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事理,讀音:míng shì lǐ
事理,事物的道理。
懂得事物的道理,多用來形容一個人通情達理,能很好地處理問題。
先秦·管子《管子·版法解》:“慎觀終始,審察事理。”翻譯:謹慎觀察事物發生演變的全過程,仔細觀察事物的道理。
魯迅《墳·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凡有所說所寫,隻是就平日見聞的事理裡面,取了一點心以為然的道理。”
例句:明白事理的人使自己适應世界,不明事理的人硬想使世界适應自己。
如何成為一個“明事理”的人,接下來分享網絡搜索來的兩點:
1、明眼人 [ míng yǎn rén ] 對事物觀察得很清楚的人;有見識的人。清·平步青 《霞外攟屑·說稗·續奇書》:“其門下士恐有明眼人識破,為子孫禍,颠倒删改之,遂不可讀。”
翻譯:他的門人擔心被有見識的人看破,給子孫留禍患,所以删改了内容,才讀不出來原貌。
秦牧《藝海拾貝·鮮花百态和藝術風格》:“某某人僞造古人的作品,怎樣苦心經營多年,卻給明眼人一下子就識穿啦。”
賢人:有智慧有本事有内涵知識的那種人。
自能:自己就可以。
明事理:弄懂事情知道利害關系等。
遠謀:很早就開始謀劃或者千裡之外都能預測到。
何患:不擔心。無:沒有。大事:大事件。
合起來就是:聰明有大智慧大謀略的人自然不用别人說就知道其中的利害關系,那類人深謀遠慮還用擔心不能幹大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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