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講題目中的處理方式,是完全合法的,法律沒有規定司機撞了人就要送傷者去醫院、要墊付醫藥費、要伺候傷者,隻要你及時報警,及時報保險,按交警和保險公司的流程處理好相關手續,不露面一點問題都沒有。當然,确實也有點不近人情,特别是在司機全責或主責的情況下,司機這樣處理容易刺激傷者及其家屬的情緒,激化矛盾。從我個人的經曆來看,如果能過了自己心裡這一關的話,不露面的方式是更好的。你想盡人情,墊錢、看護、探望,事情一點都不少,非常費時間和精力,而且家屬不一定領你的情,其實并不讨好。你不盡人情,不露面,隻在交警和保險要求的時候露個面簽個字,更省時省力。
1、發生人傷事故,千萬不要慌,要第一時間聯系醫院,治療傷者,這是必須要做的,生命淩駕于一切。有些朋友沒經驗,可能連一些緊急号碼都記不住,這裡分享我的心得。我們開車都有用地圖導航,比如高德,它裡面有一個安全助手的工具,有常用的電話号碼,我給大家看下:
2、如果傷者得到救治,我們就隻用留在事故現場,等交警和保險公司來處理就可以了。千萬不要跟着傷者去醫院,也千萬不要墊付任何醫療費用。如果事故擺明了你全責,可以人道主義的墊付一些,注意交強險有1.8萬塊錢墊付基金也是可以使用的。還有,一定要記得跟家屬要收據,不然後期傷者家屬否認這筆錢,那就真的打水漂了。至于後續,可以直接申請交強險墊付。
3、等交警到達現場後,配合交警工作非常重要,要什麼資料就給什麼資料,要扣車就扣車好了。之後你就把事情全權委托給保險公司。該吃吃該喝喝,擠擠地鐵,坐坐公車,過幾天綠色出行的生活,靜靜等待交警的處理結果。不要試圖調解,也不要去醫院探望。任何賠償問題,都讓他們直接聯系保險公司。如果傷者家屬要告你,就讓他們連同你的保險公司一起告。真正訴訟的時候,會有保險公司請律師幫忙打官司,你可以全程不出面。反正有保險公司在前面頂着,不要有任何心理負擔,靜待訴訟結果就好。要麼保險公司賠錢,要麼傷者接受調解正常理賠。
4、如果雙方認可交警的責任認定,接受調解,這時候把傷者治療時的就醫發票提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賠償就可以了。營養費/誤工費不要随便答應,按照當地的賠償标準,拿好對方提供的發票,找保險公司報銷。(具體看保險公司)作為車主,認定責任時一定不要心軟,該多少責任就多少責任,千萬别覺得自己有保險,就可以認全責。如果你想體驗一把負債人生的快感,可以試試!當雙方認可調解結果,簽字之後,這事兒也就基本落實了~
最後再總結一下:
1. 打電話救人,找交警和保險公司;2. 等待傷者治療,交警判定結果;3. 訴訟或傷者主動接受調解,認可賠償;4. 提車修車,理賠。
差不多就這些了。其實開車有點事故很正常,不用往心裡去,但記住一定不要撞人,哪怕對方闖紅燈違法在先。因為這種事太費時間,就算最後沒掏錢,折騰幾個月,也夠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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