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顔真卿顔勤禮碑集字作品

圖文 更新时间:2025-01-22 12:45:35

顔真卿顔勤禮碑集字作品(顔書刻石字體最小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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顔真卿書《幹祿字書》

《幹祿字書》自署立于大曆九年(774年)正月。唐顔元孫撰。刻本。楷書,顔元孫文一篇。碑下截已短缺,左右兩面,一高260厘米,一高236厘米,寬155厘米。兩面刻,各五層33行,行9字。篆書題額“顔氏幹祿字書”六字。明拓本藏北京故宮博物院。顔真卿書此碑時已66歲。《幹祿字書》的注字用小楷,除小字本《麻姑仙壇記》外,為迄今所見顔書刻石字體最小者。故宋歐陽修《集古錄》有“魯公書刻石者多而絕少小字,惟此注最小,而筆力精勁可法,尤宜愛惜”之說。《幹祿字書》大曆九年(774年)原刻石,因模拓漫漶,故在開成四年(839年)由刺史楊漢公重新摹刻,爾後亦漸磨滅。宋初尚有原刻本和楊摹本流傳。原刻與重摹兩石,行列、字數均不同,惜年久早佚。南宋初已有木刻版流行。現存石刻為宋紹興十二年(1142年)八月所刻,在四川潼川。正文後刻有句詠題跋:“蜀大夫所見惟闆刻,尤鮮得見其真。府尹龍閣宇文公(時中)比刺湖州,得魯公書與楊漢公所摹二本,特為精詳……于是俾以楊、蜀二本參校,若顔書之剜缺者,以二本補焉,不可推究者缺之,令通顔書之士摹勒刻石于泮。”另有宋寶五年(1257年)衡陽陳蘭孫據楊漢公本重摹本傳世。歐陽修有評:“魯公喜書大字,惟幹祿字書法最為小字,而其體法持重舒和而不局蹙,《麻姑仙壇記》則道峻緊結,大為精悍,把玩久之,筆畫巨細皆有法,愈看愈佳,然後知非魯公不能書也。”(《集古錄》)

唐人《幹祿字書》研究

《幹祿字書》由唐人顔元孫撰,後為顔真卿書寫刻石,廣為流傳。這部書是唐代正字學的一項成果。

“正字”與“字樣”這兩個名稱,在唐時很普遍,而且常用于書名,如《顔氏字樣》、《經典分豪正字》等,這些書在當時是很流行的。

在我國文字學史上,正字學是很重要的一方面。對正字學也有稱“正字法”或“字樣學”的①。正字學的主要内容,就是整理和研究異體字,确定文字的标準形體,促進文字的統一。唐代,由于政府的提倡和學者的努力,使正字學有了成效顯著的發展。

促成唐代正字活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自有文字以來,字體經曆了多次的演變。秦漢之際,隸書取代篆書、隸變是一大改革。隸書繼續發展。出現了楷書。随着字體的演變,産生了大量的異體字。

魏晉南北朝時期,地方割據,南北阻隔,形成了“世易風移,文字改變,篆形謬錯,隸體失真”(見《魏書·江式傳》的狀況,異體别字,比比皆是。《顔氏家訓·雜藝》中說:晉宋以來,多能書者,故其時俗,遞相染尚,所有部帙,楷正可觀;不無俗字,非為大損。至梁天監之間,斯風未變;大同之末,訛替滋生。肖子雲改易字體,邵陵王頗行僞字,“前”上為‘ *’,‘能’旁作‘長’之類是也。朝野翕然,以為楷式,畫虎不成,多所傷敗。至為一字,唯見數點,或妄斟酌,遂便轉移,爾後籍,略不可看。北朝喪亂之際,書迹鄙陋,加以專辄造字,畏拙甚于江南;乃以“百” “念”為“憂”,“言”“反”為“變”,“不” “用”為“罷”,“追”“來”為“歸”。“更”“生”為“蘇”,“先”“人”為“老”。如此非一,偏滿經傳。在唐初使用的文字中,同字異體的現象極為普遍。經濟和政治日益強盛的唐朝,為促進文化教育的繁榮和交流,自然需要文字的進一步統一。

