行加熱,
其加熱溫度不應高于 60℃。水泥、外加劑及礦物摻和料可在使用前運入暖棚進
行自然預熱,但不得直接加熱。
3 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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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水泥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1)水泥宜選用矽酸鹽水泥或普通矽酸鹽水泥,混合材宜選用磨細礦渣粉或
粉煤灰。不宜使用早強水泥。C30 以下混泥土可采用礦渣矽酸鹽水泥、粉煤灰矽
酸鹽水泥和複合矽酸鹽水泥。
2)氯鹽環境下,應采用氯離子含量低的水泥,不宜使用抗硫酸鹽矽酸鹽水
泥。
3)硫酸鹽化學侵蝕環境下,應選擇熟料中 C3A 含量低的水泥;嚴重腐蝕環
境下,所用熟料中 C3A 的含量應小于 6%,膠凝材料的 56d 抗蝕系數不得小于 0.8。
3.2 細骨料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1)細骨料應選用級配合理、質地堅固、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潔淨天然河
砂,也可選用專門機組生産的人工砂,不得使用海砂。
2)細骨料按細度模數分為粗、中、細三種規格,細度模數分别為:粗砂
3.7~3.1;中砂 3.0~2.3;細砂 2.2~1.6。
3)配置混凝土時宜優先選用中砂。當采用粗砂時,應提高砂率,并保持足
夠的膠凝材料用量,以滿足混凝土的和易性要求;當采用細砂時,宜适當降低
砂率。
4)如發現砂中含有顆粒狀的硫酸鹽或硫化物雜質時,應進行專門檢驗,确
認其能滿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時方能采用。
5)細骨料的顆粒級配滿足相關标準要求,否則應采取經試驗證明能确保工
程質量的技術措施後,方允許使用。
3.3 粗骨料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要求:
1)粗骨料應選用級配合理、粒形良好、質地均勻堅固、線脹系數小的潔淨
碎石,無抗拉和抗疲勞要求的 C40 以下強度等級混凝土也可采用卵石。
2)粗骨料應由二級或多級級配混配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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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粗骨料的最大公稱粒徑不宜超過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的 2/3,且不
得超過鋼筋最小間距的 3/4.配制強度等級 C50 及以上預應力混凝土時,粗骨料
公稱粒徑不應大于 25mm。
4 施工程序與工藝流程
混凝土工程工藝流程
4.1 拌制混凝土
1)混凝土拌制前準備:
2)混凝土原材料計量後,宜先向攪拌機投入細骨料、水泥和礦物摻和料,
攪拌均勻後加水并将其攪拌成砂漿,再向攪拌機投入粗骨料,充分攪拌後再投
入外加劑,并攪拌均勻。
3)混凝土拌合采用強制式拌合機。
4)炎熱季節攪拌混凝土時,應采取在骨料堆場搭設遮陽棚、采用低溫水攪
拌混凝土等措施降低混凝土拌和物的溫度,或盡可能在傍晚和晚上攪拌混凝土,
以保證混凝土的入模溫度不宜大于 25℃。
5)減水劑采用溶液加入,為充分發揮減水劑的作用,在拌和時其溶液宜用
後添法,加入減水劑後,混凝土拌和料在攪拌機中持續攪拌時間不得少于 30s。
減水劑的含水量應計入拌合總用水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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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開盤後的第一盤混凝土應适當增加膠凝材料。
7)混凝土拌合物塌落度 45min 損失不宜大于 10%;入模前含氣量應控制在
2%〜4%,入模溫度宜在 10〜25 ℃。
8)拌制混凝土配料時,各種衡器應保持準确。對骨料的含水率應經常進行
檢測,雨天施工應增加測定次數,據以調整骨料和水的用量。
放入拌和機内的第一盤混凝土材料應含有适量的水泥、砂和水,以覆蓋拌
