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經濟适用房可以買賣嗎?
不能單純的說經濟适用房能不能買賣。經濟适用住房自合同備案之日(未備案的以購房家庭辦理産權登記之日)起,不滿5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産權。5年内購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确需轉讓經濟适用住房的(離婚析産和法院判決除外),由市住房保障機構按經濟适用住房原出售價格回購。
經濟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産權時應按照不低于計征單價(實際成交價高于計征單價的,按實際成交價)與該經濟适用住房原購房價格差價的60%繳納增值收益,用于補交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計征單價以成都市城鄉房産管理局公布的屆時成都市中心城區享有優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标準中,同一環域範圍土地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價格下浮10%為基準計算。
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适用住房的,該經濟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産權時,其已享受的政策性住房建築面積部分,應全額上繳計征單價與該經濟适用住房原購房價格的差額。
曾作為經濟适用住房産權人或共有人,離婚析産後不再擁有經濟适用住房産權,再婚組成家庭後可與新組成的家庭成員符合經濟适用住房申請條件的,可共同申請經濟适用住房。但該經濟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産權時,其原享受的經濟适用住房人均建築面積部分應全額上繳計征單價與該經濟适用住房原購房價格的差額。
二、 哪些經濟适用房可以買賣?
(一)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适用房
對于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适用房,由于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類經濟适用房的業主,隻能以不高于購買時的單價出售,并且隻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适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條件可再購買經濟适用住房。
(二)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适用房
對于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适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适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産權過戶手續即可。
其實,關于經濟适用房買賣遠比文章來的複雜,畢竟涉及到金錢的東西,不事先搞清楚,事後出了問題就變得嚴重了。建議您在進行經濟适用房買賣時最好就相關的問題咨詢律師,以便保障您的權益。
三、經濟适用房出售條件
經适房規定1、經濟适用房規定未滿5年不得正式上市出售;
經适房規定2、規定規定滿5年後,補交土地出讓金把經适房轉為商品房後就能夠合法銷售;
經适房規定3、現在還未滿5年情況下,簽署的出售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經适房規定4、怎麼出售已出售的經濟習慣房
經适房規定二手經濟适用房通常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現已住滿5年,另一種是尚未住滿年的。“住滿5年”是以購房家庭獲得的契稅完稅憑據的時刻或許經濟适用住宅房子所有權證的發證時刻為準的。可由業主供給兩個證件中的任一個來斷定經濟适用房出售規定的寓居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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