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況
共計11棟3層别墅3棟7層住宅樓,37590.5平方米。
二、試驗方案标志常用規範
三、試驗室機構、人員及職責
3.1.1 負責總公司試驗工作的全面管理。
3.1.2 對公司的現場試驗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3.1.3 提供現場試驗所需的技術支持和相應的試驗服務。
3.1.4 負責總公司現場試驗員定期培訓。
3.1.5 負責現場試驗站的驗收。
3.2.1 負責對項目部的試驗工作進行檢查。
3.2.2 負責工程試驗方案和試驗計劃的審批。
3.2.3 負責試驗員的定期培訓工作。
3.2.4 負責上報《現場試驗員信息表》和《工程試驗信息表》。
3.2.5 嚴格執行不合格上報制度,發生不合格的情況應及時上報。
3.3.1 負責現場試驗的管理工作。
3.3.2 負責編制試驗方案和計劃,對現場試驗員進行技術交底。
3.3.3 按規定配備試驗人員。
3.3.4 負責選定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
3.3.5 負責現場試驗站的建立和試驗設備配置。
3.3.6 對試驗資料及時歸檔。
3.4.1 現場試驗人員在技術主任領導下開展工作。
3.4.2 嚴格按照材料取樣标準的有關規定對進場原材料取樣複試,對試樣的代表性、真實性負責,做到不漏試、不誤試。
3.4.3 實行見證取樣的檢測項目,應按相關要求對試驗樣品進行見證取樣與送檢。
3.4.4 嚴格按照有關标準、規範、試驗方法留置、制作試件,并做好試件的管理工作。
3.4.5 按要求對試樣做好标識,及時送試。
3.4.6 做好試驗報告單的接收、轉移、交接工作,及時傳遞試驗檢驗信息。 3.4.7 做好現場試驗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3.4.8 負責現場土工取樣試驗及其它簡易試驗工作。
3.4.9 建立健全試驗資料管理台賬。
四、現場試驗站及試驗設備
五、現場試驗工作、管理制度及流程
5.1 現場試驗工作流程圖
5.2.1 現場試驗員應依據标準規範、試驗方案和試驗計劃對進場原材料和施工過程中的産品進行取樣、制樣。
5.2.2 試驗取樣應确保足額足批,保證試樣的真實性、代表性、有效性。
5.3.1 施工現場抽取或制作的試件應有唯一性标識,内容應包括:試件編号、材料的規格、型号、等級、養護條件、制樣或成型日期、取樣代表部位等内容,但不應注明施工單位和工程名稱。
5.3.2 标識應字迹清晰、附着牢固。
5.3.3 試件編号應按單位工程分類順序排号,不得空号、重号。
試驗試樣應及時送檢,委托單填寫字迹清楚,不得缺項漏項。
現場試驗員負責及時取回試驗報告,登記試驗台賬,将試驗信息彙報技術主任,并将試驗報告移交資料員保存。
現場試驗員應按照單位工程分别建立各種試樣台賬及試驗記錄,使用統一表格。(附錄D)
5.7.1 施工現場根據工程實際需要建立試驗室,有現場技術部門領導。現場試驗室負責現場原材取樣、送運,混凝土及砂漿試塊制作、養護、送試和簡易土工、沙石等試驗工作以及實驗設備、用具的清理養護工作。
5.7.2 現場試驗員應經過嚴格業務培訓,無上崗合格證者不得從事現場試驗工作。
5.7.3 現場試驗工作應有适當的試驗場所和較齊全的試驗設備。
5.7.4 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及時委托各種原材料試驗。各種原材料的取樣方法、數量必須按現行标準規範及有關規定執行。委托各種原材料試驗,必須填寫委托試驗單。委托試驗單的填寫必須項目齊全,字迹清楚,不得塗改。