和筒的内壁而不降低拌和物所需的含漿量。每一工作班正式稱量前,應對計量
設備進行重點校核。計量器具應定期檢定,經大修、中修或遷移至新的地點後,
也應進行檢定。
9)混凝土應使用機械攪拌,零星工程的塑性混凝土也可用人工拌和。用機
械攪拌時,自全部材料裝入攪拌筒至開始出料的最短攪拌時間應按設備出廠說
明書的規定,并經試驗确定。
10)對于在施工現場集中攪拌的混凝土,應檢查混凝土拌和物的均勻性。
a.混凝土拌和物應拌和均勻,顔色一緻,不得有離析和泌水現象。
b.混凝土拌和物均勻性的檢測方法應按現行國家标準《混凝土攪拌機技術
條件》(GB9142)的規定進行。
11)檢查混凝土拌和物均勻性時,應在攪拌機的卸料過程中,從卸料流的
1/4 至 3/4 之間部位,采取試樣,進行試驗,其檢測結果應符合下列規定:
a.混凝土中砂漿密度兩次測值的相對誤差不應大于 0.8%;
b.單位體積混凝土中粗骨料含量兩次測值的相對誤差不應大于 5%。
12)混凝土攪拌完畢後,應按下列要求檢測混凝土拌和物的各項性能:
a.混凝土拌和物的坍落度,應在攪拌地點和澆築地點分别取樣檢測,每一
工作班或每一單元結構物不應少于兩次。評定時應以澆築地點的測值為準。如
混凝土拌和物從攪拌機出料起至澆築入模的時間不超過 15min 時,其坍落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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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在攪拌地點取樣檢測。在檢測坍落度時,還應觀察混凝土拌和物的粘聚性和
保水性。
b.根據需要還應檢測混凝土拌和物的其他質量指标并應符合本章的其他規
定。
12)摻用高效減水劑或速凝劑且混凝土運距較遠時,可運至澆築地點再摻
入重拌。
4.2 運輸混凝土
1)混凝土的運輸能力應适應混凝土凝結速度和澆築速度的需要,使澆築工
作不間斷并使混凝土運到澆築地點時仍保持均勻性和規定的坍落度。當混凝土
拌和物運距較近時,可采用無攪拌器的運輸工具運輸。
2)用無攪拌運輸工具運送混凝土時,應采用不漏漿、不吸水、有頂蓋且能
直接将混凝土傾入澆築位置的盛器。
4.3 澆築混凝土
1)混凝土運輸采用混凝土攪拌運輸車運至墩位處,通過混凝土泵泵送入模。
2)泵送時輸送管路的起始水平段長度不應小于 15m,除出口處采用軟管外,
輸送管路其它部分不得采用軟管或錐形管。輸送管路應固定牢固,且不得與模
闆或鋼筋直接接觸。泵送過程中,混凝土拌和物應始終連續輸送。高溫或低溫
環境下輸送管路應分别采用濕簾或保溫材料覆蓋。
3)泵送混凝土前,應先泵送一部分水泥砂漿,以潤滑管道。
4)混凝土泵開始工作後,中途不得停機。如非停機不可,停機時間不應超
過 30min,炎熱氣候停機時間不能超過 10min。停機期間應每隔一定時間泵動幾
次,以防混凝土凝固堵塞管道。如停泵超過 45min 或混凝土出現離析現象,應
将管内混凝土清除,并清洗泵機、泵管。
5)冬季施工時,應對輸送管采取保溫措施。夏季施工時,應将輸送管遮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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灑水、墊高或塗成白色。
6)混凝土泵送完畢後應立即徹底清洗管道,直到管道排出清水為止。
5 施工要求
混凝土澆築入模時的坍落度
結構類别 坍落度(振動器振動)
小型預制塊及便于澆築振動的結構 0〜20橋涵基礎、墩台等無筋或少筋的結構 10〜30
普通配筋率的鋼筋混凝土結構 30〜50配筋較密、斷面較小的鋼筋混凝土結構 50〜70配筋極密、斷面高而窄的鋼筋混凝土結構 70〜90
注:①水下混凝土、泵送混凝土的坍落度,另見本規範有關章節的規定;
②用人工搗實時,坍落度宜增加 20〜30mm。
配料數量允許偏差
材料類别允許偏差(%)
現場拌制 預制場或集中攪拌站拌制
水泥、混合材料 ±2 ±1
粗、細骨料 ±3 ±2
水、外加劑 ±2 ±1
混凝土最短攪拌時間
注:①攪拌細砂混凝土或摻有外加劑的混凝土時,攪拌時間應适當延長 1
〜2min;
②外加劑應先調成适當濃度的溶液再摻入;
③攪拌機裝料數量(裝入粗骨料、細骨料、水泥等松體積的總數)不應大于
攪拌機标定容量的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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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攪拌時間不宜過長,每一工作班至少應抽查兩次;
