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擅自收費查處?
荊州新聞網消息(記者 徐若楠 王成文)最近,有市民向記者反映,安良百貨在地面私設停車場并且收取一定的費用。到底事實是否如此呢?為此,記者進行了暗訪。
上午九點半,記者駕車來到安良百貨,在商場側面江漢南路段看到,每兩根電線杆中間就有兩到三個石墩、鐵柱或是錐桶類的擋車器,阻止車輛進入。市民要想把車停在地面廣場,隻能從停車場的閘口進入,同時,在場内停車會收取一定的費用。
停車場保安稱,停車31分鐘就收錢,二十幾分鐘不收錢,每小時三塊錢,每天十小時就封頂,最多三十塊。
安良百貨停車上分為地下和地面停車場兩種,地面停車場共有60個左右的車位,分布在商場側面和大門附近。記者了解到,大多數市民都是來附近辦事或是逛街,為求方便将車停在這裡。安良百貨位于北京路中路和江漢南路的交彙處,處于城區中心地段,停車場“人氣爆棚”。早上十點,地面停車場的車位已經停得滿滿當當。
一個小時後,記者将車開出場外,被要求交3元的停車費,交費的同時,記者向工作人員索要了發票,不過這個發票跟普通的發票可有些不一樣。
工作人員提供的發票雖然看起來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在發票的右上角印有“地下車庫”的标記,明明是在地面停的車,為什麼發票要寫地下呢?在記者的再三追問下,工作人員并沒有做出正面回應。
對于私設停車場收取停車費,很多車主覺得不合理。
那麼像安良百貨這樣私設停車場的行為,到底合不合法?如果不合法,它又違反了哪些規定呢?記者走訪了多個部門進行了了解。
安良百貨地面停車場每小時收費3元,每天30元封頂,這樣的收費行為實際上違反了《湖北省價格條例》第11條的規定。
沙市區發展和改革局價格分局辦事員表示,從2015年起,湖北省就取消了停車收費的規定,所以說,這樣收費實際上不合法的。
而依據《湖北省價格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沙市區發展和改革局也對安良百貨下達了整改通知書,而且從今年四月開始,這樣的通知書下發了不止一次。
對于停車收費的情況,沙市區發展和改革局作為價格部門不能采取強制措施,隻能加強巡查力度。
同時,記者從市政部門了解到,安良百貨私設停車場也違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的規定。
荊州市市政管理處法規安監科副科長陳學文說,主要的違規事實就是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設置構築物—擋車器,就是門口的那個閘口,那個是違規的。
陳學文介紹,城區内像這樣設置擋車器的也不少,但很多都于近期已經拆除。我們隻有查處權利,沒有處罰權利,我們是下達整改書,具體執法應該要城管來辦。
為此,記者也專門聯系了沙市區城管局的相關負責人。
沙市區城管局副局長薛華濤表示,安良百貨屬于曆史遺留問題,所以程序上會有點麻煩,而如果是新建的或者是在建的話,我們就可以馬上進行強拆。
安良百貨地面停車場修建于2013年,根據當時市政府關于安良百貨停車位項目協調會的會議精神而建,會議研究決定,對安良百貨項目所缺失停車泊位,原荊州市市政園林管理局決定:在安良百貨周邊地段施劃相應數量的停車泊位,以彌補該項目規劃條件所要求的停車泊位的不足,并對安良百貨集團有限公司作出規定,接受市政園林管理局對停車泊位場地、設施、設備的監管,由該公司安排停車協管員負責車輛規範停泊管理,停車管理使用的pos機等設備由湖北安良百貨有限公司向停車辦報備配置,維護好相關設施設備,自行解決因停車而引起的法律責任。
由于是曆史遺留問題,安良百貨仍保有聽證的權利,所以目前沙市區城管局隻能通過法律程序來對違規建築進行拆除。
薛華濤說,法律程序最少要一年,到了期限還不整改,我們就會進行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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