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是我我國曆史上一個比較特殊的朝代,他對于結束自五代以來,中華大地上同時存在數個政權的割據狀态,促進多民族國家的統一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統治者們對内所實行的一系列政策導緻了蒙古軍事貴族的統治并沒有延續太久,那麼除了我們所素質的民族壓迫,元朝後期還有哪些嚴重的社會危機呢?今天來和大家簡單聊聊這個問題。
農民的負擔極為沉重
幾乎所有的封建王朝到了末期都讓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土地問題始終都是社會矛盾的根源所在。蒙古貴族與官僚一直不斷的掀起了一場土地兼并的狂潮,曾經在南宋時期頗為富庶的江南地區,佃民們已經沒有什麼财産了,知道在地主家裡充當佃農,受到殘酷的剝削,遇到天災人禍無法繳納租稅的時候,隻能向地主借高利貸,好不容易熬到了收獲的季節,結果糧食全都交給了地主,等于自己白辛苦了一年。不僅如此,根據《元史-刑法志》的記載,地主幾乎擁有殺死佃農的權力,它規定地主殺死佃農需要杖一百七,征燒埋銀五十兩即可。由此可見社會的不平等狀況已經到了無以複加的地步。
寺院僧徒使得土地兼并愈演愈烈
元朝的統治者希望用宗教來控制民衆,因此在全國大肆擴建寺院并且招攬了一大批僧徒。因此當時的寺院勢力十分猖獗,侵占許多的社會财富。到了元順帝的時候,光一個嘉興路,就有僧道多達2700餘人,而這些所謂的僧徒其實并非是真正的信教者,隻不過是是少數寺院大地主的佃農,元朝當局将大量的土地劃給寺院,數量令人歎為觀止。根據《元史-順帝紀》記載,還是這位亡國之君曾經撥付山東土地十六萬兩千餘頃用以建造大承天護生寺,可見其規模之大。而且這些土地歸屬寺廟後,既不能為國家增加财政收入,也沒有能夠救濟老百姓,所得的錢财無非就是進入個别貴族和寺院地主的囊中罷了。
蒙古官僚以“賜田”和“職田”形式搶占土地
其實寺院所搶占的土地與蒙古官僚掠奪的比起來隻不過是小巫見大巫了。蒙古官僚經常以“賜田”的名義來剝削農民。而這種極其嚴酷和不平等政策背後的支持者就是元朝皇帝。而且這種“惡習”随着統治的深入更為變本加厲。元世祖忽必烈在位時,賜田也就不過百頃的事情。可是到了元朝後面即位皇帝在位時期,賜田最多的數量已經達到了五千頃,這不到百年的時間裡,整整翻了50倍。此外元朝皇帝還給予手下的官僚以“職田”,也就是根據你職務的高低來分配土地。比如三品官員的佃戶數量就可以達到五百至七百戶。這些稱謂地主的官僚階級,對于農民更是進行了殘酷地剝削,元武宗在位時期,一個大臣每畝租糧達到了四石,簡直就是天價。
由此可見,元朝統治者對于土地政策的調整是極其荒謬的。使得大多數老百姓淪為被剝削的工具,供他們在享受奢靡的生活。要知道封建社會的結構猶如一個“大金字塔”,當龐大的地步無法支撐起整個塔的重量的話,它就會被颠覆。
文:蘭台令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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