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縣城的房子大概是1995年,表姐夫介紹給買的,2層的樓房,面積不大,一排房子是6間,分2家,等于是一家一層三間,還有一個不大的小院子。
房本面積是樓房160平米,西側配房20平米,占地面積也是180平米。
當初買的房子剛蓋好主體,院子牆,門樓,配房都是之後蓋的。
當時我在北京服裝市場批發衣服,回老家縣城看了房子之後感覺不錯,當場就同意了購買,之後的簡單裝修,蓋配房就沒有在參與,直到父母從農村的房子搬家新房也沒有回去。
我家的配房是蓋在西側,2小間,一間做鍋爐房,一間做廚房。
我的鄰家蓋的是東西配房,他家西配房的牆體西側的邊界占用了我家大概一個紅磚的距離。
我們知道後也沒有多想,也沒有找他家說道說道,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讓他一點又何妨。反正蓋的時候我們家人都不在現場,人家想找咱商量也找不到。
今年我58歲,退休的年齡了。所在的北京服裝市場前幾年就被疏解關門了,幾個網店虧損嚴重,積壓很多貨物。隻有回老家去農村集市甩賣一條路可行。
所以我有了把北京的房子出租,回老家縣城居住的想法。
我縣城的這個小院出租了一年,7千元,真不值。還不如我北京的三居室出租一個月錢多。
九月初,老家縣城的房子準備裝修,人家提議讓蓋個東配房做飯,說西配房做飯不吉利,所以涉及到了蓋東配房的問題。
裝修公司的大哥看了院子的狀況,說我們東配房的牆可以借用鄰家的,因為他家的配房牆欺占了我家的牆位。
鄰家的房子一直由其親戚居住。
因為我們這邊算是老房子了,沒有集體供暖,各家燒各家的鍋爐,房體單薄,冬天冷夏天熱,小區一共六排房,十幾家,大多都是老年人居住,這幾年才剛通了燃氣,是那種房前屋後架管子的樣子。
鄰家親戚傳話過來說,不讓我們借牆蓋配房,裝修的讓我回家一趟。禮拜二我回家後找鄰家租客要主家電話,人家沒有給,讓主家的手下過來的。鄰家主家本人在北京,手下一副不講理的口氣,說買房的時候就這樣的,這個那個的,比主家還厲害。
我當即拍照說不讓蓋就打官司,你侵占我的地方我給你拆了,裝修大哥指着他家的門樓說,他家門樓侵占過來60公分,還壓着我家的牆頭。
主家同意可以借牆後,我就去市場看地磚了,十分鐘後鄰家手下打來電話讓我回去在說道說道,說我的東配房不能高過他家的配房,經過測量,我家的西配房比他家配房高一磚,大概十公分。
裝修的大哥說農村蓋房有講究,東配房要高于西配房,所以我家蓋好東配房要比鄰家配房高2磚。鄰居主家手下說不幹,讓我把西側配房拆一點,我自然不高興,說你比主家還牛筆,你們欺占了我20多年,我不用沒有關系,我回家來了,自然不可以的,裝修大哥也上前說我們給你加高同樣高就可以了。
裝修的大哥讓我走了,他們溝通着,也不知道咋說的。
今天下午看到頭條上文章說農村蓋房子鄰居之間各種矛盾,才想起上來啰嗦幾句,如果當初發現後就找鄰居理論,不會留給今天的自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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