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找法網
在實踐中,夫妻如果要解除婚姻關系的不僅會涉及到身份變動的問題也涉及到夫妻共同财産分割的問題,如果夫妻要離婚的,可以簽署一份婚内财産分割協議書,那麼婚内财産分割協議模闆是怎樣的?閱讀完以下找法網小編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會對您有所幫助的。
一、婚内财産分割協議模闆
甲方(男方):,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号碼:,系女方之夫。
乙方(女方):,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号碼:,系男方之妻。
甲乙雙方系夫妻關系,于年月日登記結婚。現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緻,對相關合法擁有的财産歸屬約定如下:
第一條、房屋所有權歸屬
1、位于省市區街号幢單元号(建築面積為平方米,所有權證編号為:)的房屋及該房屋内的一切裝修、家具、家電均歸女方所有。
2、位于省市區街号幢單元号(建築面積為平方米,所有權證編号為:)的房屋及該房屋内的一切裝修、家具、家電均歸男方所有。
3、男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後承諾自願繼續為女方以上房屋無償償還貸款。
第二條、汽車歸屬
登記在男方名下的汽車(車牌号)一輛歸方所有。
第三條、存款、股權
1、夫妻共同存款萬元歸方所有,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日内将其名下的萬元存款轉移到方名下。此後,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如無共同存款,此條劃線作廢)
2、以男方名義持有的公司%的股權全部歸男方所有。男方作為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股東因為此公司産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和女方無關。
第四條、債權債務
1、本協議生效以前所産生的夫妻共同債務全部由男方承擔。
2、本協議生效後以各自名義所欠債務歸各自承擔。
3、本協議生效前的共同債權全歸方所有;本協議生效後,在各自名下的債權歸各自所有。
第五條、生活支出
1、在本協議生效後,各自購買的物品歸各自所有;共同購置物品按各自出資比例擁有所有權。
2、本協議生效後,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雙方老人贍養費用各自承擔一半。
第六條、受讓财産
1、夫妻一方給付或贈予另一方的财物歸接受方所有。
2、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産歸各自所有。
第七條、其它
1、本協議未明确說明的所有其他财産的歸屬,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
2、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3個工作日内根據本協議進行相關财産所有權的轉移登記,所需稅費雙方平均分擔。
3、如雙方離婚,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确定财産歸屬;如發生争議,任何一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依據本協議确認相關财産所有權的歸屬。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乙方(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婚内财産分割協議的效力如何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之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财産以及婚前财産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婚内财産分割協議是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自願對自己的财産作出的處分行為,不存在着欺詐、脅迫的情形,出于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是合法有效的。
但是此協議如果在沒有解除婚姻關系的情形下,夫妻一方請求按照協議約定分割共同财産的,法院不予支持。若一旦夫妻雙方解除夫妻關系,一方主張按照财産分割協議的内容分割共同财産的,法院予以支持。
三、婚姻法婚内财産分割規定
有下列重大理由可以請求分割财産:
1、一方有隐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财産;
2、僞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财産利益行為的;
3、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婚内财産分割的權利規定,無疑對于充分保障婚内财産權利有着重大意義。給無法離婚、不便離婚、不想離婚的當事人快速尋求夫妻共同财産權利保護提供了重要的法律途徑。“婚姻法解釋(三)”将婚内财産分割的訴請從“不予受理”變更為“不予支持”,簡單兩個字的變更使得婚内财産分割的權利保障更為充分,表明人民法院對于不請求離婚,隻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産的訴訟案件亦應受理。無論上述何種情形,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财産,都不得損害債權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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