在唐以前,占書都是寫本。輾轉傳抄,或字有訛奪,或篇簡錯亂,必須再經過校勘。自漢代劉向、劉歆父子開校勘端緒,曆代官府都設校書官,而對古代經典的校定尤為注重。校勘就必須對文字的形、音、義仔細推敲,考辨用字的正誤。北朝未期,秘書省設正字一官,地位略次于校書郎,掌雠校典籍,刊正文章,亦文士出身之官員。以後,唐、宋幾代都設秘書正字官職。

唐朝在官吏考選和學校教育方面,都把書寫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科舉考試科目有六項: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參加明書科考試,先口試,後筆試《說文》六帖,《字林》②四帖,懂得訓诂,兼能雜體書法者為及第。書寫的要求一是正确,二是遒麗。

與此相應,在京城設有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律學、書學和算學等六學,由國子監總管。書學已是專門學校。書學内,有書學博士二人,學生三十人,典學二人。學習内容是:“以《石經》、《說文》、《字林》為專業,餘字書亦兼習之。《石經》③三體書限三年業成,《說文》二年,《字林》一年”④。對宏文、崇文兩館學士的考試,還有這樣的規定:“所習經業,務須精熟;楷書字體,皆得正樣。通七者與出身,不通者罷之。”⑤

如此教育與選吏制度,就使社會上,特别是士大夫階層對書寫的規範倍加重視。《幹祿字書》的取名,也反映廠這一點。幹,追求意,祿,俸祿意。語出《論語·為政》:“子張學幹祿”。關于唐人正字活動,還可以聯系到曆代的太學石經。石經創于東漢。熹平年間,因《周易》、《尚書》、《詩經》等經籍輾轉傳寫,文字沿訛,故蔡邕等儒生奏求靈帝正定六經文字。于是刻石經立于洛陽太學,以為經籍之定本,使後人有所取正,此即《熹平石經》。石經文字應是當時通行的正規文字,書體是隸書。由于石經不僅正定了經籍的辭章内容,而對文字的字形也起廠規範作用,故石經之立,也可以說是官方的正字措施。

過了六十多年,魏正始年間齊王芳又刻石經《尚書》、《春秋》,以古文為主,并以篆隸二體字列其下,立于太學,世稱《正始三體石經》。它的隸體文字與《熹平石經》是同一時期的正規文字,字形是一緻的。

