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飯一過,火燒雲就上來了,照得小孩子的臉是紅的。把大白狗變成紅色的狗了,紅公雞就變成金的了。黑母雞變成紫檀色的了。喂豬的老頭子,往牆根上靠,他笑盈盈地看着他的兩匹小白豬,變成小金豬了。
我相信在座的許多書友看到這段文字都會想說,
“咦,怎麼感覺好像在哪裡見過呢?”
“噢噢,這不就是小學語文課本裡的那篇《火燒雲》嘛!”
恭喜這位小夥伴,你答得非常正确。可是,菠蘿想再問你一個問題,你知道《火燒雲》又是選自哪部作品呢?
“讓我好好想想,是不是蕭紅的《呼蘭河傳》?”
沒錯,就是菠蘿最喜歡的女作家蕭紅的代表作。因為《呼蘭河傳》是一部“回憶式”的帶有明顯的自傳性色彩的小說,文筆清新,人物生動,充滿童心和趣味,一直被家長和老師當作是“最适合孩子的文學啟蒙書籍”。
在《呼蘭河傳》中我們可以看見美麗的地方風景和特色的地方風情,因此我們這部作品處處洋溢着溫馨和美好。但我們忽視了作者,那位“漂泊異鄉的遊子”。她是懷着怎樣的哀痛,在生命的最後時光裡,用自己手中的筆,将心中的童年珍藏?當我們靜下心來認真閱讀這部作品時,我想我們會看到璀璨的童真背後那抹荒涼與哀傷。
1
呼蘭河這小城裡邊住着我的祖父。
我生的時候,祖父已經六十多歲了,我長到四五歲,祖父就快七十了。
我家有一個大花園,這花園裡蜂子、蝴蝶、蜻蜓、螞蚱,樣樣都有。
祖父一天都在後園裡邊,我也跟着祖父在後園裡邊。祖父戴一個大草帽,我戴一個小草帽,祖父栽花,我就栽花;祖父拔草,我就拔草。當祖父下種,種小白菜的時候,我就跟在後邊,把那下了種的土窩,用腳一個一個地溜平,那裡會溜得準,東一腳的,西一腳的瞎鬧。有的把菜種不單沒被土蓋上,反而把菜子踢飛了。
“祖父戴一個大草帽,我戴一個小草帽,祖父栽花,我就栽花;祖父拔草,我就拔草。”平淡的重複非但沒有人讀者覺得生硬,反而有種發自内心的溫暖,我們簡直無法想象這段文字是出自成年人之手。因為它太過簡單,簡單得近乎純粹,而純粹中有蘊含着作者本人對童年生活的懷念,對記憶中疼愛自己的祖父的追憶。
祖父是一位老頑童,他的眼睛是笑盈盈的,祖父手裡總喜歡拿着一根手杖,嘴上則不住地抽着旱煙管,遇到了小孩子,常常就要開他們的玩笑。
騙小孩子說天上有家雀飛,然後趁人家往天空看時,就伸出手去把小孩子的帽子給取下來了,笑嘻嘻地說“家雀叼走了你的帽子啦。”
時光對于祖父格外仁慈,它讓這位已經步入古稀之年的老人仍具備不同于自身年齡的率真和童趣。看到書中的祖父,我不禁想起大詩人陸遊寫的那句,“花前自笑童心在,更伴群兒竹馬嘻。”歲月逝去不可挽回,容顔衰老難以改變,但隻要我們在花叢前不由自主地歡笑,我們就仍未老去。
2
對于蕭紅來說,童年最美好的記憶,都跟祖父有關。伴随着記憶的,往往是味道。當我們獨自一人孤獨地生活在異鄉,一個人寂寞地捧着外賣盒子時,相信腦海中總會想起母親做的飯菜,似乎可以聞到一絲絲 “家的味道”。即使它沒有手中的外賣美好,卻帶有最濃厚的煙火氣和最溫馨的體貼,母親是那個會永遠記得你的喜好,“喜歡吃茄子,不喜歡吃香菜,排骨要和冬瓜配。”
當蕭紅想起祖父時,記得最深的也是“味道”。不同于母親餐桌上擺放的尋常飯菜,祖父做的美食,也像他人一樣,充滿趣味,讓人回味無窮。
“記得大門洞子東邊那家是養豬的,一個大豬在前邊走,一群小豬跟在後邊。有一天一個小豬掉井了,人們用擡土的筐子把小豬從井裡吊了上來。吊上來,那小豬早已死了。井口旁邊圍了很多人看熱鬧,祖父和我也在旁邊看熱鬧。那小豬一被打上來,祖父就說他要那小豬。
祖父把那小豬抱到家裡,用黃泥裹起來,放在竈坑裡燒上了,燒好了給我吃。我站在炕沿旁邊,那整個的小豬,就擺在我的眼前。祖父把那小豬一撕開,立刻就冒了油,真香,我從來沒有吃過那麼香的東西,從來沒有吃過那麼好吃的東西。”
烤乳豬呀!一撕開肉就會冒油的烤乳豬呀!“民以食為天”,美食的作用不僅僅是飽腹,還是撫慰我們心靈的物質食糧。要知道,這世界,唯愛和美食不可辜負。
祖父的愛就像是帶有魔法,即使童年的“我”還要面對父親的冷淡,母親的惡言惡色,和祖母用針刺我手指的這些事。但是祖父對我的疼愛,使我覺得在這世界上,有了祖父就夠了,還怕什麼呢?
正如東野圭吾在《白夜行》裡借雪穗之口所說的那樣:“我的天空裡沒有太陽,總是黑夜,但并不暗,因為有東西代替了太陽。雖然沒有太陽那麼明亮,但對我來說已經足夠。憑借着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當成白天。”對于蕭紅來說,祖父就是她暗淡的童年中一抹唯一的光亮,這束光,溫暖了她幼小的心靈,使她有勇氣面對其他人的冷漠和排擠。但是當這束光消逝之後,曾經的勇氣也便無所傍依。
3
呼蘭河這小城裡邊,以前住着我的祖父,現在埋着我的祖父。
我生的時候,祖父已經六十多歲了,我長到四五歲,祖父就快七十了,我還沒有長到二十歲,祖父就七八十歲了。祖父一過了八十,祖父就死了。
從前那後花園的主人,而今不見了。老主人死了,小主人逃荒去了。
那園裡的蝴蝶,螞蚱,蜻蜓,也許還是年年仍舊,也許現在完全荒涼了。
小黃瓜,大倭瓜,也許還是年年地種着,也許現在根本沒有了。
蕭紅的童年其實是寂寞的,年年在後花園種着小黃瓜,大倭瓜;年年在後花園裡捉蝴蝶,逮螞蚱;堆滿了破舊東西的儲物室是她的藏寶洞,童心未泯的老祖父是她童年唯一的玩伴;呼蘭河這小城的生活也是刻闆單調的。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燈,野台子戲,四月十八日娘娘廟大會,看似熱鬧非凡,但其實仍舊是對單調生活的一種刻闆重複。
正如茅盾先生評價的那樣,“它是一篇叙事詩,一幅多彩的風土畫,一串凄婉的歌謠。有諷刺,也有幽默。開始讀時有輕松之感,然而愈讀下去心頭就會一點一點沉重起來。可是,仍然有美,即使這美有點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眩惑”。
唯有文字擔當此任,宣告生命真正在場。那個逃荒的小主人呀,長大後,用手中的筆,執着而堅定地為自己勾勒了一幅色彩絢麗的風景畫,即使它是以蒼涼為底色,也難掩其純粹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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