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及相關實施條例:申請機動車注冊登記,應當提交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不過很多新手在保險機構辦理機動車保險時,往往會碰到一個名為“汽車全險”的車輛保險産品,可是别以為買了“全險”就能“全賠”了,實際上沒這麼簡單。
首先得搞清楚“汽車全險”到底是個啥,新手犯糊塗,很多“老司機”也未必說得明白,其實“汽車全險”并非标準意義上的全理賠服務,它隻是保險機構推廣保險服務時的一種産品命名。
其次如果細查看保險服務協議條款可以發現,有些“全險“包含了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險和不計免賠,有的“全險”除此之外還加上了玻璃險、盜搶險、劃痕險、自燃險等。
但有一些“冷僻”險種是不包含在“全險”裡的,比如找不到第三方特約險、無過失責任險、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等。所以說,購買了“全險”并不等于就能得到“全賠”。
說完“汽車全險”的概念誤區,再來說一下出現哪些情況時,保險機構是有理由不予賠付的:
車輛脫審
機動車未按規定年檢、錯過年檢或者年檢不合格,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
補充一句:逾期未年檢的機動車上路行駛屬于違法行為,會受到公安交管部門的處罰。
車輛被盜未遂、車零件單獨被盜
機動車被盜未遂,但車燈、車鎖或者車内零部件單獨被盜、受損,上述均不屬于盜搶險理賠範圍。若整車被盜走,車主要在48小時以内公安機關報案并與保險機構取得聯系,若超出48小時,保險機構不予賠付。
補充一句:下車時應帶好随身物品,鎖閉好門窗,提高安全防範意識,避免遭受損失。
主動放棄第三方賠償
當車主和其他車輛發生碰撞,對方全責,但車主主動放棄要求對方承擔責任的話,保險機構不予賠付,放棄追責權利等同放棄賠償權利。
折舊費
新車因撞車事故産生的折舊費和汽車老化産生的折舊費,保險機構不予賠付。
撞人後産生的精神損失費
發生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責任險負責理賠,但如果無責方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時,這筆費用保險機構不會承擔,除非車主單獨購買附加險精神損害撫慰責任險。
車内物品因意外損壞
如果車内物品因意外或者交通事故導緻損壞,保險機構不予賠付,除非車主購買車上貨品責任險,而該險種是附加險需要購買了第三者責任險才能購買車上貨品責任險。
酒駕、毒駕等危險行為
酒駕、毒駕已經嚴重違反交通法規,保險機構不予賠付。
故意碰瓷
故意碰瓷保險機構是不予賠付的。
随着商業保險的政策調整,部分賠付約定也有了變化,下面來具體看看都有哪些:
當遭遇自然災害時,比如冰雹、台風、暴雪等自然災害以及車載貨物、車上人員意外撞擊所導緻的車損可獲賠償。
路面涉水行駛或被水淹後導緻發動機受損,若單獨購買了涉水險,保險機構負責賠償(但如果車輛被水淹後,車主還強行二次啟動,造成發動機受損,保險機構不予賠付)。若沒有單獨購買涉水險,車輛停放在地庫等位置,因被水浸泡,但發動機沒進水,僅需更換電器件或内飾的話,則屬于保險機構車損險的保障範圍。
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人駕駛證過期、丢失已經納入車損險責任範圍内(但駕駛人無駕駛證或駕駛證處于被依法扣留、暫扣、吊銷、注銷狀态,則保險機構不予賠償)。
發生事故時,如果車主駕駛證過期、丢失,現在已經納入了車損險責任範圍内(如果駕駛人無駕駛證,或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暫扣、吊銷、注銷期間,保險公司不予賠付)。
新車還未上牌出了交通事故,已納入車損險責任範圍内(但若發生事故時,機動車存在行駛證、号牌被注銷或未按規定檢驗、檢驗不合格等情形,保險機構不予賠付)。
如果開車撞到了自已的家人,車險将被保險人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列入到了第三者責任保險的範圍内。
看完上面這些賠與不賠,很多人會犯嘀咕,車險“套路”咋這麼多,究竟要怎麼購買呢?
建議車主在購買保險産品時,詳細地了解每項保險的作用及理賠注意事項,認真地閱讀保險說明細則與其附加條款,并切實依據自身情況做出購買決定。一般來說,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車輛損失險、不計免賠、車上人員責任險是“常規配置”,再考慮購買附加險種。
(文中部分素材源自Y車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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