兩晉、南北朝,國家分裂,社會動亂,盡管文字變異紛纭,但不曾再立石經。

一直到唐晚期開成年間,才重立石經,書體為楷書。此距《正始三體石經》已有六百多年,而距顔元孫撰《幹祿字書》也約有百餘年了。

正是适應了上述種種社會需要,在初唐和中唐,一些學者積極從事正字活動,研究和确定楷書字的标準形體和使用規範。

實際上,正字問題的提出與研究是在唐以前。現在可見到的比較早的資料是北齊顔之推⑥《顔氏家訓·書證篇》,他說:“世間小學者不通古今,必依小篆,是正書記。凡《爾雅》、《三蒼》、《說文》,豈能悉得倉颉本指哉?亦是随代損益,各有同異。西晉以往字書,何可全非?但令體例成就,不為專辄耳。考校是非,特須消息。”“至如‘仲尼居’三字之中,兩字非體。《三蒼》、‘尼’旁益‘丘’,《說文》‘屍’下施‘幾’,如此之類,何由可從。古無二字,又多假借,以‘中’為‘仲’,以‘說’為‘悅’,以‘召’為‘邵’,以‘ *’為‘閑’,如此之徒,亦不勞改。自有訛謬,過成鄙俗,‘亂’旁為‘舌’,‘揖’下無‘耳’,‘鼋’‘鼍’從‘龜’,‘奮’‘奪’ 從‘ *’,‘席’中加‘帶’,‘惡’上安‘西’,‘鼓’外設‘皮’,‘鑿’頭生‘毀’,‘離’則配‘禹’,‘壑’乃施‘豁’,‘巫’混‘經’旁,‘*’分‘澤’片,‘獵’化為‘ *’,‘寵’變成‘寵’,‘業’左益‘片’,‘靈’底著‘器’。‘率’字自有‘律’音,強改為别,‘單’字自有‘善’音,辄析成異,如此之類,不可不治。吾昔初看《說文》,蚩薄世字,從正則懼人不識,随俗則意嫌其非,略是不得下筆也。所見漸廣,更知通變,救前之執,将欲半焉。若文章著述,猶擇微相影響者行之。官曹文書,世間尺牍,幸不違俗也。”顔之推的這段文字,比較集中地談了對文字演變的看法。他提出:“随代損益,各有同異”,即随着時代的變化,文字有增有減,有同有異。“古無二字,又多假借”,即在古代,使用的文字數量少,很多字詞都借用同音字來表示。“自有訛謬,過成鄙俗”,即有的字寫錯後(因有意或無意),沿用久了也就成了俗字。“更知通變”,“将欲半焉”,即正字應取參酌古今,折中通變的辦法。

這些看法以及字分正俗,用途不同的主張對後來的正字學是有影響的。唐人正字的先驅者顔之推還著有《俗文字略》一書,可惜早巳不傳。與唐代正字學有關而見于曆史記載的著述大緻有三類:一類是關于一般文字的,如:顔師古⑦的《顔氏字樣》、《匡謬正俗》:杜廷業的《群書新定字樣》,顔元孫的《幹祿字書》;唐玄宗時的《開元文字音義》。

另一類是關于古代經典文字的,如:歐陽融的《經典分毫正字》;張參的五經文字事⑧,唐玄度的新加九經字樣。

再有一類是韻書,如王仁**的《刊謬補缺〈切**〉》 、孫緬的《唐**》等等。這些書都注意列舉異體,辨正字形。

上述都是影響較大的書。自然,還會有一些書連名字也沒有傳下來。《幹祿字書》是由顔真卿書寫并摩勒上石,後來又有重刻。《五經文字》和《新加九經字樣》分别刻在《開成石經》的後面,至今存于西安碑林。現在,我們可以看到它們的比較完整的拓本。這些都是十分可靠的唐代正字學的資料。

顔元孫,字聿修,萬年(今陝西西安市附近)人。自幼善文辭,垂拱初登進士第,曆官長安尉、太子舍人及濠、滁、沂堵州刺史。他對諸家書迹精于鑒别。其生卒年代不詳,約活動于唐高宗至玄宗時。

顔元孫的伯祖父顔師古,顔師古的伯祖父顔之推,都以考注經史而著名,對六書聲韻之學又都有著述。顔之推著有《急就章注》一卷、《訓俗文字略》一卷;顔師古著有《匡謬正俗》八卷、《急就章注》一卷等。貞觀年間,顔師古在刊正經籍過程中,将不同寫法的楷書字記錄下來,在當時被稱為“顔氏字樣”。後來,學士杜延業又加以擴充,編出《群書新定字樣》。在這個基礎上,顔元孫才進一步完成《于祿字書》。

顔元孫在《幹祿字書》正文之前有段文字,說明撰書的緣由和體例,通篇不過五百餘字,言簡意赅,可謂《序言》。

關于《幹祿字書》的體例,主要有四:

一、“以平上去入四聲為次,每轉韻處朱點其上。”此書共舉字例1599個(其中重文717個),按四聲次序排列。同一聲調下的字,再按韻部排列。所謂“朱點其上”,當是《字書》原稿;後來石刻及拓本無此,也無代替的其它标識,自是憾事。

二、每個字例包括俗體、通體和正體:三種或其中兩種。如“霜盾盾 上俗中通下正”、“功 上俗下正”

三、“偏旁同者不複廣出”。意思是對包含同一個偏旁的字,本書隻舉字為例。如書中舉出“聰聰聰 上俗中通下正”,對右旁相同的‘骢’、‘摁’等字,也分别有三種寫法就不再列舉。

