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講感恩,東方講孝順,兩者區别是什麼?(黑白先生)
每年的11月第四個星期是西方的感恩節。在西方,人們把感恩節當做家人團聚的節日,一起吃火雞、火腿,在别的城市的孩子都會回到父母的城市過節,或者父母來到孩子所在的城市一起過感恩節。
西方講感恩,東方講孝順,兩者區别是什麼?
西方的感恩給我感覺是向前傳遞的,是澤被後人的。而東方的孝順是向回看的,講的是報答,所謂忘恩負義這是中國的說法。比如經常有人這樣說,“畢竟是你爸你媽生了你就是對你最大的恩情”“白眼狼”“不肖子孫”。
所以,西方的感恩,等于相互尊重,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自然沒有壓力的愛。而孝順是居高臨下的順從是對愛的扭曲。魯迅有一篇狂人日記,揭露了傳統社會“孝道”和“倫理”的實質,那就是吃人:孝順,是壓制,壓制子女做自己。孝順,是索取,是父母向孩子索取尊嚴。孝順,是誘騙,讓你以為,父母任一言行都是愛。
所以,我們講究“孝”是無條件的孝,即不管父母如何對你,你都得孝。其中夾帶了君夫臣子的磚制哲學。比如有人提出社會上存在各種問題,馬上就有人反駁,兒不嫌母醜,不管國家如何對你,你都得愛國。而西方講究“感恩”,先有恩後有感,是典型契約性社會的思維。
如果以上說的還不透,我再講一個《二十四孝》裡“郭巨埋兒”的故事:
郭巨出生在一個富有家庭,共兄弟三人。他是長兄,父親去世之後,家産應該拿大頭,相應他也要贍養自己的老母親。
但是在父親去世之後,郭巨卻選擇将家産分成兩份,分别給了自己的兩個弟弟。而他和妻子為了道德表率,半個子也沒留,卻獨自撫養老母親。
日子一天天過去,郭巨家的糧食越來越不夠吃。夫妻兩人為了孝道表率,總是緊着老母親吃。後來郭巨的妻子生下一個兒子,老母親對這個孫子十分疼愛,自己總舍不得吃飯,卻把僅剩的食物分給自己的孫子。
郭巨為此深感不安,認為自從有了兒子,就妨礙了自己奉養母親。于是郭巨對他妻子說:“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兒可再有,母不可複得。”意思是,家裡這樣窮,本來就難供養母親,如今兒子還要分去母親的食物,不如将兒子活埋了。畢竟兒子以後還可以生,但是母親卻不可複得。
郭巨妻子雖然舍不得自己兒子,但是為了丈夫的孝道大義,也不敢違抗丈夫的命令。可是正當郭巨挖坑大概三尺多的時候,坑中突然驚現一壇黃金,上寫“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郭巨夫妻将黃金帶回,可以讓老母親過好日子,同時也能養育孩子。此後郭巨不僅過上了富裕生活,同時孝順的美譽也傳遍天下,也成為後世人效仿的榜樣。
這個故事成為當時孝順的典範,但是倒過頭來看,卻是骨血的殘忍成就了這份孝順。在古代中國,人從來就不是獨立的個體。沒有生命權和尊嚴。就像郭巨的兒子像财産一樣可以随意被處置。不知道那些國學老師搖頭晃腦講解這部經典的時候,是怎樣一種心情。 要我說,“郭巨埋兒”無疑就是犯罪,為了孝道埋葬掉自己孩子的做法,光是想一想,就覺得瘆得慌。
複旦大學教授唐世平說過,少沉迷中國曆史,多了解世界文明。他解釋,古代中國曆史幾乎沒有“現代意義”、太沉迷于中國曆史會導緻閉目塞聽。
現代社會,愛與尊重,自由與獨立。是相輔相成的。
所以,真正的愛是尊重他人自由及人格平等基礎上根據對方需要不求回報地付出。沒有對自由的熱愛,就不可能懂别人的自由,就不知如何在尊重他人自由的基礎上去愛。國人尤其許多為人父母、朋友者,雖渴望愛與被愛,行為上常隻是以愛的名義幹涉他人自由。中國式的愛,常常隻是活活礙死你。
而自由與獨立,尊嚴與人格都是建立在好的制度上,在西方即使小國百姓養老也是政府法定責任,而非兒女責任。由于養老有政府兜底,所以西方父母有自我、活的精彩,父母子女之間愛起來也非常自然,不帶一點功利。而中國老人是養兒防老,還得幫帶孫子苦逼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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