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轉角遇見愛
有人平地遇到狗
……
父親就在不遠處垂釣
女孩也沒有逗狗行為
卻被突然竄出的大型犬撲倒了
這該如何是好?
“傷人”的金毛犬
上海,吳某家有一隻金毛犬,平時圈養在院子的狗籠裡,外側還安裝了護欄。
事發當天,他正蹲在籠子裡修理,籠門沒關,金毛犬也沒有系上犬鍊,蜷縮在他的腳邊。這時,鄰居李某進到院子裡,站在護欄外朝金毛犬招手,試圖把它召喚出籠子。吳某看見了,向金毛犬叫道“别動”,但并未采取其他制止措施。
出人意料的是,下一步李某竟直接拉開護欄,走近後繼續向金毛犬招手,反複喊它出來。短短10秒内,金毛犬就起身而出,飛快竄離了院落。李某開始着急了,連忙喚它“回來”,并追了出去。
與此同時,6歲的女孩樂樂(化名)正跟随父親在附近釣魚,金毛犬沖出院子後,将樂樂撲倒在地,造成她左側腰部受傷。随後,樂樂父親報警處理。
因就賠償事宜協商未果,樂樂一家将吳某、李某起訴至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要求吳某與李某賠償醫療費、營養費等經濟損失共1.7萬餘元。
被告吳某辯稱,金毛犬是在被告李某的召喚下才跑出來傷人的,被告李某應該與自己共同承擔賠償責任;而且金毛犬性格溫順,不會主動傷人,由此可見原告家長存在對小孩監護不力的情況,也應該承擔部分責任。
被告李某則辯稱,金毛犬跑出去的時候,被告吳某作為它的主人,沒有任何反應;而且從原告樂樂的就醫情況來看,僅僅隻是皮外傷,原告主張的賠償金額過高。
法院:兩被告各自承擔五成責任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本案的争議焦點在于,原告樂樂受傷是否為涉案金毛犬所緻,以及兩被告對原告一家是否應該承擔侵權責任及責任比例。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查明,原告一家涉案報警内容及時間都與涉案金毛犬傷人密切吻合,被告吳某在接受公安機關調查時,也确認了金毛犬傷人一事,《驗傷通知書》也可以作為佐證。由此,可以推定原告樂樂的傷是涉案金毛犬所緻。
至于兩被告提出,原告樂樂年紀較小,可能是因為個人不當舉動或驚吓導緻受傷。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認為,兩被告未能舉證證明原告樂樂存在主動挑逗、追趕金毛犬等過失情形,而且原告樂樂年僅6歲,在突然遇到肆意竄跑的大型犬時,因恐懼逃避導緻跌倒受傷也合乎常理。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同時認為,被告吳某作為涉案金毛犬的飼養人,未按《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辦理養犬登記、年檢,應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并且,在事發當天,狗籠是打開狀态,金毛犬沒有犬鍊約束,外部護欄也沒有上插銷。面對被告李某的引誘行為,被告吳某沒能有效制止金毛犬外出,也沒能及時采取補救措施,所以具有一定過錯。
此外,被告李某作為一名具有正常閱曆的成年人,應該知道大型犬不做約束、脫離控制的危險性,卻仍然持續招手引誘金毛犬外出,又拉開護欄使它跑出,脫離控制。被告李某的行為是導緻金毛犬傷人的直接原因,所以他也應該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綜上,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結合兩被告的原因力和主觀過錯程度,依法判決被告吳某、被告李某各承擔50%的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醫療費、護理費、律師費等共計5937.2元,兩被告分别承擔2968.6元。
法官:文明養寵,謹慎逗寵
近些年,養寵群體規模不斷擴大,然而,大型犬隻散養戶外、未系犬鍊、随意遛狗等行為卻屢見不鮮,糾紛數量也逐年增高。
《民法典》對養狗“規則”進行了明确:若因證件不全、不牽狗繩、飼養禁養犬類等原因傷人,全責;若主動撩貓逗狗緻人受傷的,撩貓逗狗的人也要負責。
因此,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應明确自己是 “第一責任人”,一定要合法合規文明飼養,避免意外事故發生。大家也要注意自身安全,不随意實施任何挑逗、追趕動物等危險性行為。牢記養狗不系繩,責任找上門;逗狗緻損害,責任躲不過,文明養寵、謹慎逗寵。
文章來源:公衆号@上海浦東法院
來源: CCTV今日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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