⑤表列時間為從攪拌加水算起;
⑥當采用其他形式的攪拌設備時,攪拌的最短時間應按設備說明書的規定
或經試驗确定。
混凝土拌和物運輸時間限制
氣溫(℃) 無攪拌設施運輸(min) 有攪拌設施運輸(min)
20〜30 30 6010〜19 45 755〜9 60 90
注:①當運距較遠時,可用攪拌運輸車運幹拌料到澆築地點後再加水攪拌;
②摻用外加劑或采用快硬水泥拌制混凝土時,應通過試驗查明所配制混凝
土的凝結時間後,确定運輸時間限制;
③表列時間系指從加水攪拌至入模時間。
6 勞動組織
混凝土拌和站人員配置主要包括主機操作人員,裝載機、混凝土攪拌運輸
車、混凝土輸送泵司機,場内維護人員、安全與質量管理人員、混凝土振搗人
員、配合人員等。
7 材料要求
7.1 水泥
a.應注意其特性對混凝土結構強度、耐久性和使用條件是否有不利影響。
b.應以能使所配制的混凝土強度達到要求、收縮小、和易性好和節約水泥
為原則。
c.水泥應符合現行國家标準,并附有制造廠的水泥品質試驗報告等合格證
明文件。水泥進場後,應按其品種、強度、證明文件以及出廠時間等情況分批
進行檢查驗收。對所用水泥應進行複查試驗。為快速鑒定水泥的現有強度,也
可用促凝壓蒸法進行複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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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袋裝水泥在運輸和儲存時應防止受潮,堆垛高度不宜超過 10 袋。不同強
度等級、品種和出廠日期的水泥應分别堆放。
e.散裝水泥的儲存,應盡可能采用水泥罐或散裝水泥倉庫。
f.水泥如受潮或存放時間超過 3 個月,應重新取樣檢驗,并按其複驗結果
使用。
7.2 砂、石集料
a.一般要求
a)集料應清潔、堅硬、堅韌、耐久、無外包層、均質,并不含結塊、軟弱
層或片狀顆粒,粘土、塵土、鹽、堿、壤土、雲母、有機物或其他有害物質的
含量不超過相關規定的要求;必要時,集料應予以清洗和過篩,以除去有害物
質。
b)不同來源的砂、石集料不得混合或儲存在同一料堆,也不得交替使用在
同類的工程中或混合料中
c)用于混凝土的骨料應進行堿活性實驗。
b.細骨料
a)細骨料一般應采用顆粒潔淨、級配良好、質地堅硬、耐久、粒徑小于 5mm
的天然河砂,也可用于山砂或硬質岩石加工的機制砂。
b)細骨料在使用前應進行檢驗,檢驗的内容包括:外觀、篩分析、堅固性、
有害物質含量、氯離子含量和堿離子含量等。
c)按細度模數(Mx)将砂分組如下:
粗砂 Mx=3.7-3.1
中砂 Mx=3.0-2.3 細砂 Mx=2.2-1.6
c.粗骨料
a)粗集料應由符合規範或設計要求的級配堅硬卵石、礫石或碎石組成。C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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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以上高強度混凝土,則使用質地堅硬、級配良好的碎石;
b)粗集料使用前一般應進行下列檢驗:外觀、顆粒級配、強度、堅固性、
有害物質、氯離子含量和堿活性等;
c)粗集料最大粒徑應不超過結構最小邊尺寸的 1/4、鋼筋最小淨距的 3/4;
當設置二層或多層鋼筋時,不得超過鋼筋最小淨距的 1/2。粗骨料粒徑不得超過
100mm。用混凝土泵輸送混凝土時的粗集料最大粒徑除應符合上述規定外,使用
碎石時,其粒徑不應超過輸送管内徑的 1/3;對于卵石不應超過輸送管内徑的
1/2.5;
d)石料在飽水情況下的抗壓強度(50mm*50mm*50mm),對于等于或大于 C30
的混凝土,不小于混凝土級别的 2倍;對于小于 C30 的混凝土,不小于 1.5 倍。
同時,飽水情況下的抗壓強度,對于火成岩、變質岩、水成岩,也分别不宜小
于 80MPa、60MPa、30MPa。在工程中亦可采用壓碎指标值進行質量控制。
e)根據混凝土所處的環境條件,應按現行有關規程對碎石和卵石進行堅固
性試驗,試驗結果應符合規範的規定值。當由同一來源的粗集料曾在同樣使用
條件下使用滿足要求時,可不進行堅固性試驗。
f)鐵路工程粗骨料或細骨料具堿活性時,混凝土最大堿活性含量應符合下
表規定。
7.3 拌和用水
拌制混凝土用的水,應符合下列要求:
a)水中不應含有影響水泥正常凝結與硬化的有害雜質或油脂、糖類及遊離
酸類等。
b)污水、pH 值小于 5 的酸性水及含硫酸鹽量按 SOj—計超過水的質量
0.27mg/cm3 水不得使用。
c)不得用海水拌制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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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供飲用的水,一般能滿足上述條件,使用時可不經試驗。
5)混凝土的最大水泥用量(包括代替部分水泥的混合材料)不宜超過
500kg/m3,大體積混凝土不宜超過 350kg/m3。
6.4 外加劑
a)應根據外加劑的特點,結合使用目的,通過技術、經濟比較來确定外加
劑的使用品種。如果使用一種以上的外加劑,必須經過配比設計,并按要求加
入到混凝土拌和物中。在外加劑的品種确定後,摻量應根據使用要求、施工條
件、混凝土原材料的變化進行調整。
b)所采用的外加劑,必須是經過有關部門檢驗并附有檢驗合格證明的産品,
其質量應符合現行《混凝土外加劑》(GB8076)的規定,使用前應複驗其效果,
使用時應符合産品說明及本規範關于混凝土配合比、拌制、澆築等各項規定以
及外加劑标準中的有關規定。不同品種的外加劑應分别存儲,做好标記,在運
輸與存儲時不得混入雜物和遭受污染。
6.5 混合材料
a)混合材料包括粉煤灰、火山灰質材料、粒化高爐礦渣等,應由生産單位
專門加工,進行産品檢驗并出具産品合格證書,其技術條件應分别符合現行《用
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質混合料》
(GB/T2847)、《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爐礦渣》(GB/T203)等标準的規定。使用單
位對産品質量有懷疑時,應對其質量進行複查。
b)混合材料在運輸與存儲中,應有明顯标志,嚴禁與水泥等其他粉狀材料
混淆。
8 設備機具配置
主要包括混凝土拌和站(主機、儲料及配料系統)、裝載機、混凝土攪拌運
輸車、混凝土輸送泵、混凝土振搗設備、收漿平整設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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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質量控制及檢測
砂的堅固性指标
粗骨料壓碎指标
注:沉積岩包括石灰岩、砂岩等;沉積岩包括花崗岩、正長岩、閃長岩和橄榄岩等;
變質岩包括片麻石、石英岩;噴出岩包括玄武岩和輝綠岩等。
粗骨料中有害物質含量
注:(1)有抗凍、抗滲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所用的粗骨料,應符合表中
大于 C30 混凝土的技術要求;(2)當粗骨料中發現有顆粒狀硫酸鹽或硫化物雜質
時,應專門進行檢測,在确認能滿足耐久性要求時可使用;(3)凡顆粒長度所屬
粒級的平均粒徑 2.4 倍者為針狀顆粒;厚度小于平均粒徑 0.4 倍者為片狀顆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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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粒徑指粒徑上、下限粒徑的平均值。
粗骨料堅固性指标
注:(1)當粗骨料未達到本表規定的堅固性指标,但混凝土經試驗具有足夠
的抗凍性時,也可采用;(2)粗集料吸水率小于 0.5 時,可不做堅固性試驗;(3)
對腐蝕性介質作用或經常處于水位變化區的地下結構,或有抗疲勞、抗磨、抗
沖擊等要求的混凝土所用的粗骨料,其堅固性指标不應大于 8%。
混凝土最大含堿量(Kg/m3)
郵票 骨料具有堿-矽酸鹽反應活性 骨料具有堿-碳酸鹽反應活
性工程結構類型 一般 重要 特殊 一般 重要 特殊
環境條
件
幹燥環境 不限制 3.5 3.0 不限制 * *
潮濕環境 3.5 3.0 2.1 * * *
含堿環境 3.0 * * * * *
注:(1)帶*号項的混凝土必須用非堿活性材料;(2)處于含堿環境中的一般
工程結構,在限制混凝土堿含量的同時,應對混凝土表面做防水、放堿塗層處