5.7.5 及時将試驗單交給資料員,做好試驗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求試驗單内容完整,無漏項,試驗資料完整、交圈。
六、見證取樣和送檢内容材料質量是工程質量的基礎。國家《建築安裝工程分項質量檢驗評定》中保證項目第一條要求各分項工程涉及的材料、設備必須符合設計及施工驗收規範規定。材料、設備不合格意味着分項工程不合格。所以,加強材料質量的控制是施工階段質量的重要任務,是提高工程質量的保證,也是實現投資、進度、安全控制目标的前提。
6.1 鋼筋送試
鋼筋原材料試驗按進場鋼材型号、規格、爐号、批次和抽樣檢驗方法确定,Ф光圓鋼筋,螺紋鋼筋,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一組(主要有 Ф6.5、Ф8、Ф10、8、10、12、14、16、18、20、22等)。每組試件數量為份4根,長度按實驗室要求,2根拉伸試驗,2根彎曲試驗。超過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餘數),增加一個拉伸試件和一個彎曲試件。
對縱向受力鋼筋進行檢驗,檢驗所得的強度實測值應符合下列要求:
a、鋼筋的抗拉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實測值的比值應大于1.25;
b、鋼筋的屈服強度實測值與強度标準值的比值,按一級抗震設計,不應大于1.30,鋼筋在最大拉力下的總伸長率實測值不應小于9%。
c、取回鋼筋原材試驗報告後,應根據使用部位進行屈強比計算,達不到要求的鋼筋堅決不能用于縱向受力鋼筋。
6.2 水泥送試
按結構所用的同一水泥廠家生産的同期出場的同強度等級 、同品種、同批号且連續進場的水泥抽樣。本工程主要為32.5礦渣水泥,袋裝水泥以200噸為一檢驗批次。每次取12Kg進行強度和安定性,凝結時間試驗。
6.3 粉刷石膏送試
粉刷石膏按同廠家同品種連續生産的≤60t的産品為一檢驗批進行複試。
6.4 砌塊送試
6.4.1 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的試驗采用相同品種、規格、強度等級和同一工藝生産的10000塊砌塊為一批,不足10000塊亦按一批計。從尺寸偏差和外觀檢測合格的砌塊中随機抽取一組(18)塊,進行複試。
必試項目:抗壓強度、幹體積密度
6.4.2 BM輕集料連鎖砌塊
同品種、同規格、同等級10萬塊為一批,不足10萬塊按一批計,每一驗收批取樣一組(10塊)。
必試項目:抗壓強度輕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
6.4.3 同廠家、同品種、同規格等級300m3塊為一批,不足300m3按一批計,每一驗收批取樣一組(10塊)。
必試項目:抗壓強度、幹密度
6.5 防水材料
6.5.1 TPE高分子自粘膠膜防水卷材:以同一廠家、同一類型、同一規格≤5000㎡的産品為一批,不足5000㎡按一批計。
6.5.2 彈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防水卷材、預鋪/濕鋪自粘防水卷材、自粘聚合物改性瀝青防水:以同一廠家、同一類型、同一規格≤10000㎡的産品為一批,不足10000㎡按一批計。
從單位面積、厚度及外觀檢查合格的卷材中任取一卷切除卷頭2500mm,順縱向截取2000mm長1塊全幅卷材進行送試檢驗。
6.5.3 JS-2型防水塗料:(1)以一類型、同一規格≤10t為一驗收批;每組取樣重約5Kg。