四、“字有相亂,因而附焉”。意思是對一些形似義異的字,也附帶加以辨析。如“

癱壅 上攤持下壅塞”。

通篇之中個别字例失于考校。如“ ”與,“商”本為兩字,書中卻注“上俗下正”。又“皂”與“兒”亦非同字,書中說:“皂兒貌 上俗中通下正”。特别值得捉出的是作者對文字發展和使用的一些見解。現摘錄于下,并略作解釋:“史籀之興,備存往制。筆削所誤,抑有前聞”,“積習生常,為弊滋甚”,“改篆行隸,漸失本真”。此言篆文的形成是有一定規則的。人們在筆寫刀刻時會有各種差誤,有的相沿成為習慣,弊病越來越多。隸書産生之後,離本來的字形就更遠了。“若總據《說文》,便下筆多礙。當去泰去甚,使輕重合宜”。此言如果寫字都要以《說文解字》為根據,那就阻礙重重。應當舍棄文字中過分的累贅的因素,選擇合理的寫法加以肯定。上述看法表明作者既重視字之本,又贊成字之變。

(一)區分正、通、俗三體作者又對當時使用的文字采取分析态度,劃為三類:

“所謂俗者,例皆淺近。唯籍帳、文案、卷契、藥方,非涉雅言,用亦無爽,倘能改革,善不可加。”

“所謂通者,相承久遠。可以施衷奏、箋啟、尺牍,判狀,固免诋诃。若須作文言及選曹铨試,兼擇正體用之尤佳。”

“所謂正者,并有憑據。可以施著文章,對策、碑碣,将為允當。進士考試,理宜必遵正體,明經對策貴介經注本文,碑書多作八分,任别詢舊則。”

關于正體字的标準,《幹祿字書》隻是籠統地用《并有憑據》四個字加以說明。“憑據”是什麼?概念上沒有明确。從它所列正體的實際情況看,除合《說文》者外,還行經典相承的和當時通行的比較簡化的字,兼收并蓄,範圍廣。

這種劃分辦法大體反映了文字産生的先後和在那時的使用情況,也表現了顔元孫的文字觀。

“正”、“通”、“俗”三體的概念,自漢《說文解字》以後,講文字的書上就屢有出現。但是,象《幹祿字書》這樣,把各個字的三體專門區分出來,并從名與實、體與用的關系上對三體分别作出定義,則是前所未見的。

(二)限制異體字的使用

《幹祿字書》從每個正字的異體字中,又确定了通體和俗休,并分别指出它們使用的實際範圍。這意味着,不僅正體是合理的,其通體和俗體也是合理的。前文中曾講過,當時一個字的異體往往很多,甚至十來個。那麼,《幹祿字書》選擇其中一個、兩個作為字樣,以示肯定,對其餘的異體字也就起了否定作用。其實際效果就是約束人們的書寫習慣,克服異體紛纭的弊端。

根據《幹祿字書》以及其它正字學書,我們可以知道,在唐代哪些字體是正體字,哪

些字是通體或俗體字。以此為準,筆者對隋唐石刻拓本(主要是碑、志拓本)進行了考察,現将一部分記錄,摘要于下(記錄中的銘文字數,不包括已經缺損的字。“比例”,是指俗體與通體字共占銘文總字數的比例:

《朝請大夫夷陵郡太守太仆卿元公幕志及元公夫人姬氏墓志》,隋大業十一年(615年)。志文約1910字,其中俗體字124個,通體字108個,比例約為百分之十二。

《九成官醴泉銘》,貞觀元年(627年),歐陽詢書,時年七十歲。銘文約1140字,其中俗體字45個,通體字77個,比例約為百分之十一。

《弘義明公皇甫誕碑》,貞觀年間,歐陽詢書,時年七十餘歲。碑文約1400字,其中俗體字63個,通體字四十個,比例約為百分之八。

《西平郡化陡縣長劉政墓志》,貞觀十六年(842年)。志文約650字,其中俗體字24個,通體字16個,比例約為百分之六點二:

