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日常工作中,患者也會經常問我這個問題。其實這個問題是一直都有争論的。
大體有3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鋼闆無論多麼高級,畢竟不是人體自身的。它屬于異物,是需要取出的。
第二種觀點認為現在的鋼闆基本都是钛合金的,組織相容性好,對人體不良反應小。是可以長期留置體内,無需取出。
第三種觀點認為鋼闆的取出與否要根據具體的病情、術式、人的身體條件、年齡等綜合方面考慮。權衡利弊,來決定是否取出鋼闆。
我支持第3種觀點。
下面我從幾個方面加以論述。
1、年齡 我認為對于年輕的骨折患者,生存時間較長,在條件允許的條件下,還是取出内固定為好,尤其是未成年人。盡管目前我們應用的内固定材料已經很先進了。基本都是钛合金的。钛合金鋼闆穩定性強,組織相容性好,質量輕,是可以長期保留在體内的。但是它畢竟是異物,都會出現不同程度的排異反應。而對于老年人來講,基本還是不取為好。
2、骨折部位 對于神經和重要血管周圍的骨折行内固定後,取時一定要慎重,能不取就不取。以免造成2次傷害。如肱骨幹骨折取鋼闆時就經常造成桡神經損傷。
3、内固定物的類型 對于一些埋頭釘、herbert釘而言,取出異常困難,基本是無需取出的。特别是關節内的埋頭釘、herbert釘更不能取了。
總結目前的钛闆是可以長期保留體内的,無需特别擔心。當取出鋼闆的利大于保留鋼闆的弊時就取出,反之,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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