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撞衫”,有人“撞臉”,而浙江臨海市公安局桃渚派出所和汛橋派出所卻“撞賊”了。
10月24日上午,兩個派出所民警幾乎同時趕到椒江,抓獲同一名盜竊犯罪嫌疑人景某。
景某,98年出生,遼甯人,混迹于椒江一帶,前科累累,2019年1月因盜竊入獄,9月剛出獄就回到椒江,一直暫住在朋友家中。沒有工作的他,遊手好閑了一個月,都是靠朋友接濟,生活拮據不堪。既然在外生活不濟,何不先會老家?景某動了回遼甯老家的年頭,但手裡連路費都湊不齊,又不好意思向朋友開口,于是,他就想着去陌生人那裡“籌點路費”。
10月5日上午,景某某到桃渚鎮的小商品市場碰碰運氣,尋找“籌路費對象”,在轉悠了半個多小時後,他發現一家化妝品店沒人在,就溜進去竊走了抽屜裡的所有現金。
“就離開了5分鐘,竟然抽屜就空了。”店主說,看到收銀台抽屜空空的情景時,他如遭雷擊。
店主報警後,桃渚派出所民警通過調查取證很快地确定景某身份,可是他卻像憑空消失了一樣,失去了蹤影。
10月24日5時,桃渚派出所民警在椒江發現了景某,于是馬上實施抓捕行動,結果抓捕時遇上了臨海汛橋派出所的民警,一問才知道,汛橋派出所的民警也是趕來抓捕景某的。
抓賊這事情居然還能不約而同?
原來,景某于10月9日在汛橋也做了一件“籌路費”的事情,當天他在汛橋一菜場内以買菜為由,趁攤主不備竊取了菜攤抽屜3600元現金。
兩次得手,景某的口袋鼓了起來,但他半個月來卻一直不敢白天出門。
“我很害怕又會被抓進去。”10月25日,在桃渚派出所的審訊室裡,景某說,“昨晚為了和台州的朋友告别才出門,準備今天就回遼甯老家避避風頭,沒想到還是被抓了……”
不過,他怎麼都沒有想到,這段時間臨海的兩家派出所都盯上了他。
目前,景某已被臨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警方在此提醒廣大經營業主,一定将現金、手機等貴重物品随意放置在自己視線範圍内,謹防被不法分子盯上。
通訊員 | 陳若昕 王菊萍
( 作者:記者 徐慧興 編輯:王海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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