《口君及夫人劉氏墓志》,永徽五年(八五四年)。銘文約530字,其中俗體字49個,通體字11個,比例約為百分之十一。

《多寶佛塔感應碑》,天寶十一年(七五二),顔真卿書,時年四十二歲。碑文2000字,其中俗體字十五個,通體字22個,比例約為百分之二點四。

《大達法師玄秘塔碑銘》,會昌元午(八四一年),柳公權書,時年六十三歲。銘文約1290字,其中俗體字39,通體字11個,比例約為百分之三點八。

《西平郡王李晟碑》,大和三年(八二九年),柳公權書,時年五十二歲。碑文約2270字,其中俗體字48個,通體字25個,比例約為百分之三點三。

《鄉貢學究李颛墓志》,乾符四年(八七七年)。銘文約五百字,其中俗體字17個,通體字5個,比例約為百分之四。

通過對唐代碑志文字變化情況的調查,可以發現這樣一些特點:

1、在初唐的碑志中,通體、俗體字使用很多。在千字以上的碑文中,通、俗體字的

比例往往達到百分之十左右。《幹祿字書》所列出的通、浴體字以外的其它異體字也經常出現。

2、在盛唐、中唐碑志中,通、俗體字的使用明顯減少,其比例降為百分之三左右。 《幹祿字書》所列出的通、俗體字以外的其它異體字極少出現。

3、碑志文字基本上是正體字及通體字,同時也采用少數俗體甯。碑志上俗字使用得少,籍帳、文案、寫經、藥方上使用得多。這說明在不同用途、性質的文書上文字字形也存在差别。

4、俗體字是普遍使用的,即使名臣、書家奉敕寫的碑也不完全避俗字。正、俗之區别,并不絕對。以《幹祿字書》為準,對不同時期的敦煌寫經加以考察,則發現下述特點:

(1)在初唐以前的經卷上,俗體、通體字使用很多。

(2)盛唐、中唐時俗體字較少。

(3)初唐是過渡階段,正體比例上升。如敦煌卷子S二一0五(北魏永興元午, 五三二年寫)和s二四一九(隋大業四年,六O八年寫),兩個卷子上通、俗體字之比例分别為百分之十二和百分之十五。又如羽字三十三(唐開元九年,七二年寫)和羽字四十七(天唐寶五年,七四六年),兩個卷子上通、俗體之比例則降為百分之六左右。

初唐(包括唐朝之前一段時間)到中唐,碑志寫經等文獻上通體,俗體字漸減、正體字漸增的趨勢,正說明正字學提倡正字、限制異體字是頗有成效的,是唐代文字進一步趨向統一的反映。

應當說明的是,整個文字發展的曆史,是由很多漸變過程組成的,它們既相銜接,又相交錯。因而,不能簡單地用曆史朝代去劃分文字演變的階段。實物資料所證明的僅僅是:從漢字逐步趨向統一的角度看(本文讨論的是楷體字),公元八世紀前後存在着着比較明顯的差别。這與正字學有密切關系。

而通、俗體字的普遍使用則說明《幹祿字碑》承認三種字體的合理地位,符合客觀實際情況與需要,因而行之有效。

從現在文字改革的角度看,确定正字和限制異體,實際上是文字規範化的兩個方面。

(三)肯定了漢字的簡化

雖然在唐代的文獻貴料中還沒有見到直接主張文字簡化的言論,但是,從《幹祿字書》所舉的字樣中已經明顯表示了簡化文字的傾向。

這裡将《幹碌字書》的全部上聲字作一比較,其統計結果列表于下(表分三欄,“相似”欄,是指字形筆畫相似,難論繁簡):

