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重慶大足網友反映說,自己買的商品房國興海棠國際,樓下業主占用綠化,裝修成為自己的私家花園,起碼有20多家;樓上業主,打通樓頂裝修成為自己樓頂花園,起碼有10家(看下面的圖片),這是否合理合法呢?
這些業主不管是在樓頂自己做花園還是一樓占用綠地裝修成為自己的花園,都是非法的,這個物管公司有責任監督,應該向社區、城市管理局和規劃局反映情況。
小區業主亂搭亂建,把一樓公共綠地占為己有,這有四點值得大家思考:
①、頂樓亂搭亂建存在安全問題
小區頂樓加蓋一層,或者搭建陽光雨棚,對樓下住戶都存在安全隐患,加蓋的一層建築質量是否安全,是否對已有的建築産生影響;陽光雨棚如果不安全,往下掉,對樓下居住的人或者樓下平時行走的人都會帶來危險。
②、不符合法,不符合規劃要求
不管是樓上加蓋一層或者搭建陽光雨棚,樓下私自占領小區綠化帶,都是不合法的,不符合規劃要求的,都是利用小區業主的公共空間,來為為自己的利益服務,侵犯小區其他業主的權益,嚴重的自私自利行為。
不符合規劃要求,是街道和城市管理強制拆除的法律依據。
③、也損害自己的利益
凡是小區内亂搭亂建的小區,這樣的小區的品質都不高。
還是新房的時候你還不覺得有什麼不好,随着時間的推移,小區的逐漸老化,這樣的小區會越來越糟糕。
越來越糟糕的原因是物業管理的不作為,物業對你亂搭亂建不管理無所作為,那對于小區的綠化、公共設施、清潔衛生、安全等日常維護都會不負責,那你這小區的管理,以後就會越來越糟糕。
小區越來越糟糕最直接的後果就是你買的房子會越來越貶值。當物管好的小區的價格漲了1萬元/平米的時候,你這個糟糕的小區就可能隻上漲5000元/平米。
如果周邊的房子價格不漲價,那你這糟糕的小區房價就有可能下降,你和其他業主,都是這個小區的一員,誰都無法避免。
④、不是眼紅的問題,而是不符合規劃要求和侵害他人的利益
有的人說,自己在一樓占有的花園,在樓頂搭建的陽光雨棚是自己的權益,地利的優勢,其他人是因為眼紅。
這個觀點是不太贊同,你占有的綠地,是公共綠地,是全體業主的權益,怎麼能你個人私自占有?這不是眼紅的問題,是一個責權不分的問題,是權利和義務的問題。
你的權益,都是寫在不動産權證上,不動産權證上沒有的東西,就不是你的。
如果都像你這麼說是眼紅的問題,那還用什麼規劃?開發商也可以無限制的把房子修建更高,綠化率更少,贈送的面積更大,那樣就會更多的損害買房人的權益,你作為買房人,你是不是會接受?要有規矩才有方圓。
有些洋房的一樓和别墅本身是有花園的,這和你把綠化地帶圈起來當作自己的花園,是不一樣的,你圈起來的綠地面積是不規則的,是規劃之外的面積;而洋房一樓和别墅的花園,是開發商本身規劃好的,是合法的規劃,并具有整體性。
你購買的是多少面積,産權證上面是多少權益,你就承擔多少責任和義務,不要去多占有不當的利益,這不但對你自己不好,也對其他鄰居和業主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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