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事情屢見不鮮,有些個别的農民工為了讨工資還會做出極端舉動,那麼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具體應該找哪個部門解決?
遇到這種問題,一般有三種途徑解決。
1、向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舉報。
2、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下面就來說說這三種途徑具體如何操作。
【投訴舉報】
投訴舉報可以電話投訴也可以直接去現場投訴,電話投訴可以撥打12333,這是我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公益服務電話。
現場投訴的,直接去當地人社局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也就是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
舉報投訴的不僅要攜帶自己的個人身份證明,還要準備勞動關系的證據材料,比如工資條、考勤記錄等等,這些東西平時很容易忽視掉,等需要的時候往往無法提供,所以平時就要有證據意識,保存好工作相關的證明材料,以防萬一。
【勞動仲裁】
舉報沒有用或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不成後,可以去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勞動仲裁不僅是免費的,還可以申請免費的法律援助,由律師代理仲裁,這樣就無需擔心花不起打官司的錢,也不用擔心不知道如何挽回損失。
勞動仲裁所需要的材料和前面說到的投訴需要的證據材料一樣,仲裁委員會将會對拖欠工資的事情進行協商處理,沒有協商一緻,就會出具裁決書,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如果對勞動仲裁的結果不滿意,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去法院進行起訴。
【法院起訴】
如果與用人單位之間不是勞動關系,而是勞務關系,平時發的不是“工資”而是“勞務報酬”,手裡有包工頭的欠條,這種糾紛屬于“欠債”,是不屬于勞動仲裁範疇的,農民工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按照《合同法》的規定,适用民事訴訟。
還有就是勞動仲裁任何一方不服的,也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認可勞動仲裁的就無需法院出面了。除非用人單位不執行,依舊不支付工資的,可以拿着仲裁書去法院,請求法院要求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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