通體與正體比較:簡者42字,繁者15字,相似14字。

俗體與正體比較:簡者44字,繁者12字,相似14字。

俗體與通體比較:簡者5字,繁者O字,相似0字。

這就表明,大部分通體、俗體字比正體字要簡化,俗體字往往比通體字更為簡化。

顔元孫确實表現了變通的精神,所以《幹祿字書》在漢字改革史上有着積極的影響。

綜上所述,可以認為,唐代正字學起了三個作用:一是促進楷體字的規範,二是肯定了漢字的簡化;三是鞏固了文字的統一;由于這三件事既适應了社會發展的需要,又順乎文字演變的潮流,結果都頗有成效,而且影響深遠,甚至波及日本等國家。特别是《幹祿字書》等正字學著作,對日本的文字學家也是有益的借鑒⑨。

毫無疑問,文字的創造、演變和改革,從來也不是少數人的作為,而是千百萬群衆長期實踐的結果。這也是正字學的基礎。學者的努力也好,官方的提倡也好,其成效如何,都需要到社會書寫文字的實踐中去檢驗。比較簡化的通俗字是大衆(包括文化較低的農工商人)創造的,學者們再作歸納整理,宣傳推廣。

三、書寫刻石

顔元孫撰寫的正字書《幹祿字書》,後來顔真卿又将它書寫刻石。由于它在文字學上和書法上的價值,受到人們重視,成為唐代石刻中的一件珍品。

顔真卿是唐代大書法家,他是顔元孫的侄子。大曆九年,任湖州刺史時書錄《幹祿字書》,摩勒上石,立于湖州(今浙江吳興)刺史院東廳。自此《幹祿字書》大顯于世。然傳拓既多,剝損乃甚。至開成年間,湖州刺史楊漢公又重摹勒石。漢公摹後記雲;“親侄頤頃牧天台,悃将磨滅,欲以文字移于他石,資用且乏,不能克終,漢公謬憩棠陰,獲觀墨妙,得以餘俸成敞之意。自看摩勒,不差纖毫,蔗使筆蹤傳于永永。”(見《湖州府志·楊漢公刻跋》)文中顔為顔真卿的侄子。重刻的時間為開成四年(八三九年),距大曆九年不過六十五年。

北宋歐陽修的《集古錄》著錄了《幹祿字書》拓本。其中講到兩本,一是魯公所書真本,二是漢公模本。關于真本他說:“此本刻石殘缺處多,直以魯公所書真本而錄之爾厖此以殘缺不傳,獨餘家藏之。”關于模本他說:“今世人所傳,乃漢公模本,而大曆真本以不完遂不複傳。若顔公真迹今世在者,得之零落之餘藏之足以為寶,豈問幾完不完也。”上述歐陽修語分别寫于平治三年和元年(1066和1064年)。由此可推測兩點:

(一)、石刻損泐巳甚,早拓本也巳難見到,連歐陽修也僅僅收減刻石殘缺的拓本。

(二)、楊漢公模本傳世甚多,這表明大曆之後的三百年間,《幹祿字書》仍被世人看重。

南宋紹興十二年(1142年),《幹祿字書》又一次重刻。潼川府尹宇文公主持了此事,梓學教授成都勾詠為之題跋。跋雲:“府尹龍閣比刺湖州,得魯公所書與楊漢公所模二本,特為精詳厖于是俾以楊、蜀二本參校,若顔書之剜缺者,以二本補焉;不可推究者,阙之。通令顔書之士摹勒刊石于伴”,此既“蜀石本” 。又據《金石萃編》記:“碑下截斷缺”凡兩面:一高七尺八寸五分,一高六尺九寸七分,俱廣四尺七寸五分。書分五層,三十三行,行九字,正書。額題‘顔氏幹祿字書’六字,篆書,在潼川府。”另,《金石萃編》末錄《幹祿字書》正文,僅錄了“序言”和勾詠題記,文字且有缺漏。《幹祿字書》三次刻石,唐大曆九年和開成四年重刻皆稱湖本,宋紹興十二年重刻稱蜀本。

