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許盛虎 中級經濟師
明亞名人堂會員 明亞高級經紀人
本文是 壹保典 第157篇原創文章
昨天,一個客戶來問我,保險公司能不能查到體檢機構的體檢保告?比如美年大健康、愛康國賓、慈銘這類。
他說身邊有親戚是X安保險的,說隻要沒有住過院就可以投保,保險公司查不到體檢保告。
他還問了曾經在某個全國性體檢機構工作了多年的同學,同學很肯定的告訴他,查不到。
那麼,保險公司到底能不能查到美年大健康、愛康國賓這類第三方體檢機構的個人體檢報告呢?
01
保險公司的調查權限
先确認下,保險公司有沒有權利去調查消費者個人信息?
答案是,當然有權利!
可能很多人買保險時都沒有注意過,在投保過程中會有這樣的提示:
如果您投保此保險,則視為您本人授權XX保險公司可以通過任何單位、組織或個人就有關保險事宜進行查詢、索取與本人有關的資料和證明,作為審核本投保申請及評估相關理賠申請的依據。
各保險公司的措辭可能不一樣,但意思都一樣,如下:
02
體檢機構的保密權限
體檢機構對于個人信息是如何保密的?是否允許保險公司查閱呢?
愛康國賓的隐私條款截圖
如圖,“我們不會與愛康國賓相關網站以外的公司、組織和個人機構共享您的個人信息,但以下情況除外:”
“獲得您的明确同意後,我們會與其他地方共享您的個人信息”,那麼,投保時勾選的“授權”,算不算明确同意呢?
“我們會根據法律法規、訴訟争議解決需要,或按行政、司法機關依法提出的要求,對外共享您的個人信息”。
重點:訴訟争議。就算保險公司暫時拿不到,也還可以提起訴訟。
美年大健康的隐私條款截圖
美年大健康的協議就更明确了,以下情況除外:“依據您與第三方簽署的相關協議(包括在線簽署的電子協議及服務規則)或法律文件,有必要向第三方共享的”。
保險就是與第三方簽署的協議呀!
03
法律相關規定
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
保險法沒有規定保險公司調查消費者個人信息是否合理,但是,隻要保險公司拿到了相應證據,證明消費者不如實告知,那麼就有權利解除合同。故意不如實告知的,不僅不賠,還不退保費。
04
實際案例
這是一份香港某保險的拒賠通知書,黃色标記的就是愛康國賓。
保險公司有自建調查團隊,也有委托第三方調查機構,上圖拒賠案例就是委托第三方機構。
隻要肯花錢,什麼查不到?
多的就不說了,大家自己衡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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