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哥猴哥
你真了不得
五行大山壓不住你
蹦出個孫行者
……
近日,大理州鶴慶縣公安局自然資源大隊接到群衆舉報稱:某客棧私自養了一隻猴子,請民警前去處理。
接報後,民警立即前往調查,經查這隻猴子為客棧老闆胡某于2013年前在山上撿到,據胡某稱,“當時猴子還是幼猴,身上還有傷,因民間流傳飼養猴子會帶來好運,因此發現後就帶回家一直飼養至今”。
經鑒定,這隻被胡某圈養在籠子裡飼養的猴子為猕猴,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由于長期的人工飼養,這隻猕猴已經喪失了野外生存的能力。
目前,該猕猴已被送往雲南省野生動植物救護繁育中心進行飼養。
蜀黍提醒:
保護野生動物
人人有責
私自飼養或出售
有可能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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