顔書《幹祿字書》通篇楷書,十分謹嚴;文中注釋近于小楷,比較少見,筆力精勁,可為楷模。宋·黃伯思評此書法,雲:“持重而不局促,舒和而含勁氣,乃盡魯公筆意也。”(見《東觀餘論》)清·王昶雲:“碑字方正有法度,尚存魯公遺意。勾詠題跋雲‘令通顔書之士摹勒刻石’者,信非虛語。”見《金石萃編》)顔真卿書《幹祿字書》時巳六十六歲,和他晚年的,《顔勤禮碑》、《顔氏家廟碑》等作品一樣,書法愈顯樸拙,具有“年高筆老,風力遒厚”的特色。

顔書端厚,《幹祿字書》同其它顔碑相比,則更整绱精練。可以想見,魯公寫豐碑碣大和寫《幹祿字書》時的意态迥然不同。前者,揮灑自如,一氣呵成;後者,字畫斟酌,惟謹惟慎。其作品面貌差異蓋山此出。難怪蘇轼為墨妙亭詩曰:“蘭亭茁紙入昭陵,世間遺迹猶龍騰:顔公變法出新意,細筋入骨如秋鷹。”

兩千多年來祖國的石刻藝術遺産浩如瀚海,然而,其中象《幹祿字書》這樣的文字學專著卻寥若晨星。顔魯公揮毫,工匠镌石,這是文字學家、書法家與雕刻家的一次成功合作,擴大了《幹祿字書》的影響,為正字活動推波肋瀾,對文字的統一起了積極的作用

四,故宮收藏的拓本

今見《幹祿字書》拓本,均為蜀石本。故宮收臧數種,這裡介紹三種。

(一)張玮舊藏本。此為白紙鑲邊剪裱本,序言、正文三十三開半,勾詠記六開,文字完全。每半開寬十六公分,縱三一點五公分(從字到字)。

惜前半本淹墨較多。正文入聲部“噎、咽、索、柏、掖”數字稍損,勾詠跋三行,“寅”字、四行“午”字、五行,“書”字損,餘皆完好。勾泳跋後有刻工款:“左遂王紹文、同宗王材刻”十字。

拓本後有張玮題跋雲:“《幹祿字書》,宋人重刻,明代巳損,勾詠之跋,存不及半。此冊一字不缺,首尾完好,蓋初拓也。後之攬者宜珍視之。癸卯雨水前一日八十二叟園識”。印章為“固始張玮效彬” 白印一方。

上面談到勾泳翻刻是1142年,離南宋滅亡(1279年)還有一百三十餘年。根據《幹祿字書》(在學府)傳拓必多而張本損字甚微這兩個情況,可以判斷張本拓在立石不久,故斷為南宋晚期拓本是有道理的。

(二)另一藏本亦白紙鑲邊剪裱本,共三十九開半。每半開寬二O點五公分。縱三九公分。勾跋已拙泐較多,為明拓本。但拓工精良,墨色如漆,字畫清朗,則勝于前本。本書大部分圖版即依此攝取,勾跋從前本補足⑩。

(三)吳榮光舊藏本。此為白紙鑲邊剪裱本,序言和正文均缺,僅十五開,無勾詠跋。

每半開寬十五公分,長二五點五公分(從字到字)。此本一些地方顯出木質紋理,可見是木刻之拓本。

與張本校對,此本字神稍差。正文中有多處相異,如:張本“飚字”,吳本作“*”字。張本“劉”字,吳本作“劉”。張本“ * ”字,吳本作“ *”字。吳本第十五開缺“*上俗下正”六字,等等。

封面有羅振玉題簽:“宋拓本幹祿字書,吳荷屋中丞舊藏本,今歸無所著齋”,上有“無所著”一朱印,“羅振玉印”、 “ 羅叔言”二白印。内有羅振玉題跋:“此越州竹紙所拓,乃镌木,非刻石,殆宋南渡後吾浙重雕墨妙本耶。世無它本,雖殘缺仍足珍也。癸醜仲春記于海東。”後有朱印“無所著齋鑒藏”。還有“吳榮光印”朱印,“吳石雲吉金貞石印”白印,“曾在吳石雲處”,“筠清館印”、“何紹基觀”等朱印。還有李一氓跋一段,雲:“上虞羅氏尚藏有舊拓全本與此相伯仲,今歸東北圖書館。”