理。否則應換用非堿活性骨料;(3)混凝土的總堿含量包括水泥、外加劑、骨料、
水及摻合料的堿含量之和;(4)一般工程是指普通的混凝土結構;重要工程是指
大中型混凝土結構其重要預制構件,如橋梁、隧道、涵洞、軌枕、接觸網支柱、
電杆等;(5)幹燥環境是指不與水接觸、空氣相對濕度長期小于 80%的環境;潮
濕環境是指直接與水接觸的環境;潮濕環境是指直接與水接觸的環境、幹濕交
替變化的環境、水下或與潮濕土壤接觸的環境;含堿環境是指直接與海水、含
堿工業廢水、化冰鹽等接觸的環境;幹燥環境或潮濕環境與含堿量交替變化時,
均按含堿環境對待。
混凝土的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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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表中的水灰比,系指水與水泥(包括外摻混合材料)用量的比值。
②本表中的最小水泥用量,包括外摻混合材料。當采用人工搗實混凝土時,
水泥用量應增加 25kg/m3。當摻用外加劑且能有效地改善混凝土的和易性時,水
泥用量可減少 25kg/m3。
③嚴寒地區系指最冷月份平均氣溫彡-10℃且日平均溫度在彡 5℃的天數彡
145d 的地區。
10 安全及環保要求
10.1 施工安全措施
1)應遵照執行《鐵路工程基本作業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301-2009)、《鐵
路橋涵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303-2009)。
2)每道工序開始前,及時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并在實施過程中督促檢查。
3)現場道路平整、堅實、保證暢通,危險地點懸挂安全标志,符合安全規
定的标牌。
4)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
JGJ46-2005 的規定執行。
5)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不安全的事故隐患。
10.2 環境保護措施
1)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a.施工廢水、生活污水按有關要求進行處理,不得直接排放。
b.清洗骨料的水和其他施工廢水,采取過濾,沉澱或其他方法處理後方可
排放,以此避免污染河道和周圍環境。
c.施工機械的廢油廢水,采用隔油池等有效措施加以處理,不得超标排放。
2)噪聲污染的防治措施
a.機械車輛途經居住場所時應減速慢行,不鳴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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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在比較固定的機械設備附近,修建臨時聲屏障,減少噪聲傳播。
c.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盡量降低夜間車輛出入頻率,夜間施工不得使
用噪聲大的機械。
3)固體廢物污染的防治措施
a.施工現場的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集中堆放,統一棄于指定地點,不得
随意棄放。
b.報廢材料應立即運出現場并進行掩埋等處理。對于施工中廢棄的零碎配
件,邊角料,水泥袋、包裝箱等及時收集清理并搞好現場衛生,以保護自然環
境與景觀不受破壞。
c.盡量不使用難于降解的材料作為包裝物品,施工中用于養護的塑料薄膜
在用完後不得随意棄掉,應及時回收,統一處理。
4)生态環境保護措施
a.營造良好環境,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設置足夠的臨時衛生設施,經常進
行衛生清理,同時在生活區周圍種植花草、樹木,美化生活環境。
b.對有害物質(如燃料、廢料、垃圾等)采取焚燒或其他措施處理後運至
指定地點進行掩埋,防止對動、植物及水土環境造成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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