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轉一般納稅人條件? 财稅〔2019〕13号文中第一條規定:“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由此,很多企業又關心起了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納稅人的辦理事宜這裡,以在福州市辦理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納稅人為例,對辦理事宜做詳細介紹,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小規模納稅轉一般納稅人條件?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财稅〔2019〕13号文中第一條規定:“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由此,很多企業又關心起了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納稅人的辦理事宜。這裡,以在福州市辦理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納稅人為例,對辦理事宜做詳細介紹。
一、申請條件
連續12個月(或者連續4個季度)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由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二、辦理流程
1. 準備材料至辦稅大廳窗口受理,所需材料如下:
1)營業執照營副本原件;
2)單位公章;
3)《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納稅人登記表》 2份(樣表見附表1);
4)實名辦稅員身份證原件。 注意:現場辦理過程中,窗口人員會打印出《稅(費)種核定表》,需仔細核查稅(費)種、申報納稅期限是否發生改變,以及小規模納稅人的生效時間。
2.票種核定與空白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繳銷,所需材料如下:
編輯人:陳 航 陳桂芳 彭銀蓮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