6.6 砂、石子送試
砂、石子到現場後根據等級、品種不大于600t或400m3為一驗收批取一組送試驗室檢測。
6.7 土方回填試驗
6.7.1 土方工程應測定土的最大幹密度和最優含水量,确定最小幹密度控制值,由試驗單位出具《土工擊實試驗報告》
6.7.2 應按規範要求繪制回填土取點平面示意圖,應分段、分層(步)回填。
6.7.3 在壓實填土的過程中,應分層取樣檢驗土的幹密度和含水率。
肥槽回填土每20延米取一點,房心回填土每100㎡取一點。
6.7.4 級配砂石換填應及時聯系實驗室工作人員到現場取樣每100㎡取一點,應分段、分層(步)換填。
6.8 鋼筋連接試驗
6.8.1 應對鋼筋母材進行試驗,合格後可進行連接;鋼筋接頭試驗當原材 發生變化時應重做。
6.8.2 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6.8.3 每種規格的鋼筋接頭試件應取3根做拉力試驗;
6.8.4 每種規格的接頭取樣應符合下列要求;
6.8.5 工藝檢驗:在正式施工前,按同批鋼筋,同種機械連接形式的接頭試件不少于3根,先後進行殘餘變形和抗拉強度試驗。
6.8.6 現場檢驗:接頭的現場檢驗按驗收批進行。同一施工條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級、同形式、同規格的接頭,以500個為一批。不足500個也為一批,須在工程結構中随機截取3個試件做單向拉伸試驗。在現場連續檢驗10個驗收批,其全部單向拉伸試件一次抽樣均合格時,驗收批接頭數量可擴大一倍。
6.9 砼試塊取樣與試樣留置的規定
3取樣不得少于一次,不足100m3取樣也不得少于一次;當連續澆築超過1000m3時,每200m3取樣不得少于一次,每一樓層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取樣應至少留置一組标準養護試塊;樓梯踏步、散水等每20延米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d時所對應的齡期,0℃以下的齡期不計入;等效養護齡期不應小于14d。600℃d結構實體檢驗用的同條件養護試塊的留置組數應根據結構工程的用量和重要性确定,同一強度等級的混凝土不宜少于10組,且不應少于3組;每連續兩層樓取樣不應少于一組。(2)現澆結構拆除底模用的同條件養護試塊,根據構件類型和不同跨度所需要拆模強度分别制作:
本工程采用邊長為100㎜的非标準試模,制作邊長為100mm的非标準尺寸的立方體試件,在溫度為20±2℃、相對濕度為95%以上的環境養護至28天齡期時用試驗方法測出混凝土立方體的抗壓強度(标養)。然後乘以0.95的折減系數,換算為标準試件的抗壓強度。
标養試塊制作好後送标養室進行标養。
在每一層設置試塊同條件養護鋼筋籠子,靠結構放置,加鎖保護,并在籠子上設标簽,标明單體工程同條件試塊分段号(部位)。
6.10 砌築砂漿
砂漿應在砌築地點在攪拌機出料口随機取樣制作試樣,試件一組3塊。至少從三個不同的部位集取。一組試樣應在同一盤砂漿中取樣制作,同一盤砂漿隻能制作一組試樣;冬期施工砂漿試塊留置除按常溫規定要求外尚應曾留不少于一組與砌體同條件養護的試塊用于檢驗轉入常溫28d強度。
6.10.1 砂漿的抽樣頻率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以每一樓層或250m3砌體中的每一種強度等級、同一配合比、同種原材料的砂漿,每台攪拌機應至少檢查一次,每次至少應制作一組試塊(3塊);基礎砌築可按一個樓層計;填充牆砌體量少時可多個樓層合并.
