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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卡中80萬不翼而飛

圖文 更新时间:2025-05-08 02:00:19

女子卡中80萬不翼而飛?很多人把錢存進銀行,就是希望資金安全有保障,如果人在家中坐,存在銀行卡裡的錢卻不翼而飛,這個責任究竟該誰承擔呢?,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女子卡中80萬不翼而飛?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女子卡中80萬不翼而飛(江西一女子卡内13萬不翼而飛)1

女子卡中80萬不翼而飛

很多人把錢存進銀行,就是希望資金安全有保障,如果人在家中坐,存在銀行卡裡的錢卻不翼而飛,這個責任究竟該誰承擔呢?

從以往很多案例來看,能告倒銀行的并不多,主要還是很多儲戶在事發後根本不知道如何保存證據,加上錯失報案最佳良機、取證難度大、銀行規定較為含糊多方面原因,導緻儲戶維權困難,有些甚至無法追回被盜刷的錢财。

不過,近日江西新幹縣一名女子在銀行卡被盜刷之後,不僅利用了較為正确的方式赢得了先機,制止了錢财繼續流失,還因為證據确鑿,要求銀行賠償的訴求獲得法律支持,實現了雙赢。

楊某于2012年在新幹縣一家銀行辦理了一張借記卡,一直使用了9年時間都非常正常,楊某也經常使用這張銀行卡存取款。可是在2021年國慶節剛過,楊某便察覺到銀行卡出現了異常情況。

2021年10月9日晚上,楊某的手機先後兩次接收到銀行信息,内容均為楊某持有的借記卡發生了自助機轉賬,當時楊某一看轉賬金額,還這是吓了一條。上面顯示每次均轉賬5萬元,且在24小時後到賬。

由于當時已經接近淩晨時分,楊某隻有電話聯系了銀行客服說明了情況,之後迅速趕到附近自助取款機查詢該卡賬戶明細以及餘額,楊某并沒有發現異常情況,于是剛才的心急如焚才稍微安定下來。

我是京子光,以案說法普及法律知識,歡迎閱讀。

為了防止交易成功,楊某趕緊在自助機上修改了密碼。等到第二天銀行上班後,楊某趕到銀行櫃台查詢是否可撤銷時,卻被告知已經轉賬成功,不能撤銷。為了保證卡内錢财不再被轉走,楊某在櫃台進行了換卡,之後報了警。

但令人遺憾的是,雖然楊某進行了一系列操作,但依然沒有逃脫銀行卡被盜刷的命運,事後警方偵查得知,楊某名下的這張借記卡在外地轉賬、取款、收費等共計支出13萬餘元。

其實楊某在得知銀行卡被盜刷之後,立即做了很多自救工作,包括向銀行客服電話聯系,在自助機修改卡密,24小時内到銀行申請撤銷轉賬,這些措施為何都沒有能起作用呢?那麼,到底銀行方面該不該為楊某銀行卡被盜刷負責呢?

這件事很快鬧上了法庭,楊某認為銀行作為發卡單位,有義務保障其發行的銀行卡的安全性,對持卡人遭受的損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且自己在知悉銀行卡可能被盜刷之後,已經采取了相應的措施來進一步保障安全,但依然沒能阻止銀行卡被盜刷,責任全在銀行方,應當對自己進行賠償。

但銀行方面也不是省油的燈,他們認為,首先現有的證據并不能證明轉賬行為是否楊某自己所為,因此并不能斷定,銀行對客戶的正常轉賬行為應當具有查證義務,且銀行在轉賬操作之後向楊某發送了短信,盡到了提醒義務。

其次,楊某在咨詢客服時,應當知悉該轉賬是可以在24小時内撤銷的,如果不會操作,完全可以向客服申請凍結銀行卡,避免資金流失。楊某還曾到自助機進行了該卡密操作,但其并未撤銷該轉賬,責任并不完全在銀行方面,即便賠償也不能全額賠償。

針對銀行的抗辯,楊某當庭提交了銀行卡交易時真卡所在地、交易行為地、賬戶交易明細、交易通知、報警記錄、挂失記錄等證據材料,來主張争議交易為僞卡盜刷交易。

同時楊某認為,自己在知悉銀行卡被刷之後第一時間向發卡行進行了通知,目的是進一步避免損失,但銀行告知的是此轉賬是24小時後到賬,因此在24小時内自己曾到自助機、銀行網點櫃台申請撤銷,卻被告知已經轉賬成功,足見銀行存在嚴重安全漏洞,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其實從2016年開始,為了防止客戶銀行卡被盜刷、盜轉的情況發生,所有銀行均實現了轉賬後24小時到賬的限制功能,如果是在發卡行自主機辦理的轉賬業務,可以到發卡行營業網點或自助櫃員機申請撤銷的。

即便是使用銀行卡在其自助櫃員機辦理的轉賬業務,也是可以到發卡行營業網點或撥打發卡行客戶服務熱線申請撤銷的。從已知的事實來看,銀行并未做到在24小時後轉賬,是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

而且從楊某提供的證據來看,結合銀行卡交易行為地與真卡所在地距離、持卡人是否進行了基礎交易、交易時間和報警時間、持卡人用卡習慣、銀行卡被盜刷的次數及頻率、交易系統、技術和設備是否具有安全性等事實,楊某作為持卡人主張争議交易為僞卡盜刷交易。

最高院于2021年5月出台了關于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若幹問題的規定中明确了銀行卡被盜刷後銀行應當承擔的責任,即“發生僞卡盜刷交易或者網絡盜刷交易,借記卡持卡人基于借記卡合同法律關系請求發卡行支付被盜刷存款本息并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基于此,法院認為楊某提供的電子證據證明銀行卡一直與其本人在一起,發生盜刷時銀行卡和本人均在本地,不可能同一時間在異地刷卡消費,且楊某及時向警方報案,證明銀行卡仍由其自己妥善保管,盜刷非本人所為。2022年7月,法院結合在案證據和事實,依法判令銀行向楊某賠償盜刷損失13萬餘元的本息。

銀行卡被盜刷,楊某并不是第一個碰到的人,但因為很多人在銀行卡被盜刷之後陷入慌亂狀态,并不知道如何來保存證據,往往在向銀行維權時無法證明到底是盜刷還是自己的消費行為,這就給追讨損失帶來極大的難度。

因此,在辦理銀行卡時最好開通金額變動的短信通知,能在第一時間知曉自己銀行卡餘額變動情況。在察覺餘額變動異常之後,首先是撥打發卡行客服電話凍結該銀行卡,然後報警備案。

在這以後最為關鍵的一步,就是到附近的自助機或者營業網點辦理一筆業務,即便是進行查詢都是有記錄的,保存好相關的電子證據,證明銀行卡是自己随身攜帶,并未交付給他人使用。

當然,最為關鍵的是,在與銀行交涉過程中,如果發現銀行開始胡說八道,最好不要與之糾纏,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避免越說越亂,不僅心情不好,反而會亂中出錯,讓銀行方面抓住把柄,以免不必要的辯解和舉證,也是十分麻煩的。

所以,在遇到這種事的時候,最主要的頭腦要保持冷靜,隻要确實是遭遇了盜刷,相信法律一定會幫助追回損失的。(本文主要目的是以案說法,普及法律知識,人物均為化名,請勿對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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