關于《幹祿字書》的木刻拓本未見著錄,筆者所見也僅上述一本,無從比較。但從拓本之紙墨來看,是不會晚于明拓的。

五、幾種刻本

《幹祿字書》問世之後,始則镌刻于石,廣為傳拓,繼則雕版于木,印成書籍。南宋紹興十二年(一一四二年),勾詠重刻《幹祿字書》于潼川府學,其題跋雲:“石刻在刺史宅東廳院,傳之惟艱,故世罕得善本。而蜀士大夫所見惟闆刻,尤鮮得其真。”據此,南宋初(或更早一些)已有雕版将《幹祿字書》印刷成書。據《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宋玉 丁巳(1257年),衡剛陳蘭孫始以《幹祿字書》锓木。清朝揚州馬日璐以此翻刻之。日本官版書籍發行所于文化十四年(1817年,嘉慶22年)刊印的《官闆幹祿字書》也是這個本子,後有陳氏跋。日本人民曆來重視漢學,《幹祿字書》在日本的最初刻印或許更早于這個本子。

再有一種版本為清代龔 齋校、餘秋室繕寫的刻本,後有龔、餘二人分别于嘉慶十年(1805年)和十一年(1806年)寫的跋語。江甯王氏書局雕版。

又據《邵亭知見傳本書目》(獨山莫友芝子 編)記載,《幹祿字書》還有“桐鄉魏公刊本”、“夷門廣牍本”、“格緻叢書”本,為筆者所未見。然均晚本。

自秦始皇“書同文”開始,到唐代,政府曾多次參與正字活動,史書有所記載。至于民間學者的活動與著作就更多了。唐人正字學隻是其中的一頁。近代以來,漢字的簡化與規範化工作取得了很多成績,其規模和影響超過了曆代正字活動。為了促進這一工作的正确發展,繼續發掘和研究曆史上有關的文獻與資料,總結經驗和教訓,以資借鑒,總是有益的。

從今天文字學研究的高度來看唐代正字學的著述,自然會發現其局限性和缺點。但是如果将它們作為依據,對唐代文字實物資料中的文字變化加以考察分析,便可引出一些規律性的認識,并可應用到有關的工作中去。例如,了解到某個字在唐代有哪幾種寫法,即唐字中哪些是正體,哪些是通體或俗體,又了解到從初唐到中唐,書寫中的正體字逐漸增加。掌握了這兩條,對于鑒定一件石刻是否唐代之物,是唐代早期還是中期晚期的,就有一定的參考作用。除石刻碑志外,唐代還有其他的文字實物資料,如敦煌和吐魯番的文書、尺牍、寫經、變文、帳契、戶籍、雜記等等。從文字來看,類别不同,用字習慣有所差異,但同是唐代的東西,共性還是主要的。字形之演變是經常的,不同時期同一字字形往往不同。這一點可以作為文獻斷代的依據。早期文獻用古字,晚期文獻用晚字,呈顯出一定的程序來。

《幹祿字書》舉一千六百餘字例,字數本身并不多,可是實際所提供的辨識文字的範圍,不限于此。《幹祿字書》收字有一原則:“偏旁同者不複廣出”。就是說:如果字的異體發生在偏旁上,那麼隻舉一個字以代表所有同偏旁的字。讀者舉一反三,便可推而廣之。再者,漢字分獨體字與合體字,合體字是由幾個獨體(或者偏旁、筆畫)組成。認識了某個獨體字的若幹異體變化,也就容易識别包含這些異體的合體字。由此可知,了解《幹祿字書》所反映的偏旁與獨體字的變化是很要緊的。

《幹祿字書》石刻拓本上的文字字形是準确可靠的。這一點,不僅上述撰書及書刻經曆已經說明,而且也是筆者在閱讀碑志和手卷中一一得以印證的。它是研究中古時代文獻資料的一本相當有用的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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