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四停四”!廣州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配套措施明起(17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配套措施提出: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駛入廣州市中心區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個自然日,再次駛入須間隔4個自然日以上。
此消息一出,各位“老司機們”第一反應,廣州是不是準備“限外”了?
廣州交警蜀黍立馬抛出定心丸:這不是“限外”措施!而是“限牌”!其目的是确保調控政策取得成效,并盡可能地減少對其他城市車輛往來廣州的影響。目前,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文件正在廣州市公安局門戶網站廣州金盾網挂網征求民意。
關于此次交通管理新措施,在廣東省内廣州并非首例。2017年9月,深圳已經将非深号牌載客汽車限行區域擴大至該市全市。廣州深圳兩地交通管理限制措施有何區别?有料哥立馬幫老司機們梳理梳理。
限制時間
“開四停四”VS“工作日早晚高峰”
廣州限行時間: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駛入廣州市中心區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個自然日,再次駛入須間隔4個自然日以上。
深圳限行時間:深圳的限外令時間為工作日早晚高峰時間(7:00-9:00,17:30-19:30),其餘時間段和法定節假日沒有任何限制。
限行範圍
廣州中心區VS深圳全市
廣州限行範圍:廣州市大觀路(廣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東圃大橋段,不含)、珠江水道(東圃大橋至長洲島至丫髻沙大橋至廣和大橋段,海珠區南面、長洲島和番禺區北面、海珠區和白雲區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東面),鴉崗大道(不含)、華南快速幹線三期(鴉崗大道至春崗立交段,不含)、華南快速路三期輔路(不含)、尖棚路(不含)、同泰路(不含)、華南快速幹線二期(春崗立交段至廣汕路段,不含)、廣汕路(大觀路至華南快速幹線段,不含)合圍的區域,以及進入上述區域的洛溪大橋、鶴洞大橋、洲頭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橋東橋、金沙洲大橋。
深圳限行範圍:由目前的“原特區内 部分原特區外地區”,擴展至深圳全市範圍(高速公路及進出口岸、機場的部分道路除外)。
處罰力度
在深限行違法比在穗多付100元罰款
廣州限行處罰:廣州市公安交管部門将依托全市電子警察拍攝系統對違反“開四停四”調控政策配套措施的外地車進行拍攝執法。按規定,處200元罰款,并記3分。按自然日計算其違法行為,每天處罰1次(1宗)。
深圳限行處罰:對于違反限行規定通行的車輛,深圳交警将按照沖禁令予以300元的處罰,并記3分。按規定,外地車“免費”沖禁兩次,再沖罰300元扣3分,每天隻處罰一次。
有料哥梳理發現,深圳最早的限外令是在2014年底,當時與限牌令一同推出。至今已是3.0版本!
深圳已經實施該措施一段時間,現在成效如何?是否可作為廣州限行的參考?
按上述規定,深圳限外令隻限制工作日早晚高峰,其餘時間段和法定節假日沒有任何限制。綜合全年來看,限行時間僅占到總時間的13.8%。深圳隻限制通勤需求,不限制營運客車通行需求。深圳對限外令的執行也抱有靈活性。比如,2月12日至3月2日(農曆臘月廿七至正月十五),時值春運期間,深圳交警就宣布暫停限外執法,允許所有非深号牌小型載客汽車在深圳全市全時段通行。這一舉措赢得車友紛紛點贊。
目前,發展公共交通作為城市交通的主要出行方式解決交通擁堵問題已成為多個大城市的共識。包括北京、上海、深圳三個一線城市,也包括天津、石家莊、哈爾濱、杭州、貴陽等二線城市已經推出限行措施。最後一個一線城市,廣州,也将加入對實行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陣營,從廣州發布的征求意見稿可以看到,這次既針對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進行行駛時長限制,同時又滿足周邊地區與廣州之間合理的交通訴求,并沒有一刀切。
當然,作為公共政策,其效應還有待政府收集各行各業人士意見,集思廣益、彙聚民智,使之更加合理、完善,處理好大衆對公共出行的需求和小衆對個性化出行的需求之間的矛盾和協調。實施過程中不可避免會給部分群衆帶來不便和影響,這也可看作一種“陣痛”。
【策劃】南岸
【撰文】李榮華 唐嘉欣
【攝影】張梓望
【校對】馮志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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