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乘坐的車輛已經超員
你還會不會繼續乘坐?
如果你駕駛的車輛已經超員
你還會不會開車上路?
路程不遠“擠一擠”
少拉一趟省事
這樣的冒險
蜀黍希望你堅定地回答:
不會!
01
驚呆!面包車嚴重超員300%!
9月9日8時許,交警七大隊民警在石龍路與春漫大道交叉口執勤時,發現一輛小型面包車内人頭攢動,于是将車輛攔停進行檢查。
打開車門,隻見車内擠滿了人。民警讓乘客依次下車,一數,核載6人的車輛竟然拉運了24名成年人。
經詢問,車上人員都是打零工的工人,平時聚集在石龍路一零時招工點等待招工,當天一鮮花廠老闆需要零時用工,便派了一輛小型面包車前去拉運工人,駕駛人圖省事,想一趟拉運完畢,便超員上路。随後,民警依法對其作出處罰。
02
學生乘坐超員車!危險
10月13日21時許,交警七大隊民警在彩龍街與石龍路口開展夜間整治中,一輛面包車向執勤卡點駛來,檢查時,民警發現其存在超員違法。經查,該車核載8人,實載12人。
經詢問,車内人員均是某學校的初一年級學生,學生家長每月每人支付260元給駕駛人幫忙接送孩子,當晚因另一輛車的駕駛人有事,于是學生們晚自習放學後,都搭乘了魯某某駕駛的車輛回家。
針對魯某某的超員及非法營運,民警對其依法作出處罰并對其及學生普及超員危害。
03
搭超員車出工,被交警蜀黍查獲
10月8日21時31分,交警五大隊民警在駝峰街與月紅路交叉口執勤,發現一輛面包車有超員嫌疑,當民警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時,打開車門一看,核載7人的車輛實載10人。
經詢問,車上人員都是工友,從環湖路沿駝峰街準備去呈貢工地。民警依法對駕駛人做出處罰,并對乘客進行“面對面”宣傳教育。
無獨有偶,10月14日07時46分,交警四大隊民警在碧雞路與大漁路交叉路口也查獲了一起超員違法,同樣也是工人為了方便去做工,便“擠了擠”。
超員超載
是一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超員會加重交通事故後果
造成傷亡人數增加
群死群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與超員有着直接的關系
動圖來源于網絡
如若發生交通事故
付出的将不僅是法律代價
還有人員傷亡、家庭破碎的慘痛
以案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條規定: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第九十二條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性記6分。
◆《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
第八十四條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人數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超過額定人數未達20%的,處200元罰款;
(二)超過額定人數20%以上未達50%的;處1000元罰款;
(三)超過額定人數50%以上的,處2000元罰款。
蜀黍再次強調
各位乘客們
不要乘坐超員車
不要乘坐超員車
不要乘坐超員車
各位駕駛人
不要駕駛超員車
不要駕駛超員車
不要駕駛超員車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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