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的法律規定?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天津市工傷保險若幹規定》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新規充分結合本市實際,深化制度改革創新,将實踐經驗政策化,進一步完善了本市工傷保險體系,維護用人單位和職工工傷保險合法權益,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工傷保險的法律規定?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天津市工傷保險若幹規定》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新規充分結合本市實際,深化制度改革創新,将實踐經驗政策化,進一步完善了本市工傷保險體系,維護用人單位和職工工傷保險合法權益。
據悉,本次新規對适用範圍進行了适當調整,将本市行政區域内的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納入政府令适用範圍,并根據工傷保險法律法規及人社部有關規定,增加了用人單位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确定、職工與兩個及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建立勞動人事關系的工傷保險責任、工傷預防費提取及管理使用等内容,調整了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職責,将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确認職責下放給用人單位。
此外,對上位規定不具體、社會存在模糊認識、工作實踐中達成共識的四種具體情形的工傷認定作出明确規定。借鑒外省市經驗做法,增加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工傷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人事)關系的,一次性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比例按每不足1年遞減20%進行設定的條款。新規實施後,我市工傷預防、補償、康複“三位一體”的制度框架将得到進一步鞏固,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的權益将得到進一步保障。(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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