6.10.2 砌築砂漿試塊強度應滿足下列規定:
同一驗收批砂漿試塊抗壓強度最小一組平均值應大于或等于設計強度等級值85%;
6.10.3 砌築砂漿驗收批:同類型強度等級的砂漿試塊不應少于3組;同一驗收批砂漿隻有1組或2組試塊時,每組試塊的抗壓強度平均值應大于或等于設計強度等級的1.10倍;砂漿強度應以标準養護28d期齡的試塊抗壓強度為準。
6.10.4 施工中對砂漿取樣試驗時,其取樣方法和原則按相應的施工驗收規範執行;試模為70.7×70.7×70.7mm立方體,應具有足夠的剛度并拆模方便。試模内一次注滿砂漿,用搗棒插搗25次,使砂漿高出試模6~8mm,當砂漿表面開始出現麻斑狀态時,将高出部分砂漿削去抹平。試件制作後應在20±2℃的環境下停置24小時,然後拆模。拆模後的試件應在标準條件下養護28d時試壓。
試塊成型後要及時登記砂漿試塊成型記錄,第二天依取樣順序在試件上編号,拆模、養護,到28d齡期送檢。
養護條件:(1)水泥砂漿為溫度20±2℃,相對濕度95%以上。養護至28天齡期時試壓,作為評定砂漿的強度。(2)同條件試塊為放置在砌築的預留洞口内。
各強度等級相應的抗壓強度應符合表-4的規定。
表-4 砌築砂漿強度等級
6.11 牆體保溫節能材料:
6.11.1 粘結砂漿:同廠家、同品種、同等級進場的産品,當單位工程建築面積在20000m3以下時各抽查不少于3次;當單位工程建築面積在20000m3以上時各抽查不少于6次。每一驗收批随機取樣一組(15kg)。
6.11.2 抹面砂漿:同廠家、同品種、同等級進場的産品,當單位工程建築面積在20000平米以下時隔抽查不少于3次;當單位工程建築面積在20000平米以上時隔抽查不少于6次 。每一驗收批随機取樣一組(15Kg)。
6.11.3 耐堿網格布 同廠家、同品種、同類型進場的産品,當單位工程建築面積在20000平米以下時隔抽查不少于3次;當單位工程建築面積在20000平米以上時隔抽查不少于6次 。
用于牆體時,同廠家、同品種、同等級進場的産品,當單位工程建築面積在20000㎡以下時各抽查不少于3次;當單位工程建築面積在20000㎡以上時各抽查不少于6次;
用于屋面時,同廠家、同品種、同等級進場的産品,抽查不少于3次。
用于地面時,同廠家、同品種、同等級進場的産品,抽查不少于3次。
牆體保溫闆材與基層的粘結強度應做現場拉拔試驗;當牆體工程的保溫闆采用預埋或後置錨固件固定時,錨固件數量、位置、錨固深度和拉拔力應符合設計要求,後置錨固件應進行錨固力現場拉拔試驗。
保溫層厚度、材料種類、結構做法應做現場鑽芯取樣試驗。
6.12地面保溫節能材料:地面節能保溫材料進場時應按同廠家同品種的産品進行複試,複試組數不少于3組。本工程采用發泡水泥進行澆築鋪設,取樣時應制做混凝土試塊進行複試(規格尺寸根據檢測單位制做)複試項目應包括:導熱系數、抗壓強度、幹體積密度、燃燒性能、吸水率
6.13配電與照明
開關複試項目:通斷能力、正常操作
插座複試項目:分段容量、正常操作
七、主要試驗項目試驗計劃(13#、14#、15#、16#、17#、20#、21#、22#、23#、26#、27#)别墅
混凝土工程量及試驗次數:
(4#、5#、6#)洋房混凝土工程量及試驗次數:
7.2.1(13#、14#、15#、16#、17#、20#、21#、22#、23#、26#、27#)别墅
鋼筋連接工程量及試驗次數:(焊接前先送工藝檢試拉件)
(4#、5#、6#)洋房鋼筋連接工程量及試驗次數:
(焊接前先送工藝檢試拉件)
附錄D
《試樣台賬及試驗記錄》
表D-1 混凝土(砂漿)試塊台帳
表D-2 鋼筋原材試樣台帳
表D-3 鋼筋連接試樣台帳
表D-4 通用試樣台賬
表D-5 不合格品台賬
表D-6 标準養護室(箱)溫濕度記錄
表D-7 操作間溫度記錄(混凝土、砂漿試件成型期間溫度記錄)
表D-8 混凝土坍落度檢測記錄
表D-9 現場配合比數據調整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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